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应急管理系统“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部门普法责任,全面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不断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中办发〔2017〕3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湘办发﹝2015﹞51号)要求,结合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湖南”建设要求,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系统普法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推进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示范引领全社会树立良好的法治意识、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为有效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快速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机制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工作原则(一)坚持融入实践服务大局。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应急管理监管执法全过程,在实施监管执法中,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2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法治宣传,扩大宣传教育范围和层次。通过与企业召开监管执法通报座谈会、现场组织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公开裁定等形式,不断提高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二)坚持内外并重同步推进。在履行好本级普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的同时,主动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同步推进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普法工作,增强全社会的应急法治意识。坚持部门监管与属地监管相结合,完善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三)坚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根据各自职责和工作特点,在开展日常法治宣传的同时,结合每年特殊时段和重要节点,深入企业集中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咨询活动。采取提供咨询服务、法律法规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形式,开展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入脑入心的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三、主要任务(一)严格规范执法。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要求,将“三项制度”贯穿于监管执法全过程。在执法办案中注重加强向管理对象、3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在执法办案中全过程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在日常监管执法实践中提升执法水平。通过采取媒体曝光、现场会剖析、警示约谈、以案释法等综合举措,达到以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以深度普法优化执法环境的目的。(责任处室:各业务处室、新闻宣传处、政策法规处)(二)突出重要时段宣传。持续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积极主动地开展一系列切合湖南实际、公众需求的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党校培训、学校新生入校、企业新员工进厂应急管理“第一课”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法治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责任处室:新闻宣传处、政策法规处)(三)开展应急法治大培训。积极推动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脱产培训、集中宣讲等方式,组织应急管理干部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的大调研大培训,通过大调研大培训不断增强应急管理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敬法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全面提升应急监管执法4人员依法行政执法能力。(责任处室:人事处、机关党委、新闻宣传处、政策法规处)(四)突出热点难点问题普法。针对涉及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自觉遵守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重点针对《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关于推进全省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湖南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进行宣传贯彻,及时举办新闻发布会,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处室:安全生产协调处、新闻宣传处、火灾防治管理处、政策法规处)(五)创新普法工作方式。加强与中央在湘和省内主流媒体合作,依托政府网站和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面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广泛的群众性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活动。深化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随机抽查检查情况和行政处罚决定,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及时向司法厅如法网推送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法律法规学习读本和题库以及以案释法的典型案例。同时,认真开展法律贯彻实施成5果系列报道,组织发表评论员文章或领导署名文章,举办应急管理领域的法律知识竞赛等,不断增强法治宣传实效。(责任处室:新闻宣传处、政策法规处)(六)营造普法大格局。建立厅(局)党组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情况汇报制度、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领导干部庭审旁听和出庭应诉制度。根据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性质、特点和规律,建立执法、普法考核机制,以考核促进普法工作落实,着力提升普法工作地位。注重加强普法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增强本系统行业领域普法力量,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普法和应急管理法治化建设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责任处室:各业务处室、人事处、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七)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深入探讨研究以案释法方式方法,适时开展行政处罚案卷上级讲评、同级交流、下级推广等,切实将以案释法、监管执法和全面普法深度融合。加强监管行政处罚和事故调查处理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编辑、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以案释法案例资源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要开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在省厅门户网站开设“以案释法”专栏,通过以案释法促进执法普法同步推进展开,着力提升全民法治意识。(责任处室:各业务处室、新闻宣传处、政策法规处)6(八)推进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应急监管执法人员为重点,广泛进行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深入开展反面典型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利用各类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责任处室:机关党委(纪委)、人事处)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省各级应急管理系统要高度重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充分认识普法责任制在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领导,把实行普法责任制摆上重要日程,建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机关各处室分工落实的普法工作体系,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加强人员、经费、物质保障,为普法工作开展创造有利条件。(二)强化考核、落实责任。全省各级应急管理系统将普法工作纳入年终工作目标责任、干部年度评先评优考核体系,以考核促进普法工作落实,着力提升普法工作地位。省厅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纪委)将定期对各处室“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工作指导,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普法目标未完成的处室予以通报,受通报的处室年终不得评先。各市州县要参照省厅做法,强化对本系统“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考核。7(三)创新载体,增强实效。全省各级应急管理系统要结合职责范围、普法对象的实际情况和依法治理需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的重要作用,用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规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创新,打造有特色、有影响、有实效的应急法治宣传阵容。附件:1.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普法任务清单2.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普法责任清单8附件1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普法任务清单序号任务内容完成时间责任部门1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和宣讲。2019.12办公室、机关党委2厅党组专题听取普法工作汇报,组织开展厅级领导干部年度述法会议。2019.11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3组织省厅处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庭审旁听或出庭应诉。2019.10人事处、法规处4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119消防日”“5•14”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19.11新闻宣传处、办公室5举办新闻发布会,宣传普及应急救援、安全生产法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法律法规。2019.12办公室、新闻宣传处、政策法规处96根据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将经常性普法贯彻于监管执法全过程。全年各处室7建立定期对“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筛选、发布、宣传的机制。2019.10政策法规处8组织省厅干部职工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2019.9机关党委9做好省厅处级及以下干部职工年度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2019.12办公室、机关党委10认真组织本系统本单位配合做好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考评和履责评议的相关工作。2019.12办公室、政策法规处10附件2湖南省应急厅普法责任清单序号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责任部门备注1《宪法》《监察法》《保守国家秘密法》《政府采购法》《信访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务员法》等党内法规以及党的十九大等有关会议精神办公室2《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应急指挥中心3《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人事处4《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教育训练处5《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湖南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风险监测和综合救灾处6《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救灾协调和预案管理处7《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国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火灾防治管理处8《防洪法》《抗旱条例》《防汛条例》防汛抗旱处9《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10《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处1111《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处12《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处13《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处)14《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15《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湖南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救灾和物资保障处16《突发事件应对法》《防洪法》《消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