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71.100.20G8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8979—2008代替GB/T8979-1996、GB/T8980-1996纯氮、高纯氮和超纯氮Purenitrogenandhighpuritynitrogenandultrapurenitrogen2008-05-15发布2008-1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T8979—20082前言本标准代替GB/T8979—1996《纯氮》和GB/T8980—1996《高纯氮》。本标准与GB/T8979—1996和GB/T8980—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调整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本版的第2章,GB/T8979—1996的第2章和GB/T8980—1996的第2章);——修改了纯氮、高纯氮的技术要求(本版的表1,GB/T8979—1996的表1和GB/T8980—1996的表1);——修改了氢、氧、一氧化碳、甲烷的测定方法(本版的4.3,GB/T8979—1996和GB/T8980—1996的4.3、4.4、4.6)。——增加了氩含量的测定方法(本版的4.5)。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气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武汉钢铁集团氧气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道善、陈雅丽、田明勇、李红。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8979—1988、GB/T8979—1996;——GB/T8980—1988、GB/T8980—1996。GB/T8979—20083纯氮、高纯氮和超纯氮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纯氮、高纯氮和超纯氮产品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以及包装、标志、贮运、安全警示等。本标准适用于空气分离或经净化得到的气态或液态的纯氮、高纯氮和超纯氮,主要用作保护气、置换气、反应气等。分子式:N2。相对分子质量:28.0134(按2005年相对原子质量)。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3864工业氮GB/T5832.1气体湿度的测定第1部分:电解法GB/T5832.2气体中微量水分的测定露点法GB/T6285气体中微量氧的测定电化学法GB/T8981气体中微量氢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8984.1气体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的测定第1部分:气体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甲烷的测定GB/T14605氧气中微量氩、氮和氪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G/T2686惰性气体中微量氢、氧、甲烷、一氧化碳的测定氧化锆检测器气相色谱法3要求纯氮、高纯氮和超纯氮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纯氮、高纯氮和超纯氮技术要求项目指标纯氮高纯氮超纯氮氮气(N2)纯度(体积分数)/10-2≥99.9999.99999.9999氧(O2)含量(体积分数)/10-6≤5030.1氩(Ar)含量(体积分数)/10-6,≤——2氢(H2)含量(体积分数)/10-6≤1510.1一氧化碳(CO)含量(体积分数)/10-6≤510.1GB/T8979—20084续表1二氧化碳(CO2)含量(体积分数)/10-6≤1010.1甲烷(CH4)含量(体积分数)/10-6≤510.1水(H2O)含量(体积分数)/10-6≤1530.54试验方法4.1检验规则4.1.1瓶装氮气按表2规定随机抽样检查。当检查结果有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自同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检查。若仍有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该批产品不合格。表2瓶装氮气抽样检查表产品批量/瓶1~23~89~1516~2526~50≥51抽样瓶数/瓶1234564.1.2管道输送氮气的检验规则按GB/T3864—2008中4.1.4的规定执行。4.1.3液态氮、集装格装氮气及瓶装超纯氮的检验规则按GB/T3864—中4.1.5的规定执行。4.2纯度氮气纯度按式(1)计算:φ=100-(φ1+φ2+φ3+φ4+φ5+φ6)×10-4……(1)式中:φ——氮气纯度(体积分数),10-2;φ1——氧含量(体积分数),10-6;φ2——氢含量(体积分数),10-6;φ3——一氧化碳含量(体积分数),10-6;φ4——二氧化碳含量(体积分数),10-6;φ5——甲烷含量(体积分数),10-6;φ6——水含量(体积分数),10-6。4.3氮中氢、氧、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含量的测定采用带有氧化锆检测器和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测定氮中的氢、氧、一氧化碳、甲烷和二氧化碳。纯氮和高纯氮中的氢、氧、一氧化碳、甲烷的测定按HG/T2686执行。检测限0.1×10-6。超纯氮中氢、氧、甲烷的测定按HG/T2686执行;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的测定按GB/T8984.1执行,检测限:0.05×10-6。氧含量允许采用GB/T6285规定进行测定。氢含量允许采用GB/T8981规定进行测定。4.4水含量的测定GB/T8979—20085按GB/T5832.1或GB/T5832.2执行,当测定结果有异议时,以GB/T5832.2规定的方法为仲裁方法。4.5氩含量的测定原则和一般要求按GB/T14605执行。推荐选择带有HID或DID检测器、脱氧装置和主峰切割流程的色谱仪,检测限:0.2×10-6。色谱柱:长约3m,内装5A或13X分子筛。在氩峰留出后将主峰氮切出,其余操作按仪器说明书。4.6标准样品以氮为底气配制。氢、氧组分的含量各为1×10-6~10×10-6(体积分数),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含量各1×10-6~5×10-6(体积分数),氩含量2×10-6~5×10-6(体积分数)。5包装、标志、贮运及安全警示5.1纯氮、高纯氮、超纯氮的包装、标志、贮运及安全警示按GB/T3864—2008第5章执行。5.2包装氮的容器应标上黄色的“纯氮”、“高纯氮”、“超纯氮”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