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风险评估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建立健全学校风险评估机制。把学校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措施等制定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对重大事项实施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充分尊重和运用预测评估结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学校稳定问题的发生。实现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有机统一,确保学校的稳定。二、组织领导成立学校风险评领导小组三、主要内容在学校的改革发展中,事关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以及重大改革等重大事项都要进行风险评。每个重大事项实施或出台前,由学校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四、责任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制。事件对师生有重大影响的,由校长负责进行风险评估;凡涉及教学工作的决策由教务处、教科室负责进行风险评估;凡涉及师生参与的重大集体活动由团委负责进行风险评估;凡涉及建设、后勤管理和改革的决策由总务处负责进行评估。其他工作部门在本部门作出涉及全校性的重大决策前,应主动进行风险评估。五、工作程序(一)确定评估对象,全面掌握情况。对拟定的每个重大事项,都要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查阅、收集相关文件、资料,调查专家、业主、相关领导,召开教职工及利益相关的人员代表座谈会,采取问卷调查、民意测验等方式,了解掌握所评估的对象的有关基本情况,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为预测评估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二)缜密分析预测,准确评估风险。根据了解掌握到的有关重大事项的第一手资料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逐项分析预测,科学、客观地作出评估。(三)制定维稳预案,落实维稳措施。针对预测评估结果中的涉稳较大隐患,研究制定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预案应充分体现周密、具体、清晰、可行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