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机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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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电机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聊城鑫泰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日期:2015年8月10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本表一式四份,一律打印填写。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2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电机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单位聊城鑫泰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谭福同联系人张林通讯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经三路东纬二路北联系电话13563038806传真0635-6197702邮政编码252000建设地点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经三路东纬二路北,北邻碱场李村,西邻辛庄村,南邻山东鑫科股份有限公司立项审批部门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文号聊发改备[2015]53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金属加工机械制造C342占地面积(平方米)100000绿化面积(平方米)20000总投资(万元)6005其中:环保投资(万元)600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0%评价经费(万元)--投产日期2016年3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聊城鑫泰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为山东鑫亚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重卡汽车、铁路桥梁配件、汽柴油发动机配件的生产和机械加工。公司有40多年的铸造和机加工历史,现有员工300余人,占地200亩。公司现有DISA自动造型线一条,5吨电炉3台,1.5吨电炉2台;145、146、148、壳芯机等造型设备十几台;拥有光谱仪、金相分析仪、液压万能试验机、硬度计等完善的检测仪器;配有加工中心、泵体加工专机、小型数控等设备近百台。2007年山东鑫亚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聊城阀门厂投资850万元建设年产360万套机械配件项目,该项目于2011年7月由聊城市环保局东昌府分局通过环评验收(东昌环验[2011]11号),据验收文件项目审批手续齐全,环保机构及管理制度健全,污染治理措施符合环保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均达国家有关标准,项目环评报告及验收表见附件。2009年4月山3东鑫亚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聊城阀门厂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变更为山东鑫亚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聊城鑫泰克机械有限公司;2010年4月山东鑫亚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聊城鑫泰克机械有限公司变更为聊城鑫泰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变更证明见附件。由于企业异性铸件生产线建设时间早,大部分设备陈旧,电机工艺较为落后,高耗能设备、二手设备偏多,电力消耗占成本比重较高。目前,聊城鑫泰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电机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生产线设备电机为老式普通电机,效率低;系统调节方式落后,绝大部分设备采用机械节流方式调节,效率比变频调速方式低约30%,耗电量大,效率低;旧变压器为S9型,空载、负载耗能高,设备利用率低。滞后的电机系统不仅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更增加了地方的能源消耗,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进一步降低能耗,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聊城鑫泰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6005万元建设电机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更换现有设备老旧电机530台、新增变频器177套,更换新设备44台套,对现有5套电炉补偿柜等进行改造,提高功率因数;将现有6台普通油浸变压器更换为S13型节能配电变压器。该项目通过对生产设备电机系统升级换代、安装变频器、更换变压器等节能措施,使机加工、造型、电炉、空压机、风机等530台生产设备电机系统实现节能改造,更换新型节能变压器6台,改造5套电炉补偿柜等电柜,建成后可实现年节约电量728.10万KWh。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8)的相关规定,该项目需要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此聊城鑫泰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特委托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其电机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评价单位接到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对项目生产能力、主要设备、生产工艺及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初步调查,收集了建设项目及周围地区的有关资料,通过分析研究,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8);3.国务院第[1998]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33号,2015.04.09);5.国家发改委令[2013]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46.鲁环发[2017]13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7.鲁环函[2012]263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三、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该项目属于鼓励类的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第23条“节能、节水、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范畴,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2)土地使用政策的符合性项目位于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或禁止用地项目,项目用地符合《关于工业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意见》(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山东省建设厅2007年6月11日)中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指导思想和原则。项目位于聊城鑫泰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区内,不新增用地。(3)鲁环发[2007]131号文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分析本项目与建设项目审批原则的符合性。详见表1。表1建设项目与省环保局131号文符合情况分析表序号项目数量1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是√否□2是否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环保规划和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是√否□3污染物排放不影响当地治污减排任务的完成是√否□4是否在省环保局规定的局部“禁批”或“限批”的范围之内是□否√4.1是否属于建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是否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是□否√是√否□4.2是否属于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项目是□否√4.3是否处于城市规划区内是否处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园区之外是否属于有污染的新上项目是□否√是□否√是√否□4.4是否处于南水北调和小清河大堤两侧5公里之内是否有污水排放是□否√是√否□54.5是否处于因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存在问题而被限批的园区是□否√4.6是否处在全省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局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的河流两侧5公里之内是□否√5是否在省环保局规定的区域限批范围之内是□否√5.1是否建在连续2年未完成治污减排任务的县(市、区)是□否√5.2是否建在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县(市、区)是□否√5.3是否建在2008年上半年未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县(市、区)是□否√5.4是否建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后1年内污水处理率达不到60%的县(市、区)是□否√5.5是否建在污染严重、防治不力的设区市或县(市、区)是□否√6建设单位原有项目已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污染物达标排放,按期完成治污减排任务。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符合所在地聊城市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污染物排放不影响当地治污减排任务的完成;项目选址不在“禁批”和“限批”的范围之内;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的要求。(4)鲁环函[2012]263号文符合性分析为增加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规范性,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山东省环保厅制定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本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件的符合性见表2。表2拟建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符合情况分析表原则具体要求拟建工程情况符合性一、基本原则(一)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的有关规定。拟建工程满足“鲁环发[2007]131号文”要求。符合(二)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1.实施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2.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3.行业或园区规划变更应及时履行规划环评手续。4.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5.已建成的上述重点行业项目未进入园区的,应尽快迁入,否则对其改扩建项目不予审批。拟建工程不属于重点行业,且拟建项目用地规划符合聊城市发展规划要求。符合6(三)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允许建设行业,项目建设位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符合(四)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3.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部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不得审批该建设项目。4.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方可进行相关环评工作。本次评价进行了环境风险分析符合二、重点行业其它原则涉及重金属排放、造纸等高耗水行业、石油化工行业、印染及染料行业、农药行业、热电行业拟建工程不涉及此类内容符合四、现有工程概况1、现有工程简介2007年,原山东鑫亚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聊城阀门厂(现已更名为聊城鑫泰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投资850万元建设年产360万套机械配件项目,项目位于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总占地100000m2,总建筑面积17000m2,绿化面积20000m2,项目职工定员350人,两班制,每班8h,年生产3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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