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制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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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第一章总则1、目的:为规范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使公司员工在开展工作时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第二章招聘制度1、各部门、分子公司应根据定岗定员标准,在编制范围内制定招聘计划。2、公司招聘新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3、招聘流程:3.1各部门负责人根据缺编缺岗情况,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写明人数及详细要求,由分管领导审批确定招聘计划。3.2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配制名额,对符合标准的招聘计划实施招聘,与用人部门共同筛选把关;岗位配置名额以外的需报总经理批准。3.3总部员工招聘工作:3.3.1一般员工:由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负责人初试后,由分管领导复试确定。3.3.2部门经理级人员的招聘:由人力资源部与分管领导进行初步面试后安排相关测试项目;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项目后,由总经理、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测试项目所涉及的部门或单位人员组成项目答辩小组进行复试;复试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与分管领导就答辩小组提出问题与应聘者进行最后沟通,无异议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3.4各分子公司员工招聘工作:3.4.1部门经理及以下:由分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3.4.2副总级(含)以上人员:招聘程序同总公司部门经理级人员,由总公司面试确定。第三章试用制度1、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2、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试用。3、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3.1报到需提供个人资料: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专业资质证书及其它资质证明的原件,提供市属三甲医院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免冠彩色近照(1寸、2寸各3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同时将个人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告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重要岗位需提供最后一次任职单位或求学机构或我公司高管人员的推荐信。3.2办理入职手续:3.2.1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并与负责人指定的入职引导人见面。3.2.2到总经办领取工作牌、办公用品及其他相关资料;4、办理完入职手续后,由人力部资源部进行相关企业文化、人事制度的培训后,方可上岗。5.员工试用期间每月上交部门实习报告一份,用人部门可据实际情况进行延长试用。6.人力资源部应不定期了解试用期人员的工作状况。7.试用期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应对新员工试用期表现进行考核和评价,填写《新员工试用表》交人力资源部存档。8.试用期员工离职,应提前三天向部门领导提出辞职,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9.试用期内,员工无法达到公司工作要求,连续缺勤达3个工作日或累计缺勤达6个工作日,公司将终止其试用。10.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职员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请务必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公司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11.员工的个人信息有更改或补充时,应于一个月内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申报变更或申明,以确保与个人有关的各项权益。第四章聘用及任免制度1、聘用制度:1.1试用期满的员工,需要填写《转正申请表》,并经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评定后(部门经理级人员需经总经理评定),方可视为转正。1.2人力资源部应在接到经批准的《转正申请表》的第一时间口头通知转正员工。1.3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2、任免制度:2.1当公司某个管理职位出现空缺时,可提升或任用表现突出且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的员工,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员将有机会获得晋升和发展。2.1.1符合职位的资质要求,并有愿望担任此项工作。2.1.2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能力,以创造出优秀的业绩。2.1.3主动积极,敬业诚信,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2.1.4具有全局观念,了解公司的战略,并获得同事的高度信任。2.1.5相同条件下,有派驻边艰地区工作经历的员工享有优先晋升权。2.2任免程序:2.2.1总公司部门经理级人员的任免由分管领导建议,经人力资源部考察后,报总公司总经理审批。2.2.2分子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的任免由子公司总经理批准,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2.2.3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的任免由子公司总经理建议,经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考察后,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第五章调配制度1、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及员工个人能力、特长,公司有权调配员工的工作岗位,被调配员工要服从大局,任何员工若无理拒绝工作调动,公司视其自动辞职。2、跨部门(公司)人员的调配,首先应得到现用人部门分管领导(或子公司总经理)同意,再经需用人部门分管领导(或子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提出书面意见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协调考察后,向总经理提出调配方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3、各分、子公司内部人员岗位之间的调配,由分、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实施后,调配情况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4、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任职部门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以移交不清论处。5、调迁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接上级指派部门人员暂为代理。6、分子公司第一负责人或重要岗位管理人员调动,公司将安排审计。第六章辞职与辞退1、员工辞职1.1员工有辞职权利,试用期员工需提前三天向部门经理递交辞职申请,正式员工需提前三十天向部门经理递交辞职申请。1.2总公司一般员工的辞职:辞职申请经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即可办理离职手续。