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030.40J80JB89391999水污染防治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echnicalsafetyinstructionofequipmentforpreventionandtreatmentofwaterpotlution1999-07-12发布2000-01-01实施国家机械工业局发布I前言本标准由环境保护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台州市椒江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环保设备厂南京绿洲机器厂机械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技术与装备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龚德明严彩虹朱建华吕敬向红本标准在国内为首次制订JB893919991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防治设备以下简称设备设计制造使用安全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水污染防治设备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2894—1996安全标志GB4053.1—1993固定式钢直梯GB4053.2—1993固定式钢斜梯GB4053.3—1993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GB4053.4—1993固定式工业钢平台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T5226.1—1996工业机械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T15706.1—1995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一部分基本术语方法学GB/T15706.2—1995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二部分技术原则与规范GBJ87—198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3危险一览表表1危险一览表序号危险与本标准对应的有关条款1挤压危险2剪切危险3切割或切断危险4.34.54.74.114缠绕危险5引入或卷入危险4.54.76冲击危险4.37刺伤或扎伤危险8摩擦或磨损危险4.7国家机械工业局1999-07-12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水污染防治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echnicalsafetyinstructionofequipmentforpreventionandtreatmentofwaterpotlutionJB893919992000-01-01实施JB893919992表1(完)序号危险与本标准对应的有关条款9高压流体喷射危险4.410与机械有关的滑倒倾倒跌倒危险4.611电接触直接或间接4.154.164.2212静电现象4.1913热辐射或其他现象如熔化粒子的喷射短路化学效应过载等4.184314电气设备外部影响4.315由噪声产生的危险4.1416由辐射产生的危险如离子辐射源4.1817火或爆炸危险4.204.2118生物和微生物病菌或细菌危险4.2419在设计时由于忽略人类工效学产生的危险机械与人的特征和能否匹配4.820各种危险组合4.124.1321由于能源失效机械零件损坏或其他功能故障产生的危险4.322机器翻倒意外失去稳定性4.623由于安全措施错误的或不正确的定位产生的危险4.54.94.104.1724起动和停机装置4.1725各类信息或报警装置4.24.124.1326急停装置4.174安全要求和措施4.1所有水污染防治设备安全要求和措施均应符合GB/T15706.1GB/T15706.2中规定的要求4.2设备危险部分应设有明显禁示标志4.3设备中应设有由于误操作或过载及正常操作时突然失效(失控)停电失压时发生危险的防护装置4.4设备中承受介质压力的部件应设有同该设备使用等级相符的安全阀或安全装置4.5设备中皮带齿轮等传动部分应设有防护罩4.6设备底脚应有可固定的孔或可焊接的底板4.7设备中人易接近的机械零部件不应有会引起损伤和可能刮伤身体部分或衣服的锐边尖角粗糙的表面凸出部分和开口4.8设备中操作部位在正常操作不能触到时应设置相应的固定钢梯操作平台防护栏杆它们应符合GB4053.1GB4053.2GB4053.3GB4053.4的规定4.9不能直接吊装和人工搬动的设备应设有吊装环勾JB8939199934.10设备及设备包装物应标明吊装位置及重心位置4.11设备为往复运动时应设有超程限制装置4.12设备中设有自动控制装置时还应配有一套手动装置和安全报警设施及互锁功能设施4.13设备中附有自动监测控制系统时当出口水质超过设定值时应有自动返回功能和事故报警功能4.14设备使用时噪声值超过GBJ87规定时设备本身就应附带降噪设备4.15设备中应有可靠的接地桩头4.16设备中附带的电气设备应符合GB/T5226.1规定的要求4.17设备中电气装置应设有紧急停机按钮4.18设备中有电磁或放射及辐射源时应设有防止放辐射的装置4.19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能产生静电时设备应设有消除静电的装置4.20设备使用时可能产生爆炸性气体时其排气孔管末外端应设有金属防火网和防火装置4.21设备在有爆炸性气体环境中应用时主机及附件均应使用防爆型设备4.22高压脉冲电解设备中电解槽沉淀槽及连接管道应设置防止人体触摸的装置4.23机电一体化设备中溢流口不应直接同电气设备相对4.24设备排出口中生物和微生物不能符合受纳水体要求时应采取杀菌措施5使用信息5.1水污染防治设备上使用的安全标志应符合GB2894的规定安全标志使用应符合GB16179规定5.2在设备的明显处应标明下列内容a)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b)强制性标志c)系列或型号标志d)制造年份或终止使用日期5.3同时根据各产品的特点在设备的明显处可选择性的标明下列内容a)额定数据对于本产品的电压频率功率等以及预期在具有潜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使用的机械的有关数据为强制性的b)使用条件例如预期使用在具有潜在性爆炸气体环境中c)鉴定标志或合格标志d)参照的相关标准e)参照的安装使用和维修说明JB8939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水污染防治设备安全技术规范JB89391999*机械工业部机械标准化研究所出版发行机械工业部机械标准化研究所印刷北京首体南路2号邮编100044*开本88012301/16印张1/2字数8,0001999年8月第一版1999年8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500定价5.00元编号99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