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管廊规划设计及运行管理2015年6月主要内容1、相关政策解读2、城市综合管廊的规划设计3、城市综合管廊的施工方法4、城市综合管廊的运行管理5、国内部分工程实例介绍1、相关政策解读国家及地方政策2014年6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目标任务:2015年底前完成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编制完成地下管线综合规划5年计划完成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避免重大事故发生10年计划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地下管线体系,应急防灾能力大幅提升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839号(2014-12-2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地下管线建设”的讲话精神和近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要求,经研究,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中央财政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定三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5亿元,省会城市每年4亿元,其他城市每年3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二、试点城市由省级财政、住建部门联合申报。试点城市应在城市重点区域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将供水、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燃气、排水等管线集中铺设,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解决“马路拉链”问题,促进城市空间集约化利用。试点城市管廊建设应统筹考虑新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建设里程应达到规划开发、改造片区道路的一定比例,至少3类管线入廊。试点城市按三年滚动预算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另行印发。三、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选择试点城市。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对申报城市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城市,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组织城市公开答辩,由专家进行现场评审,现场公布评审结果。四、对试点工作开展绩效评价。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定期组织绩效评价,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奖罚。评价结果好的,按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基数10%给予奖励;评价结果差的,扣回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具体绩效评价办法另行制订。五、各地财政、住建部门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谋划,组织有关城市做好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具体申报工作另行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办建〔2015〕1号)(2015-1-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委):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839号),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启动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申报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规范操作流程,明确目标要求,现将《2015年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综合管廊试点城市揭晓(2015-04-10)根据竞争性评审得分,排名在前10位的城市进入2015年地下综合管廊试点范围,名单如下(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列):包头、沈阳、哈尔滨、苏州、厦门、十堰、长沙、海口、六盘水、白银。国家及地方政策2015年4月29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63号):1.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地形较为平坦的都市功能拓展区、重要地段或管线密集区,结合实际情况,规划试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2015年底前完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规划。2.建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凡已在管廊中预留管线位置的,不得再另行规划管线位置,需下地的管线应在建成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内敷设。国家及地方政策目前,南岸区江南新城已制定了约82.8公里的地下管廊总体布局规划,总投资约74亿元,融资方式考虑部分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并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报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国家及地方政策2015年5月2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建城[2015]70号)建设区域:1.敷设两类及以上管线的区域可划为管廊建设区域;2.高强度开发和管线密集地区应划为管廊建设区域。•城市中心区、商业中心、城市地下空间高强度成片集中开发区、重要广场,高铁、机场、港口等重大基础设施所在区域。•交通流量大、地下管线密集的城市主要道路以及景观道路。•配合轨道交通、地下道路、城市地下综合体等建设工程地段和其他不宜开挖路面的路段等。2、城市综合管廊的规划设计综合管廊的定义综合管廊工程是指在城市道路下面建造一个市政共用隧道,将电力、通信、供水、燃气等多种市政管线集中在一体,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以做到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和资源的共享。共同管道综合管沟综合管廊综合管廊支线型综合管廊干线型综合管廊缆线型综合管廊国内建设综合管廊的有关规定《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4.2.5规定,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宜采用综合管廊:1.交通运输繁忙或地下工程管线较多的城市主干道以及配合轨道交通、地下道路、城市地下综合体等工程建设地段。