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局机关人员日常工作制度接待工作制度值班工作制度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文件档案管理制度文印室管理制度督查督办管理制度信息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办公用品购买及管理制度学习制度党支部工作制度卫生管理制度机关食堂卫生制度局机关人员日常工作制度一、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本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二、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在办公区域打闹、喧哗,工作时间不准办私事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除因工作需要,不得串岗。三、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做到工作不积压、不拖延、不失误。四、严格遵守请示汇报制度。凡是在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积极解决,解决不了的问题要逐级向领导请示。凡是领导交办的工作,完成后必须向领导汇报办理结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五、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局领导外出要及时告知办公室去向,科室人员外出办事要向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请假,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去向、时间,以备联系;各科室要合理管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空岗。六、搞好科室之间、同志之间的团结协作,相互帮助,相互学习,齐心协力搞好经信局各项工作。七、积极参加经信局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八、接人待物要讲文明礼貌。对部门、企业、群众来办事人员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能办的事情不推诿扯皮,不能办的事情要耐心说明情况。九、答复问题要有政策依据,不得信口开河或带有随意性,对拿不准的问题,要向领导请示或主动介绍到其他部门。十、各科室要保持清洁卫生,物品摆放要整齐有序,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接待工作制度一、严格执行区纪委有关接待工作的规章制度,本着热情接待,周到服务的原则,接待好来我局的每一位客人。二、上级机关、外地客商、企业负责人等人员来局商谈工作时,相关的科室要提前通知办公室准备好接待室,原则上由分管领导和各科室对口接待。三、严格实行招待审批制度,凡确需安排客人就餐的,须由接待的局分管领导提前通知办公室,填写招待卡,由局分管领导和对口接待科室负责人签字;节能减排局、中小企业办公室、产业办公室须接待的,提前通知办公室,填写招待卡,由各自主要负责人签字,办公室统一安排就餐。凡私自安排就餐的,餐费不予报销。四、招待必须本着精简节约,服务周到的原则。厉行节约,就餐不得突破招待标准,安排就餐需有领导签字的招待卡,凡出现补招待卡的,一律不予处理。五、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的有关规定,严禁公款互相吃请和正常接待工作中不文明饮酒,严禁在任何场合任何时间酗酒。值班工作制度一、值班人员要牢固树立“值班无小事”的思想,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对上级来电、来文及会议通知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处理。三、值班期间所召开的相关会议,由值班人员负责配合会务工作。四、值班人员负有对全局机关卫生、安全、保卫等检查的职责,同时参与应急事件及临时性工作。五、周一至周五,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对指定电话值班,遇有紧急事件、电话通知等,及时向领导汇报,保证局机关工作正常进行。节假日值班,按值班表安排进行值班,做好值班记录。若发现脱岗、离岗及无人值班情况以及出现被盗等其它事故,值班人员负全部责任,同时受到批评或处罚。六、值班人员的值班岗位为值班室,不得在其它岗位值班,为加强文件等保密工作,不得进入文印室、办公室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空岗。值班期间一律不准饮酒和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考勤制度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机关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须请假。二、坚持早8:10考勤制度。三、严格请病、事假,销假制度。局班子成员请病、事假半天,除班子成员副局级以上人员请病、事假一天,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科室人员请病、事假一天须经分管领导批准;科长请病、事假二天,副科长请病、事假三天,须经局主领导批准,请假结束上班后,及时向批准领导进行销假。未经批准擅自缺勤的,处罚五十元。四、请假必须按规定执行,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三天;病假两天以上者,须持医院证明;婚假三天,晚婚十七天,丧假三天;休假、产假、探亲假按有关规定执行。违反以上规定或未经批准而逾假者,均以旷工处理。五、各科室工作人员公休假由各科室统筹安排,统一报办公室,办公室报有关领导批准后,可分期进行,并妥善安排好工作。六、机关支部将不定期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查岗,查岗时如出现去向说不实的或擅离岗位的工作人员,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机关出勤情况列入年底目标考核内容。车辆管理制度一、局机关所有车辆、驾驶员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驾驶员要服从管理和调度。车辆调度本着先上级后下级,先急后缓,保证重点的原则,首先保证局领导会议用车和工作用车,上级或本局大型会议及应急外事接待任务优先用车。二、车辆调配:局长用车固定,其他局领导用车挂靠分管科室。科室用车遇分管领导确因公抽不出时,由分管领导通知办公室统一调剂车辆。外单位借用车辆,必须报局主要领导批准,由办公室安排。发现未经领导批准外借车辆,追究当事人和驾驶员责任,并各罚款200元。三、车辆维修到指定地点维修。车辆维修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办理程序:一般性的车辆维修、保养(不需要维修、更换重要部件的),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由驾驶员填写维修申报单,到区政府采购指定维修厂家进行维修、保养;需要维修、更换部件的,须报分管领导批准;需要大修,数额较大的须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驾驶员在车辆维修期间要靠到修理厂,严把修车质量。四、汽车用油实行到区政府定点加油站加油,加油时由办公室分管车辆的人员随同驾驶员加油,并认真填写《公务用车单车运行情况表》。遇有外出油量不足确需加油时,由外出带队领导安排。五、驾驶员出车要遵守交通规则,出现违章一律由本人负责,不属驾驶员责任的由办公室协调处理。驾驶员要按照规定和要求按时出车,途中不得私自改变行车路线,不得私载他人。驾驶员在工作期间严禁喝酒,酒后严禁驾车,如发现,当场收缴车钥匙,并罚款200元。六、车辆除因公出差当天不能返回外,车辆不准在外过夜,车辆返回单位后,一律将车停放在车库内或局院内,无领导批准不准私自开车外出和过夜。