1.3总公司部门经理级、分子公司副总级(含)以上人员辞职:在员工提出辞职后,先由人力资源部和分管领导与辞职人员沟通,再由总经理、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组成离职面谈小组进行沟通,最后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1.4辞职申请批准后,员工持辞职申请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辞职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工作交接和工资结算。1.5各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含)以下员工辞职按分子公司程序办理,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1.6因员工辞职,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对公司利益造成实际损害,公司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的权力。2、员工辞退2.1对于严重违反公司纪律,严重损害公司形象,以及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员工,公司有辞退的权力。2.2普通员工的辞退报告由部门经理提交分管领导审批;部门经理的辞退报告由分管领导提交总经理审批。所有的辞退报告均应在人力资源部备案。2.3人力资源部接到批准的《辞退员工审批表》后,通知被辞退人员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交接表并办理相关手续,员工在交接完工作,经查无挂帐欠款、借用设备物品等事项后,方可结清工资,解除关系。2.5辞退人员若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3、离职谈话3.1总部人员、各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离职,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其分管领导应和离职人员谈话。3.2各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离职,其主管和分管领导应和其谈话,了解其离职的原因。3.3离职谈话记录均应在人力资源部存档。第七章考勤制度1.公司实行每周工作5天,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2.打卡规定2.1员工每天上下班和外出须打卡。每天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由员工本人分别打卡;工作时间离开公司应得到部门领导同意。2.2员工不得代他人打卡,凡代他人打卡者:初次代打卡,扣除双方薪金各200元;再次代他人打卡,除作上述处罚外,薪金予以下调100元。3.迟到早退3.1每月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的3分钟)一次给予口头批评。3.2每月迟到一次以上,迟到或早退3分钟以上、15分钟(含)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2小时(含)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3.3当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视同旷工半天。4.旷工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4.1无故缺勤2小时以上。4.2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岗者(包括续假未获批准)。4.3经查实以虚假理由请假并获批准而不上班的。4.4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4.5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4.6对旷工的处理:4.6.1旷工期间劳动报酬及其他福利待遇不予发放。4.6.2每旷工0.5个工作日,当月薪金降100元。4.6.3旷工连续超过2个工作日,或全月旷工累计达3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6个工作日者,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5.请假规定5.1员工如有私事或生病可以请事假或病假,职员请病(伤)假、事假须依相关规定履行休假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5.2请病(事)假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后15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病假应于上班后第一天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二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5.3因公参加社会活动、赴外地出差,依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视为正常出勤。5.4普通员工请事假不超过一天(含)的,由部门经理批准(经理请假需经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一天、3天以内(含)的,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须经总经理同意。5.5办理请假手续时,首先应填写请假条,找分管领导办理审批签字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6.医疗期6.5.1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十二个月的医疗期。6.5.2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十年以上的为九个月;十五年以上的为十二个月。7.婚假7.1职工结婚可享受5天的婚假,晚婚者另按规定增加晚婚假7天(含公休日)。7.2婚假期间一切待遇不变。7.3请婚假人员须填写请假报告,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7.4婚假原则上应于结婚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8.丧假8.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死亡,可以享受5天丧假(含公休日)。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去世,可以享受3天丧假。8.2请假人需填写请假报告,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9.生育假期9.1女职工产假为3个月。9.2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24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晚婚晚育者,另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30天.9.3晚婚晚育给予男职工护理假10天。9.4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第八章培训制度1、为使员工胜任岗位职责的规定,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效率,培训必须有效地开展和坚持。2、培训试行积分管理。2.1目的:为激发员工不断学习以提高工作技能和整体素质,建立学习型组织,并保障培训工作顺利进行,实现员工与企业同步发展,特设立培训积分。依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目标和部门培训计划目标特制定本办法。2.2适用范围:西藏药业全体员工。2.3积分的作用:年度累计积分的多少是员工晋级、晋升、年终奖金发放的参考依据之一。2.4培训积分方法:2.4.1由各部门组织的员工岗位技能培训积分的细则:2.4.1.1积分方法: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积分满分为5分/次,每次加分至满分后不再加分。2.4.1.2部门岗位技能培训每月进行一次,每次按时参加得积分1分。2.4.1.3每次培训后进行考试的,按成绩给予积分。考试成绩分A、B、C、D、四档,成绩为A时得积分4分;成绩为B时得积分3分;成绩为C时得2分;成绩为D时不得积分。2.4.1.5对于违反培训、考试纪律的,将予以扣积分处理:旷课的,不给积分并倒扣积分2分/课次;迟到、早退和中途擅自离开课堂30分钟及以上的,扣1分/课次,其它课堂、考试违纪行为扣1分/课次。2.4.1.6因公出差、请假并获得批准等原因未能参加培训和考试的人员,可自学培训内容后进行补考,按考试成绩给予积分。2.4.1.7积分程序:部门培训计划实施→考试题目、考试成绩或问卷记录存档于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实施积分。2.4.2管理层干部的积分细则2.4.2.1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