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中国校企合作的现状及其困境分析在分析中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产生的背景及其发展的三个历史阶段之后,本章将研究中国校企合作的现状及其存在的困境。一般来讲,中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开始于二十世纪80年代,经过30年的实践与探索,我国高职教育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也取得了一些成就,在校企合作的形式和模式上也有一些突破和创新。但是,和世界上发达国家德国、日本、美国等国相比,我国开展校企合作的时间短、经验不足,和世界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企业、学校、政府在如何发挥主体地位作用和各自的优势上还存在着许多困境和困惑。教育管理体制滞后、合作机制不健全、运行机制不畅通、思想观念陈旧、主体地位不明确、经济发展不均衡等都是制约我国校企合作发展的重要因素,本章将作详细的梳理和分析。1中国校企合作的现状分析我国高职教育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经过几十年的探索,已取得了长足进步和发展,形成了多种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形式。从合作的形式看可分为工学交替模式、订单培养式、项目驱动式、顶岗实习式、“2+1”结合式、产学研结合式等。1.1工学交替式工学交替式是一种学校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企业生产实践与学校理论学习相互交替,学用紧密结合的教育形式。通过学习与工作相互交替,学生将课堂理论知识学习与社会实际工作相结合,既增长了知识又锻炼了能力。“工”是指学生在企业实践期间作为企业员工,进行顶岗工作,企业付给学生相应的劳动报酬;“学”则包涵了学校的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的学习和在企业的技术与实践课程学习。该形式的特点是:学生的实践学习与理论学习交替进行,学生具有双重的学习环境,学生拥有双重的身份,企业部分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1.2订单培养式订单培养式是学校与企业根据社会和市场需求,签订人才培养协议,共同制订人才培养计划,利用学校和企业共同的教学资源组织教学,学生毕业后直接到企业就业的人才培养形式。其基本特点是:校企双方签订用人及人才培养协议;校企双方共同制订人才培养计划;利用校企双方的教育资源,共同实施人才培养;针对岗位(群)要求进行实践能力培养;企业参与人才质量评估;企业按照协议约定,落实学生就业。订单式人才培养是产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按企业要求对人才进行量身定做,使培养出来的学生岗位针对性和适应能力强,所学即所用,缩短或者消除岗位适应期,减少企业的运营成本。对学校而言,该形式使学校专业定位和学科建设更加贴近企业要求,教学计划更为科学合理。同时,最大程度的实现以就业为导向的目标,从根本上解决学生的就业问题。1.3项目驱动式项目驱动式是指学校与企业双方通过具体的项目进行合作,来调整相关专业的定位和培养目标,制定和完善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性教学体系,具体项目内容由学校与企业双方协商来定,它是以项目为双方合作基础的。通过项目合作过程来完成和实现培养工作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的特点是:校企双方根据项目需要,互派人员到对方任教和培训,企业为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及项目所需的物质条件,学校为企业培训员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企业为学生就业提供方便,形成一种互惠互利的机制;以项目为载体和纽带,把企业和学校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校企共赢,风险降低;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因为它是以项目为中心而开展工作的,一切工作都是为项目服务。项目驱动式的不足是寻找适合校企合作项目有一定难度,因而这种合作形式适用范围受到限制。1.4顶岗实习式顶岗实习式是指学生到企业具体岗位上工作,一边学习理论,一边进行生产工作实践。它与传统意义上的实习不同,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在工作期间有正式的工作岗位,要像正式员工一样承担一线的岗位职责,这是顶岗实习的重要特点。顶岗实习过程中,学生不仅接受学校教师的指导,而且还要接受企业文化的熏陶和企业委派的具有实践技能和经验的技师指导,与此同时,企业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反馈学生顶岗实习情况。学校则根据企业实际和要求改进教育教学工作。这种形式的特点是:通过工作实践锻炼,有助于学生的快速成长和增强实际独立工作能力;有助于学生树立起竞争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通过顶岗实习使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和生产实际相结合,有助于学生认识职业岗位,促进学生就业。但是这种形式仍然存在教师参与顶岗实习的时间与机会少,与企业沟通不够,参与顶岗实习的企业不够配合等弊病。1.5“2+1”结合式“2+1”结合式是近年来我国高职院校在深入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中,创造出来的一种新的教育教学形式。具体来说,三年教学中两年在学校学习,一年在企业实践。校内教学以理论课为主,辅之以实验、实训等实践性教育教学环节,学生在企业的一年以顶岗实习为主,同时学习部分专业课,结合生产实际选择毕业设计课题,并在校企指导教师的共同指导下完成毕业设计。其突出的特点是校企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学校和企业两个育人主体作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动手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适应社会和工作岗位的能力。“2+1”教育教学形式能有效发挥行业、企业优势,借助社会力量,促进工学结合教育的发展。1.6产学研结合式产学研结合式是指学校与企业分工协作,理论教学以学校为主,技能培训和实践教学以企业为主,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培养高技术应用型人才的一种人才培养教育形式。我国产学研结合教育教学形式从二十世纪80年代开始,主要是在学习和借鉴德国“双元制”模式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这种形式的特点是:它是一种应用型学习,这种学习是由学校和企业共同指导完成的;学生除了课堂学习外,还掌握了实际的生产技术或工作体验,培养出来的学生有较强的适应性和竞争力;通过产学研合作教育计划,使学校与企业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双方互利互惠;校企联合,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能有效地发挥学校和企业资源,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学校教师进行实用技术开发,提高了科研和应用研究能力,为培养高职人才创造条件;学生参与技术开发和应用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但是这种校企合作的关系不稳定,学生实习的制度不健全,学生的安全缺乏保障;真正意义上的产学研合作的比例较低;企业急需的高素质高技能的人才得不到满足。