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30B22备案号:40489-2014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DB32/T2603-2013养殖场污水生物净化处理技术规程Technicalregulationforbiologicalcleaningtreatmentofwastewaterforlivestockfarm2013-12-20发布2014-01-20实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2/T2603-2013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本标准由江苏省农业委员会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农业环境监测与保护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跃定、常志州、管永祥、黄红英、梁永红、吴昊。DB32/T2603-20131养殖场污水生物净化处理技术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养殖场污水生物净化处理技术的要求、操作工艺、生产管理、检测规则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无法实施农牧结合的畜禽养殖场污水生物净化处理的技术操作及其生产过程。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084农田灌溉水质GB7959-87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8596-2001禽畜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NY/T682-2003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NY/T1168-2006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NY/T1169-2006畜禽场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范NY/T1568-2007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建设规范GJJ/T54—93污水稳定塘设计规范HJ2005-2010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3定义和术语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三分离separationofrainfallandsewage,fecalandurine,solidandliquid指雨水和养殖污水分离、畜禽粪和尿分离、排污水固体和液体分离。4要求4.1场地要求生物净化稳定塘与人工湿地选址应在养殖场常年风向的下风侧,与居民住宅的距离应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选址地势平坦略低于养殖场区,易于自流排水。塘址选择必须考虑排洪设施并应符合该地区防洪标准的规定4.2粪、尿沟建设按NY/T682-2003和NY/T1568-2007标准要求执行。4.3雨污及粪尿分流按NY∕T682-2003、NY/T1169-2006标准要求执行。4.4清理的畜禽粪DB32/T2603-20132按NY/T1168-2006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达GB7959-87标准后,作有机肥料施用。4.5养殖场污水排放量养殖场每日污水排放量应符合GB18596-2001禽畜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4.6养殖场污水设计处理量按照GB18596-2001标准,每30只蛋鸡折算成一头猪,每60只肉鸡折算成一头猪,一头奶牛折算成10头猪,一头肉牛折算成5头猪。按1千猪单位每天处理18m3污水量进行设计。4.7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要求养殖场污水包括收集的冲洗水和冲圈水,经过絮凝、沉淀、固液分离和化粪池等处理后,固体部分与清理的干粪一起进行处置。液体部分通过稳定塘和人工湿地进行生物处理。4.8过滤栅格参数要求污水沟渠管道沿途设计粗细栅格,用于过滤动物毛发和其它纤维性杂物。养殖场污水管(渠)道需配置一道主栅格和两道细栅格,每个栅格平面尺寸应不小于沟渠管道截面积,粗格栅栅条间隙为25mm,细格栅栅条间隙为15mm,设置倾角为45º。4.9生物净化处理进水水质要求养殖场污水经过固液分离、化粪池等处理后,进入稳定塘的污水水质要求的COD≤1200mg/L,BOD5≤400mg/L,NH4-N≤500mg/L,TP≤40mg/L。4.10稳定塘4.10.1稳定塘建设按GJJ/T54—93标准执行。采用厌氧塘、兼性塘和好氧塘三塘系列。稳定塘宜采用矩形塘,长宽比不应小于3:1~4:1,土坝外坡坡度宜为4:1~2:1,内坡坡度宜为3:1~2:1。塘底应平整并略具坡度,坡度≥0.5%,倾向出口。池底和边坡应采取防渗、防侵蚀措施。稳定塘系统应在入流处和出流处安装计量装置。为防止稳定塘恶臭向厂外散发,周边种植的绿化林带宽度应不小于10m。4.10.2系列稳定塘应预留一定高度空间以防紧急情况需要超高水位运行,预留高度按大于当地25年一遇24h降雨量设计。进水口应接到塘的底部,进水口坝高应比排水口坝高高0.3~0.4m,。堤坝应高出塘外部农田0.4~0.5m,避免降雨时外部田间径流汇入稳定塘。塘坝为硬质堤坝,宽度不小于1.0m。4.10.3多塘系统的高程设计应使污水在系统内保持自流。若需提升时宜一次提升。按每千头猪单位计算配置,提升水泵的流量宜为4~8m3/h。