2.城市核心区、中央商务区、地下空间高强度成片集中开发区、重要广场、主要道路的交叉口、道路与铁路或河流的交叉处、过江隧道等;3.道路宽度难以满足直埋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4.重要的公共空间;5.不宜开挖路面的路段。《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5.2.6规定,当遇到下列情况时,电力电缆应采用电缆隧道或公用性隧道敷设:•同一通道的地下电缆数量众多,电缆沟不足以容纳时应采用隧道。•同一通道的地下电缆数量较多,且位于有腐蚀性液体或经常有地面水流溢的场所,或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或穿越公路、铁路等地段,宜用隧道。•受城镇地下通道条件限制或交通流量较大的道路,与较多电缆沿同一路径有非高温的水、气和通讯电缆管道共同配置时,可在公用性隧道中敷设电缆。国内建设综合管廊的有关规定国外建设综合管廊的有关规定俄罗斯对综合管廊设置的规定•在拥有大量现状或规划地下管线的干道下面。•在改建地下工程设施很发达的城市干道下面。•需要同时埋设给水管线、供热管线及大量电力电缆情况下。•在没有余地专供埋设管线,特别是铺设在刚性基础的干道下面时。•在干道同铁路的交叉处。莫斯科综合管廊国外建设综合管廊的有关规定日本对综合管廊设置的规定•在交通显著拥挤的道路上,地下管线施工将对道路交通产生严重干扰时,由建设部门指定建设综合管沟;•综合管沟建设可结合道路改造(按城市规划道路拓宽等)或地下铁路建设,城市高速路等大规模工程建设同时进行。东京综合管廊综合管廊内纳入的管线国内综合管廊内容纳的管线国内目前已有或在建的综合管沟内容纳的管线为: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给水管线、供热管线、排水等管线。《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4.2.2节规定,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应结合城市地下管线现状,在城市道路、轨道交通、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天然气、热力、电力、通信等专项规划以及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的基础上,确定综合管廊的布局。综合管廊内纳入的管线国外综合管沟内容纳的管线国外综合管廊内容纳的常用市政管线有: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燃气管线、给水管线和排水等管线。有些综合管沟内还容纳了供冷管线、供热管线、输油管线、生活垃圾管道化收集管线。而我国《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中2.1.5节指出,城市工程管线为城市范围内满足生活、生产需要的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天然气、热力、电力、通信等市政公用管线,不包含工业管线。综合管廊的类型干线型综合管廊特点:干线型综合管廊一般设置于道路中央下方,负责向支线综合管廊提供配送服务,主要收容的管线为通信、有线电视、电力、燃气、自来水等,也有的干线综合管廊将雨、污水系统纳入。其特点为结构断面尺寸大、覆土深、系统稳定且输送量大,具有高度的安全性,维修及检测要求高。综合管廊的类型支线型综合管廊特点:支线综合管廊为干线型综合管廊和终端用户之间相联系的通道,一般设于道路两旁的人行道下,主要收容的管线为通信、有线电视、电力、燃气、自来水等直接服务的管线,结构断面以矩形居多。其特点为有效断面较小,施工费用较少,系统稳定性和安全性较高。综合管廊的类型缆线型综合管廊特点:缆线型综合管廊一般埋设在人行道下,其纳入的管线有电力、通信、有线电视等,管线直接供应各终端用户。其特点为空间断面较小,埋深浅,建设施工费用较少,不设有通风、监控等设备,在维护及管理上较为简单。综合管廊的规划在综合管廊的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求做到科学规划、适度超前,以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对于不同的管线容量,应根据当前的实际需求,结合城市开发的规划及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情况,预测到将来的容量。在进行综合管廊的规划时,一般情况下可按照如下的顺序执行:城市开发计划及其它评估与之有直接关联的区域开发计划区域将来发展需求预测各种地区环境制约条件综合管廊的内部空间预测综合管廊预留分支综合管廊系统方案的一般规定1.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规划年限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并应预留远景发展空间。2.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应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工程管线专项规划及管线综合规划相衔接。3.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应坚持因地制宜、远近结合、统一规划、统筹建设的原则。4.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应集约利用地下空间,统筹规划综合管廊内部空间,协调综合管廊与其他地上、地下工程的关系。5.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应包含平面布局、断面、位置、近期建设计划等内容。综合管廊内纳入的管线种类综合管廊内纳入的管线种类一般包括:•电力电缆•电信电缆(包括有线电视)•给水管线•供热管线•排水管线•燃气管线种类需根据项目特点确定,管线布置应根据纳入管线的种类、规模及周边用地功能确定。综合管廊系统方案的确定工程系统方案应具有基本覆盖一定的服务范围,综合管廊建设在交通最繁忙、地下管线最复杂的道路下,能最大限度地解决市政管线反复开挖对道路交通和人们日常生活带来的不便。综合管廊总体设计综合管廊总体设计包括:•确定防火分区,以及每个防火分区内设置的工程设施(综合管廊进料口、通风系统、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和应急出口等)。•综合管廊进料口设置的位置。•综合管廊的通风方式。•综合管廊控制中心的设置位置。•综合管廊穿越重要障碍物的方式。•在综合管廊的端部设置端部交汇井,作为各类管线的进出用。综合管廊断面尺寸的确定综合管廊断面尺寸需根据综合管廊内容纳的管线种类及数量,并充分考虑安装、检修所需的空间尺寸以及相互影响等因素,综合确定。几种主体工程断面形式:综合管廊埋深的确定•综合管廊埋深的确定主要根据其在道路横断面下的具体位置,以及排水管道与其发生交叉穿越的情况、结构抗浮要求等情况综合考虑。当综合管廊设置在道路机动车道下面,其埋深尚需考虑车载对其结构的影响。因此,综合管廊一般埋深较深,可达2.5m以上。•综合管廊的埋置深度对工程造价影响显著,尤其是在软土地基广泛分布的地区,影响更为显著。当综合管廊的埋置深度较深时,有利于其它没有纳入综合管廊的管线敷设,但施工措施费用较高。当综合管廊的埋置深度较浅时,施工方便,施工措施费用较低,但不利于其它没有纳入综合管廊的管线敷设。因而综合管廊的具体埋置深度应结合不同的具体工程特点来确定。综合管廊节点处理•综合管廊的节点处理是综合管廊设计及施工的重点。节点包括:十字路口或丁字路口;河道;重要的地下工程设施,如地铁、高架道路桩基、人行地道等;以及现有的大口径雨污水管道。•在十字路口或丁字路口,由于综合管廊的相互交叉影响以及要保证检修人员在综合管廊内的通行,使得综合管廊的节点处理比较复杂。从实质上讲,综合管廊在此类似于管线立交。从处理方法来讲,可以将综合管廊在此设计为双层而实现互通的功能,也可以通过平面尺寸的加宽来实现互通功能。需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在综合管廊的十字或丁字交叉节点,综合管廊可能要横穿道路,因而在节点设计时,尚要充分考虑道路车辆荷载对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