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水泵房1运行管理1.1根据进水量的变化和工艺运行情况,调节水量,保证处理效果。1.2干式离心泵启动前应盘车灵活方可启动;备用泵必须每周盘车一次。潜水泵的备用泵应每周点动一次或切换运行。1.3水泵在运行中,必须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并符合下列规定:1.3.1应注意观察各种仪表显示是否正常、稳定。1.3.2干式泵轴承温升不得超过环境温度35℃,总和温度最高不得超过75℃。1.3.3应检查干式水泵填料压盖处是否发热,滴水是否正常。1.3.4水泵机组不得有异常的噪音或振动。1.3.5集水池水位应保持正常。1.4应使泵房的机电设备保持良好状态。1.5操作人员应保持泵站的清洁卫生,各种器具应摆放整齐。1.6应及时清除叶轮、闸阀、管道的堵塞物。1.7泵房的集水池应每年至少清洗一次,同时对有空气搅拌装置的,应进行检修。1.8集水池(或分配井)内不应有大件(或大量)的垃圾漂浮物,如发现有应查找原因并及时清理。1.9变配电站与泵房合建时,对变压器及其他附属设备的运行管理等可按本规程“十六、变配电室”内容执行。2安全操作2.1水泵启动和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得接触转动部位。2.2当泵房突然断电或设备发生重大事故不能正常进水时,应立即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或得到政府部门允许后,可打开事故排放口闸阀,将进水口处闸阀全部关闭,防止酿成淹没事故。在查清事故原因之前,不得擅自接通电源或修理设备。2.3清洗泵房集水池时,应根据实际情况,事先制定操作程序(含安全措施)。2.4操作人员在水泵开启至运行稳定后,方可离开。2.5严禁频繁启动水泵。2.5.1交流电动机的带负载启动次数,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2.5.2当产品技术条件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在冷态时,可启动两次,每次间隔时间不得小于5min;在热态时,可启动一次。当在处理事故以及电动机启动时间不超过2~3s时,可再启动一次。2.6水泵运行中发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机:2.6.1干式水泵发生断轴故障;2.6.2突然发生异常声响;2.6.3干式泵轴承温度过高;2.6.4压力表、电流表的显示值过低或过高;2.6.5机房管线、闸阀发生大量漏水;2.6.6电机发生严重故障;2.6.7出现潜水泵泄漏、过载、温升过高等报警信号。3维护保养3.1水泵的日常保养应符合本规程“二、一般要求”中的有关规定。3.2应至少半年检查、调整、更换干式水泵进出水闸阀填料一次。3.3应定期检修集水池水标尺或液位计及其转换装置。3.4备用泵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试运转。环境温度低于0℃时,必须放掉干式泵泵壳内的存水。4技术指标通常情况下集水池的水位应漫过潜污泵的电机,以利于电机散热。保证安全器具应摆放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