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苏州市相城区景观灯维护管理合同编号:号甲方:苏州市相城区城市照明管理处联系人:钱礼芳电话:乙方: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联系人:王白洁电话:根据苏州市相城区政府采购采购编号采购文件及乙方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景观灯维护管理的事宜,签订本合同书。内容如下:一、维护内容、维护费用和维护时间(一)维护内容:苏州市相城区景观灯维护管理,具体按清单(见附件)(二)维护费用:人民币贰拾伍万捌仟元整(¥)()维护费用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维护、维修、更换、失窃费用、保险、安全、人身意外伤亡、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乙方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①每季度支付的合同价款成交价×当季考核得分折合的比率。②按上述公式折算的合同价款由财政部门在该季度的次月直接向乙方支付。()付款方式:银行转帐。()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三)维护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正式进行维护之日起一年。二、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根据甲方景观灯维护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实行验收考核。()因突发事件及重大活动,甲方需调动乙方人员、设备时,乙方应服从安排予以配合,2/4但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按照《管理考核办法》,甲方对乙方维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打分,具体根据考核结果支付维护费用。()甲方有义务在适当的范围内公开考核结果。()若乙方在承包维护期间,因将景观灯维护管理转包他人,或违反《景观灯维护细则》等有关规定而被解除承包合同。(二)乙方权利和义务()乙方根据景观灯维护技术规范、景观灯维护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景观灯维护工作。()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检查。()维护范围之外的突击性、突发性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安排,不得无故拖延。()因乙方维护管理不善而损坏的植物、设施应负责及时补植和修复,或照价赔偿。()乙方在每月经验收考核后,按季领取维护费用。()乙方应做好详细的维护台账,建立维护档案,并在每月的五号前将上个月维护档案和当月计划报送苏州市相城区城市照明管理处。三、景观灯维护内容的调整(一)合同签订时因实际景观灯维护数量与采购文件中所述数量有差异,以实际维护数量为准,且不再因此调整合同金额。(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景观灯维护面积出现重大变化时(维护数量或维护金额超过),以原合同综合平均单价和实际增减数量据实调整维护金额。(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景观灯迁移、改造等变更时,所产生的人工费及机械费用由乙方承担。四、景观灯维护基本要求(一)为确保维护质量,乙方需对成交后的景观灯落实专人进行动态维护管理,着装上岗,全天候作业。(二)维护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周密的安全措施,以避免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如因乙方操作不当、维护不当或管理不善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三)因不可抗拒因素(如由于台风、暴雨、大雪等自然灾害引起景观灯碰线、碰屋、3/4非维护原因造成的景观灯伤人、伤物),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迅速组织力量,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处理费用甲方按实另行核算。(四)对于乙方维护期间由于维护工作不能及时完成,且造成较大影响的,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维护,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季度维护费中扣除。(五)乙方维护期间的景观灯照明率低于要求的,必须及时安装同品种、同规格的景观灯,并确保照明,费用含在报价中。若乙方未按规定补安装,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安装,所发生的景观灯材料费及补安装费用从乙方季度维护费中扣除。(六)景观灯保安全天候小时,无重大破坏和偷盗案件,在看护中遇到失窃现象(不限于数量多少),乙方应在当天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和相城区路灯管理所报案,登记规格型号及数量,并阐述具体情况。全部失窃设备及材料费用的均由成交单位承担。五、安全(一)乙方承担维护的路段必须由专业的保安公司人员进行维护,其安全方面的管理事宜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参与其管理,也不承担其责任。(二)乙方应加强对维护人员进行法律法令的教育,遵纪守法的教育,如发生打架、赌博等违法乱纪行为,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三)乙方应对维护人员加强安全管理和教育,强化安全技术措施,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并仔细督促维护人员穿戴好劳保用品上岗作业。(四)乙方在维护时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精心组织维护。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采取积极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维护及甲方利益不受损害,对甲方提出的安全要求,乙方应予采纳。甲方在维护项目分配时,应有专人指派或现场交底,对地下隐蔽部位的管线,建筑实施等提出安全要求,乙方必须按要求作业。(五)乙方在维护中发生的各类事故及造成第三者的人、物损(伤)害责任事故,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负责。六、不可抗力(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严重后果的,不能免除责任。(二)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