—1—江西省环境保护厅赣环测字〔2017〕30号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举办2017年全省污染源监测管理培训班的通知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各相关单位:为了做好“十三五”期间污染源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普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火力发电及锅炉、造纸工业》(HJ819、820、821-2017)和监督性监测的最新管理要求,督促排污单位落实自行监测主体责任。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及2017年度省环保厅业务培训计划,我厅拟于7月13-14日举办污染源监测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一、培训目标解读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三项指南和监督性监测的最新要求,强化监测信息公开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促进企业更加规范、科学的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市县环保部门环境监测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二、培训人员本次培训针对全省各级环保部门、相关排污单位负责环境监测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1.各设区市及省直管县(市)环保局2-3人(其中至少应包含环境监测站内负责自行监测工作的人员1名),其他县(市、区)环保局1名;2.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火力发电厂负责自行监测的工作人员2名;3.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负责自行监测的工作人员2名。三、培训内容培训以集中授课为主。由厅监测处、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分别进行讲课。具体培训情况见表1。表1培训内容、师资、教材和对象课程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教材培训对象上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厅监测处国家相关文件汇编主讲人员自制ppt环保局参训人员企业参训人员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省环境监测主讲人员自制ppt环保局参训人员—3—管理要求中心站下午经验交流、分组讨论、总结//全体人员四、培训时间和地点(一)培训时间2017年7月13-14日(13日下午报到);(二)报道地点南昌凯美开元名都大酒店(南昌青山湖区湖滨南路99号)五、其他注意事项1.本次培训请各单位按人数要求报名,各设区市环保局负责按照统一格式的报名回执(附件),汇总辖区内参训人员名单(含省直管县(市)、相关电厂),并于2017年7月7日前报厅监测处备案。2.本次培训的授课讲师、教材(含电子版)由我厅提供,免收培训费。环保系统参训人员免收食宿费,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其他参训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3.培训班不安排接站,请学员自行前往培训地点报到,报到时间为2017年7月13日下午14点30分至18点,逾期未报到的自行解决食宿。六、联系方式(一)省环保厅监测处贾皓亮电话:0791-86866662—4—传真:0791-86866661(二)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陈美芬电话:0791-86866796附件:2017年江西省污染源监测管理培训回执江西省环境保护厅2017年7月3日(此件不予公开)—5—附件2017年江西省污染源监测管理培训班报名回执序号单位名称姓名性别联系电话住宿情况[1]用餐情况是□否□7月13号晚餐□7月14号早餐□7月14号中餐□注:1.请参训人员认真填写“住宿情况”,如选择“是”,在报到时我厅安排统一住宿(合住)。—6—抄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2017年7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