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党支部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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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党支部工作制度〖文字大小:大中小〗〖打印〗---医院党支部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作原则:党组织的工作着力点要放在“服务、促进、引导、保证”上,处理好党组织的政治保证作用和非公有制企业自主经营之间的关系,紧紧围绕医院生产经营开展党建工作。一、围绕适应市场经济规律要求和医院实际,加强医院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医院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和医院员工的方针。二、把保证和促进医院改革、加强科学管理、推进科技进步、提高经济效益、监督医院守法经营、维护员工切身利益,作为我院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和党组织战斗力的主要标准。三、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同促进医院发展和改进医院管理结合起来,积极为我院培养和推荐优秀管理及技术人才,配合我院建立一套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特点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二条工作职责: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医院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二、主动为医院的生产经营服务,尊重医院的自主经营权,支持总经理、院长依法行使职权。对医院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为医院发展出谋献策,支持医院在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允许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三、从医院实际出发,切实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健全党组织生活,坚持从严治党,严格党的纪律,教育和监督党员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维护国家利益。四、围绕医院生产经营和管理开展活动,团结和带领职工群众完成各项任务,促进医院发展。五、发挥好上级党(工)委与医院党员之间的桥梁作用,使上级党(工)委及时掌握党员情况,让党员及时了解上级党(工)委的工作要求。六、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这些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七、协调股东与职工群众的关系,坚持原则,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和社会的稳定。八、主动加强与医院所在地街道、社区党工委的沟通联系,促进医院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九、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职工教育工作,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推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建设有民营医院自身特色的医院文化。十一、负责实施对党员的监督,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违反党章有关规定的党员进行处理。十二、完成上级党委(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第二章工作制度第三条议事制度一、集体领导原则凡属党支部的重大问题、重要决策事项,都须由集体讨论决定,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向党支部报告。在委员会里,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避免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要共同维护党支部班子的团结,形成党支部班子坚强的领导核心。二、成员分工原则党支部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结合在医院中的本职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执行集体的决定,接受组织的检查监督。三、党支部会议事范围(一)对上级党委(党总支)重要会议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二)对医院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医院两个文明建设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审定医院党建计划,确定党建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四)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有关事宜。(五)确定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听取其对分管工作的报告和总结,并对其提请审议的重大事项作出相应的决议,以及检查、指导和监督其实施。(六)审定本党支部的重要制度,协助医院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四、保密原则支部委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凡党内讨论的问题,并明确必须保密的或者没有传达任务的问题,必须保守党的机密,不得随便外传,否则视为违反党的纪律。第四条党内选举制度一、医院党支部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后,必须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支委。二、党的支部委员会改选换届采取召开党员大会的方式进行。其职权是:(一)听取和审查本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二)讨论本届支部委员会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三)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三、选举支部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采取无记名差额投票方式产生。(一)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之前,必须在党内广泛开展民主集中制的教育,使党员明确召开党员大会的目的和意义,明确选举规定,珍惜和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二)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的产生,必须发动党员,由党员自下而上酝酿提名,自上而下协商,最后集中多数党员的意志产生。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上报上级党工委审批。经过上级批准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大会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4/5时,会议有效,对候选人预备名单应再进行酝酿讨论,党员有权利对某些候选人的情况提出质询,党组织应作出解答,根据多数党员的意志可以更换候选人,当大家意见统一后,则通过正式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支部委员。当选的支部委员的票数应超过支部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半数以上。支部正副书记的产生,应召开新的一届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分别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并上报上一级党委批准。(三)新的一届支部委员会产生后,要做好分工,制定工作、会议、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使各自的工作走上正轨。四、在选举中,必须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的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切实履行和保障党员的权利。党员必须从党的事业出发,正确行使自己应有的权利,党的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在选举过程中,绝不允许进行派别和非组织活动,绝不允许追查选票、虚报选票以及打击报复等违反党章的行为。对有破坏选举行为的人,轻者要给予批评教育,重者要给予党纪处分。如果发现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委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及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的决定。第五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把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医院生产经营、管理、科研骨干和一线优秀员工。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一)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1、对党有较明确的认识,积极靠拢党组织,愿意并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决心履行党员义务,主动提出入党申请。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3、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积极主动完成各项任务,带头参加改革和经济建设,在群众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4、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职工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党小组推荐,经支委会讨论审定。共青团员和28岁以下的青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还应征求团组织的意见。(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1、要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教育,使他们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2、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的有关活动,有意识地给他们布置一些社会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培养锻炼。3、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经常主动地和培养对象谈心,每个季度向支部汇报培养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及培养情况。(四)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在考察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了解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心得体会和思想反映,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并每半年将考察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五)确定发展对象和政治审查1、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经党小组推荐,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研究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2、对发展对象必须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的主要内容是:①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②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历史时期(政治事件)中的表现;③直系亲属以及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3、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二、预备党员的接收(一)确定入党介绍人申请入党的同志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或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二)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三)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四)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的主要议程和内容1、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2、介绍人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3、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考察的情况。4、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数需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决议。5、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会前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6、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培养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等报区上级党工委审批。7、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在医院范围内进行公示。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一)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通过党的生活的教育和实际工作的锻炼,对他们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党课教育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每季度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谈话并按时将考察意见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二)预备党员的转正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们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应给予按时转正,报上级党工委审批;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需要继续考察教育,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少于半年或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2、预备党员的转载自百分网,请保留此标记转正申请应在预备期满前交给党支部。3、党支部对预备党员提出的转正申请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作出决议,一般不宜超过预备期满后一个月。上级党委接到党支部报告后,要及时召开党委会讨论审批,并下发转正批复,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党支部要及时将上级党委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4、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组织部门存入本人档案。四、组织落实(一)要求入党的同志提出申请后,支部书记要在一周内亲自或派专人与申请人谈话,对其提出希望和要求。(二)支部组织委员要努力做好和督促培养人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三)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公示制”,向广大职工群众公布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四)培养人要对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认真负责,支部要把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双争双评”考评内容,以此增强党员做好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的责任心。(五)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党组织要将培养教育和考核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并将考察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第六条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章规定,每个党员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章规定的一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措施,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支部党员大会(一)支部党员大会原则上每三个月至少要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或增减,它的主要任务是:1、传达、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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