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交接班制度1目的确保生产运行正常、连续、安全、规范、有序进行。2适用范围适用于污水处理厂需要连续运行的岗位班组间工作交接。3职责3.1行政部负责监督本制度执行和组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3.2运行班按本制度要求进行换班交接。4工作内容4.1、交接班的主要内容包括生产运行状况(含工艺工况、生产设备状况、安全生产情况),运行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工作岗位环境卫生情况,生产和值班公物、用具,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等。4.2交接班过程必须严肃、认真地进行。交班人员要发扬风格,为接班人员创造有利的工作条件。4.3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的介绍,并会同交班人员到现场检查需要现场交接的设备。4.4交接班时间:(一般为四班三倒制,特殊情况可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值班)零点班交班时间为:08:00白班交班时间为:16:00晚班交班时间为:24:004.5交接班是交班班组与接班班组的交接,两组员工必须同时在场,在两组组长领导下进行。严禁单方面交接以及私自交班和接班。4.6交班班组在交班前30分钟必须做好交班准备,包括工作岗位卫生情况、生产运行情况,异常情况等记录,各种指令执行情况及其它未尽事宜,并做好交接中的书面记录。4.7交接班时,应尽量避免工艺调整工作,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交接,对事故或异常情况的处理原则上由交班人员负责,但接班人员应主动协助处理。当事故或异常情况处理告一段落时,可以继续进行交接班。4.8交接班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在值班地点交接内务、通报情况;对不详或不符合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记录;(2)需要或特殊情况按巡视路线进行交接巡视,重点是生产运行工艺工况、安全生产状况及各类设备的完好情况;(3)检查各种记录是否完整、准确,符合实际;(4)交接班工作必须做到交接两清。双方一致认为交接清楚无问题后,组长和组员再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名,签名完成后,交接班工作即告结束。4.9交接班经双方签名生效后,接班班组成为当班班组。交接后的现场卫生管理、生产安全管理、岗位环境管理及其它当班工作任务和责任均由接班班组承担。4.10当存在下列情况时,可以拒绝交班或接班:(1)接班者醉酒或精神失常情况时;(2)值班室内务整理不规范、环境卫生状况不符合要求;(3)公共用具和设施有损坏而交班班组在交班前没有上报或记录;(4)交班班组未完成本班工作任务并推诿或出现严重的生产责任事故;(5)各种记录(表格)有缺损、遗漏及丢失或记录严重失真的;(6)交班班组的安全生产不符合安全规程,存在隐患的;(7)完好生产设备无特殊原因未按规程或技术要求运行的;(8)交班班组拒绝交接巡视或未按本制度交接班时,接班班组应帮助交班班组整改,合格后,再进行交接班,严禁无原则的拒绝接班。4.11交接程序、纪律和履行的情况将纳入绩效核考。4.12出现以下情况时必须及时逐级上报领导(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1)接班人员醉酒或精神失常情况时,交班人员应拒绝交接,并迅速报告相关领导,做出适当安排。2)交接班时间若遇接班人员因故未到,交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并迅速报告相关领导,做出适当安排。3)当存在可以拒绝交班或接班情况而不积极整改。5.记录表式YX-001《生产运行交接班记录》6附件7附加说明本标准由运行部提出、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本标准于2014年12月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