2校企合作的模式及其分析近30年来,我国大力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发展模式,企业、高等院校、政府都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合作。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合作无论是在高等教育,还是在企业的技术开发、改造方面都显示出强大的潜力和优势,形成了种种可借鉴的校企合作模式。从各方参与的程度可分为政府推动型模式、高校主建型模式、企业主建型模式、校企联建型模式、校企共建型模式等。2.1政府推动型模式政府推动型是指由政府组织,财政出资引资,经多方面筹措资金,以设立开发基金的方式对校企合作的各主体进行投资,旨在解决国家科技、经济等重大课题的大规模合作模式。其主要支持符合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高风险、高投入的公益型或尖端型的科研项目。2.2高校主建型模式高校主建型模式是以高校为主导,政府、企业等其他各方为辅的一种模式。学校提出和制定人才培养目标和计划,并承担大部分培养任务。企业则提供相应的条件或协助完成部分的培养任务。高校主建型最为典型的有校办科技产业和大学科技园等模式。校办科技产业模式是早期高校通过创办自己的科技产业,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以实现产学研一体化。校办科技产业既是教学实体、科研实体,又是产业实体,它把高等院校和市场、社会紧密联系起来。大学科技园模式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相渗透的产物,是校一体化的重要纽带和桥梁,它不但加速了知识信息的加工、传播与应用,而且也促进了高等院校的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同时又促进高校学生创业就业一体化的发展步伐。该模式的基本特点是:企业的参与性范围有限,企业在合作过程中的参与仅局限于某一个或几个培养环节;企业的参与积极性不高。学校从一开始就处于主动、积极的状态,相对而言,企业的参与行为缺乏稳定性,企业的参与是浅层的松散型参与,在参与活动中处于服务、服从地位,由此影响了企业参与的积极性;该模式具有多向参与和灵活性,一个企业可以和多所学校、一所学校可以与多个企业进行多方合作。2.3企业主建型模式企业主建型模式是以企业为主导,政府、学校等其他各方为辅的一种模式。企业全面参与人才培养的过程,以设备、场地、技术、师资、资金等多种形式向学校注入股份,对学校承担决策、计划、组织、协调等管理职能。企业以主人的身份直接参与办学过程,分享办学效益,企业对学校的参与是全方位的整体参与、深层参与。在这一模式中,企业既是科研的主体又是生产的主体,企业同时承担着科学技术的创造者、科研成果产业化的创新者和人才培养的三重身份。该模式的基本特点:企业的参与是全方位的参与,不仅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而且参与学校的全面管理工作;教学过程中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应用为主、能力为本的办学特色,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培养专门人才;完全意义的“董事会”制是参与的主要组织机构;企业参与的利益回报是通过分享办学效益来实现的。这种模式适宜于企业和学校双方实力都非常强大的校企强强联合,一方面充分发挥了企业的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的优势,另一方面又极大地调动了企业在办学中资金投入和资源整合的积极性,办学过程中能够从社会需要、市场需要的出发点考虑,培养实用性人才。这种模式的弊端是:企业为了追求利润在办学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短视行为,为追求利益而背离学校引入企业的初衷。2.4校企联建型模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高等院校还是企业都很难独立承担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的风险,因此,校企联建型模式是指校企双方在项目研发、人才培养等方面,各方相对独立,优势互补,以协议、合同等方式形成技术与人才供求的长期或临时联建体。这是一种校企联合办学,双方共同参与人才培养的模式,不但企业参与研究和制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和培养方式,而且企业参与教学过程和学生培养的管理工作。该模式的基本特点:责任明确。学校和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或契约,明确规定学校和企业双方所负的责任和承担的义务,以及合作期限等具体内容。机制保障。学校和企业共建教育合作委员会,负责协调合作过程中的相关事宜,督导合作的实施,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实现校企合作的管理体制的保证。资源共享。学校具有稳定的人才来源和理论教师,企业拥有现代化设备、实习基地和工作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两者取长补短,共同努力,培养适应企业需求的人才。利益一体。校企共同制定教学计划,学校负责理论性教学,企业负责实践性教学,学校学习和企业实习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毕业生就业面向参与培养的企业,企业以获得满意人才为利益回报。因此,这种模式企业有更明确、更具体的责任和义务,校企双方之间处于一种相对平等的地位,企业的参与也成为相对稳定的渗透型参与,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也相应的提高。2.5校企共建型模式.高等院校、企业和政府等各主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及市场机制,建立目标明确、产权明晰、机制灵活、适应市场的校企一体化经济利益共同体。它利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与人才优势,共享企业的资金、设备、生产管理和市场优势,实现技术创新源头与经济的真正结合,是校企一体化最高级、最紧密的形式。虽然这种模式在目前我国校企合作中所占比例不大,但却深刻地反映出我国校企合作发展从松散型向紧密型发展的主要趋势。3中国校企合作的困境分析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经历了多年实践和探索,出现了众多的合作形式或模式,一方面表明了我国高职教育人才培养形式或模式的多样化,也反映出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积极探索的一面,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所取得成就。另一方面我国校企合作的形式或模式虽多,经过深入分析可以发现,实际都是对国外一些校企合作形式或模式某个方面的借鉴与改造,并没有形成自己在理念上的创新,我国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形式或模式,至今仍是处于浅层次、低水平的合作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特别是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相比,我国校企合作中的体制、机制、规模、层次、水平、效果等瓶颈仍然制约着我国校企合作向深层次发展,在校企合作的主体因素中企业、高校和政府等还面临着诸多困境与困惑。3.1企业的困境企业缺乏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校企合作中企业的积极性问题,是世界范围内存在的共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