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综合文化站工作职责(一)运用各种文化艺术形式组织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向广大农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知识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二)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组织开展好农村文化三项活动。繁荣文艺创作,举办各种艺术展览和各类文化艺术讲座、培训班,辅导和培训农村基层文艺骨干及农村文化能人,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建立健全村文化室并协助和辅导其开展工作。(三)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科技、文化信息,为当地的经济建设服务。(四)搜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开展好文物保护法宣传,做好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五)组建一支乡(镇)农民业余剧团,协助和指导各行政村组建文艺演出队,坚持常年开展演出活动。(六)受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委托,对农村文化事业、民间艺人以及对辖区内的文化市场进行管理。(七)充分利用和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以文补文、多业助文的经营活动。(八)做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