4.10.4厌氧塘应安装推流器,每2000m3有效容积设置一台功率不小于0.75KW的推流器,每天应间歇运行,累计运行1-2h,保证污泥成悬浮状态。4.10.5兼性塘内应挂设生物膜载体填料,体积不少于兼性塘有效容积的1/15。4.10.6应从好氧塘出口处回流部分出水到兼性塘进水处,回流水量为兼性塘有效容积的1/6~1/8,配置适宜流量的水泵,保持24小时一直回流。4.10.7稳定塘设计参数见表1。表1系列稳定塘和人工湿地设计参数要求(按每1千头猪单位计算配置)种类进水量m3/d水力停留时间d有效容积m3总容积m3面积㎡水深m厌氧塘1830≥540≥720150~1803.0~3.5兼性塘1815≥270≥450180~2251.2~1.5好氧塘18≥30≥540≥1080≥9000.6人工湿地1830≥540≥1080≥700平均0.7~0.8DB32/T2603-201334.10.8各级稳定塘出口水质参数要求见表2。表2各级稳定塘和人工湿地水质参数要求BOD5mg/LCODmg/LNH4-Nmg/LTPmg/L稳定塘进水要求≤400≤1200≤500≤40厌氧塘出水≤200≤600≤250≤20兼性塘出水≤100≤300≤120≤8好氧塘出水≤50≤150≤60≤3人工湿地出水≤30≤120≤25≤14.11人工湿地的要求4.11.1人工湿地设计和建设按HJ2005-2010标准里面的表面流人工湿地的要求执行。水力负荷<0.1m3/㎡·d。人工湿地长宽比宜控制在3:1~5:1,当区域受限,长宽比大于10:1时,应计算死水曲线。人工湿地水力坡度宜<0.5%,进水量、水力停留时间、容积、面积参数见表1。4.11.2人工湿地里面应建有导流系统,使流水能形成迴流。4.11.3人工湿地内部按植物类型设置不同的水深,选用浮水植物区域水深宜为0.4~1.5m,挺水植物区域宜为0.4~1.0m,沉水植物区域宜为1.0~2.0m,平均水深0.7~0.8m。4.11.4人工湿地可选种浮水植物、挺水植物和沉水植物。选种的水生植物应具有良好的净水效果较强的耐污能力,易于收获和有较高的利用价值。4.11.4.1水生植物选取的原则尽可能优先选用当地种,适当考虑引进外地优良品种。在选取水生植物时要满足以下要求:4.11.4.1.1具有较好的水质净化功能:对污水中的BOD5、COD、TN、TP净化能力强,应选择根系比较发达的水生植物。4.11.4.1.2抗逆性强。抗逆性主要包括三个方面:①耐污能力。②抗冻、抗热能力。③抗病虫害能力。4.11.4.1.3栽培简单、方便,易管理。4.11.4.1.4考虑物种间的合理搭配。4.11.4.2人工湿地植物推荐目录4.11.4.2.1挺水植物芦苇、蒲草、水葱、香蒲、千屈菜、菖蒲、水麦冬、风车草、灯芯草、垂柳(灌木柳)、中山杉、红蓼、黄花鸢尾、美人蕉、再力花等。4.11.4.2.2浮水植物浮萍、睡莲等。4.11.4.2.3沉水植物伊乐藻、茨藻、金鱼藻、黑藻、眼子菜、狐尾藻、苦草等。4.11.5当人工湿地出水直接排人河流、湖泊时,对“凤眼莲”等入侵植物应设置控制性拦截设施。4.11.6人工湿地植物种植的时间宜为春季。植物种植密度可根据植物种类与工程的要求调整,挺水植物的种植密度宜为9株/㎡~25株/㎡,浮水植物和沉水植物的种植密度均宜为3株/㎡~9株/㎡。浮水植物塘水面应分散地留出20-30%的水面。4.11.7人工湿地进水水质要求应达到表1规定的好氧塘出水水质标准。4.11.8人工湿地出水水质要求见表2。4.12排水达标要求经过生物净化处理后向外排放水质应符合GB8978-1996二级水标准。DB32/T2603-201344.13安全警示稳定塘和人工湿地应配置安全设施,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告标识。5工艺流程和操作技术5.1工艺流程养殖场污水稳定塘+人工湿地处理工艺流程如下:5.2处理工艺和操作技术5.2.1养殖场污水经过絮凝、沉淀、固液分离和化粪池处理,固体部分与干清粪一起进行处置。5.2.2化粪池出水通过管道自流流入厌氧塘进行处理。5.2.3厌氧塘出水采用溢流自流方式或泵提升方法流入兼性塘,若采用水泵提升方法,每天开机3~4小时,总抽水量为180m3。兼性塘到好氧塘为自流方式。5.2.4厌氧塘推流器白天间歇工作,每隔2-3h运行一次,每次20-30min。5.2.5每天24小时从好氧塘出水处通过水泵抽水回流至兼性塘进水处,调节流量,使回水量为兼性塘有效容积的1/6~1/8。5.2.6经过三级稳定塘处理的达标污水排放进入人工湿地,使污水得到进一步净化。5.2.7按人工湿地植物选择的原则,合理配置人工湿地植物品种,5.2.8按生长季节和气候和水生植物生长规律,定期补充或更换湿地植物。表3部分人工湿地植物生长季节特性适合不同季节生长的植物春节3-4月夏季5-9月秋季10-11月冬季12-2月挺水植物石菖蒲、灯芯草、香蒲、黄花鸢尾、垂柳(灌木柳)等所有挺水植物沉水植物伊乐藻、菹草、黄丝草、金鱼藻、红线草等黄丝草、金鱼藻、黑藻、苦草、红线草等黄丝草、穗状狐尾藻、黑藻、苦草、红线草等黄丝草、穗状狐尾藻、伊乐藻、菹草、红线草等浮水植物浮萍、睡莲5.3.9根据水生植物生长情况,适时打捞、采收人工湿地水生植物,按各自经济利用性能进行处置。无法直接利用的可以在破碎后进行挤压脱水。挤压水进入化粪池处理,脱水渣作为粪便堆肥的辅助原料。5.3生产管理5.3.1按照各级稳定塘和人工湿地的要求,及时开启水泵和推流器。5.3.2根据本标准第6条规定的方法检测的结果,通过调节溢流口闸门大小或水泵运行时间,增减流量,调节稳定塘、人工湿地水力停留时间,达到各级进出口水质要求。5.3.3在雨季按防洪要求控制好各级稳定塘和人工湿地运行水位。DB32/T2603-201355.3.4每日定时巡查稳定塘安全运行情况。6检测规则和检测方法6.1稳定塘的进出口和人工湿地的进出口应安装计量装置,每日记录流量。6.2养殖场污水和各级稳定塘出水按GB18596-2001规定的检测方法检测COD、BOD5、NH4-N、TP,每周检测一次。6.3人工湿地出水按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检测水质,每半月检测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