车辆因私自外出和在外过夜造成损失者,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更不准让无证人员驾驶,如发现一次,对驾驶员罚款200元,产生的一切后果或经济损失由驾驶员负责。七、驾驶员要爱护维护好车辆,时刻保持车内车外清洁卫生,随时具备出车条件。同时,驾驶员要按照卫生值班表把值班室卫生打扫好,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八、驾驶员在不出车期间要在值班室待命,不得串岗。九、驾驶员要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学习和有关会议,正确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更好的为工作服务。要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和交通法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做到文明驾驶,安全行车,争当安全模范。印章管理制度一、局印章由局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印章管理人员要有高度政治责任感,坚持原则,熟悉政务,作风严谨,措施有力,确保印章的安全。二、印章不得随意交他人代为使用或携带外出履行公务。如有特殊情况由分管领导批准,并由办公室派专人随同。三、除正常的公文加盖印章按规定程序办理外,对于外部门、企业或涉及面广的重大问题需要加盖公章时,要经主要领导审批后,登记、盖章。四、局工作人员外出、开会,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携带盖有局公章的空白介绍信。确因工作需要应审批登记,未使用完的介绍信核对后如数收回。五、管理印章人员因病、事假需交他人代为管理使用时,应做好印章的使用交接,包括交接日期、使用登记。六、严格安全保密制度,印章存放在专用橱柜,以防丢失或酿成其他事故。文件档案管理制度一、收文办理(一)签收。(二)登记。收到来文后,进行清点,重要文件要清点页数。清点无误后,登记收文日期、收文号、来文序号、文件标题(或内容摘要)。(三)送批。经办公室主任签署送审意见后,送主要领导及有关领导审批。重要紧急的事项应跟踪催办。二、文件传阅(一)按照合理的传阅顺序组织传阅,对于内容涉密的收文,传阅应严格掌握。(二)提高阅文周转速度。在文件传阅过程中,要做到“勤送、勤取、勤催”,加快文件传阅速度,防止文件传阅断线。(三)严格登记手续。对于传阅的文件要进行严格登记,掌握文件的行踪,杜绝文件失控或下落不明的情况发生。(四)切实做好传阅过程中的保密工作。确保党和国家秘密不泄露。三、文件归档(一)公文办理完毕后,根据规定及时整理、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文件。(二)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应该根据其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等整理,要保证归档公文的齐全、完整,便于保管和利用。(三)归档范围内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向档案部门移交。文印室管理制度为加强文印室管理,保证科室文印,加强保密工作,增强责任心,拒绝浪费现象,自觉维护文印室卫生,特制定以下制度:1、节约用纸,印刷文件必须登记,并进行双面印刷。2、禁止在文印室吸烟,乱丢杂物等。3、不得用文印室电脑玩游戏。4、单位无关人员、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文印室。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确保上级和本级机关重要决定、决策和全局性重要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工作原则督查督办工作要紧扣区委、区政府和局党委的工作中心,深入细致地开展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各项具体工作的办理情况,发现好做法,总结新经验,解决难问题,确保政令畅通、工作落实。具体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为决策服务原则。实施决策和完善服务是督查督办工作的重点,督查督办工作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对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批示以及局党委的决策、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上。2.实事求是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及时真实地反馈信息。3.分工负责原则。坚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发挥整体督查督办效能,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二、工作内容1.区委、区政府对我局的督查督办事项;2.区委、区政府重要文件,各种会议的决议、决策、规定;3.上级领导或部门批示、交办及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4.本局做出的工作部署,局党委会议决定的事项;5.局领导批示或交办的事项;6.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7.需督查督办落实的信访件;8.有时限要求的工作、总结、汇报以及其他需督查督办落实的工作等。三、履行职能局办公室要切实抓好决策督查、专项查办、事项催办等方面的工作,充分发挥督查督办工作的推动、监督、反馈等功能,使督查督办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四、工作程序督查督办工作主要有立项、交办、办理、催办、办结等步骤。1.立项。在接到领导批示、交办事项或会议决定办理事项等督办任务后,局办公室应及时报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确定承办科室,批示后,一事一项地进行登记、编号,填写《督办事项登记表》。2.交办。督办件立项登记后,办公室应及时将督办件交有关承办科室办理,交办时要明确任务、要求、时限。3.办理。承办科室收到督办件后,要高度重视督办事项的办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目标要求,明确落实责任,确保将督办事项落到实处。对因故在规定时间内未处理完毕的,要向办公室说明理由,以便及时反映给有关部门和领导。4.催办。督办件发出后,要注意抓紧催办,切实做到急件跟踪催办,要件重点催办,一般件定期催办。查办中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报告。5.办结。承办科室完成任务后,应将办理情况交办公室备案,并向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汇报。需要报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督办结果,上报前必须经局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审核同意方可上报。督办工作结束后,应在《督办事项登记表》上填写办理结果,并将有关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以备查询。信息宣传工作制度一、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业工作的重点以及局党委中心工作,及时、准确上报高质量、有价值的信息和宣传稿件。二、以《**工作》和《**之窗》为载体,及时收集、整理、编发上报各产业办、各科室、各有关企业报送的信息和宣传稿。重要信息和重大新闻要及时报送,切实做到不迟报、不漏报。对上级调度的信息和新闻稿件,认真抓好督办落实并按时完成。三、不定期下发信息和宣传报送要点,指导各产业办和各科室有针对性的做好信息宣传工作;按照区委宣传部考核要求,加强我局对上和对外宣传。四、严格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