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工作流程一、申请须知1.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应当以书面的方式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缴纳申请费。2.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3.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申请所需提交的证明文件应当使用原件或副本,无法提交原件的,应当在提交的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的签章。4.申请文件应当使用A4纸张,纵向、单面使用,文字应当从左向右排列。申请文件各部分应当分别用数字顺序在右上角标注页码。5.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6.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联系方式:(1)联系电话:0512-57921892;(2)邮寄地址:昆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昆山市版权局)版权管理科,邮编215300;(3)电子邮件:kscopyright@126.com;(4)工作QQ:435510178。二、办理步骤(一)办理流程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理--→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1.填写申请表进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首页()著作权登记系统会员登录,输入用户名:kscbj密码:57921892,登陆后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确认、并提交打印。2.提交申请文件申请人按照要求向我局提交登记申请文件,由我局统一报送中国版权保护中心。3.缴纳申请费申请人提交申请文件时,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缴纳登记费;代理费由我局代收代缴。24.受理申请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并缴纳申请费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费票据。5.补正程序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补正仍不符合登记办法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6.取得登记证书应当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核发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申请人持受理通知书原件到我局版权管理科领取证书。三、办理登记申请所需文件1.计算机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应提交在线填写的申请表打印件,签章应为原件。2.软件(程序、文档)的鉴别材料•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注:源程序和文档应在页眉上标注相应的软件名称和版本号,右上角应标注页码,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3.有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申请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权利归属证明文件等。①代理人身份证明登记申请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表中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范围、委托期限等内容。②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的需盖公章)•企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事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事业法人证书的复印件;•社团法人单位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申请的,提交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明的复印件。③权利归属的证明文件•委托开发的,应当提交委托开发合同;•合作开发的,应当提交合作开发合同;3•下达任务开发的,应当提交上级部门的下达任务书;•受让取得软件著作权的,应当提交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原著作权人的企业被合并或分立,由合并或分立后的其他企业享有著作权的,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注销登记证明、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其他证明;•继承人继承的,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有效遗嘱、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法院的法律文书等。4.其他证明文件•修改他人软件应当授权许可的,应当提交授权书。四、办理登记申请表填写说明本表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著作权人原始取得著作权,以及通过转让、继承或承受取得著作权的软件著作权人登记申请时填写。1.软件基本信息:软件名称a.全称: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全称。软件名称应简短明确、针对性强,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填写一致。可参考软件行业协会发布的:品牌+产品用途与功能+“软件”的命名规范;b.简称(没有简称可以不填此栏)。对登记软件全称进行简化的名称。如:DOS、Windows、WPS等;c.分类号:在表中提供的原国家标准GB/T13702和国家标准GB/4754-2002中的代码确定的分类编号选择填写;d.版本号: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版本号。软件作品说明选择申请软件是原创软件还是修改软件。申请软件属于在原有软件基础上形成的修改软件的,请填写修改软件作品说明,简短明确阐述“该软件新增功能模块”或“程序的第10~100行”、“全部翻译文本”等。对翻译或合成软件应对其取得著作权的材料及所编入的材料进行概括性描述。说明字数限于100字之内。若原有软件已经进行登记的,应注明原软件著作权登记号。开发完成日期:选择填写软件开发者将该软件全部固定在某种物质载体上的日期。发表状态:选择填写著作权人首次将该软件公之于众的日期。发表的方式包括:销售和向他人提供复制件,以及网上发布、产品发布、为销售目的的展示等。a.软件已发表的,请选择已发表选项,并填写首次发表日期和首次发表地点所在的国家或城市;b.软件未发表的,请选择未发表选项,并选择填写是否允许公众查阅该申请登记软件的鉴别材料。开发方式:原始取得著作权的情况,选择填写表中提供的方式之一:4a.单独开发:指依靠自身的条件自行开发完成的软件;b.合作开发:指两人或两人以上依据合作协议共同开发完成的软件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证明申请人享有权利合作开发协议;c.委托开发:指委托人与被委托人之间依据委托协议开发完成的软件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证明申请人享有著作权的委托协议;d.下达任务开发:指根据国家机关下达的项目任务书开发完成的软件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证明申请人享有著作权的项目任务书。、2.著作权人1)姓名或名称:选择填写著作权人的类别、证件类型和号码、国籍、所属省份城市和园区;2)类别:其中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a.著作权人是自然人的,应填写真实姓名,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b.著作权人是法人的,应填写名称、类别、国籍、省份、城市和园区;企业法人,指获得法人资格的企业。需提交的文件为工商营业执照;机关法人,指获得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需提交的文件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指获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需提交的文件为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指获得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需提交的文件为社团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c.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经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法人的分支机构需提交的文件为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以及法人不主张著作权的证明。3)证件类型4)证件号码5)国籍省份/城市园区3.权利说明权利取得方式:选择著作权人取得权利的方式,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软件著作权是通过继受取得的,从下列方式之一中选择填写:a.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为著作权转让合同;b.继承,指根据继承法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著作权中财产权利,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有效遗嘱、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5身份证明、法院的法律文书;c.承受:是指享有原著作权的企业被合并或分立,由合并或分立后其他企业享有著作权情况,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是企业变更证明及其他证明(合同、债权人会议决定和清算组织公告等);该申请软件已作过著作权登记的,填写原登记号;原登记事项作过变更或补充登记的,填写变更或补充证明编号。权利范围:选择著作权人享有权利的范围包括下述情况之一:a.全部权利:指《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8条规定的所有权利,且没有任何限制;b.部分权利:指《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8条规定的一项或者多项权利,并需要注明具体的权项。4.软件鉴别材料提供以下选择一般交存:源程序的连续的前30页和连续的后30页(前、后30页可以是自然排序,也可以是自行定义;提交一种文档的连续的前30页和连续的后30页,申请人可以选择提交一种以上的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缴纳80元的费用;例外交存(专门的服务项目,另行收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例外交存的选择下列方式之一:a.提交源程序的前、后30页使用黑色宽斜线覆盖百分之五十(由登记机构实施);b.提交源程序的前10页和任选连续的50页;c.提交目标程序的前、后30页和源程序任选连续的20页(三种方式中选择其一);注:源程序和文档应在页眉上标注相应的软件名称和版本号,右上角应标注页码,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也30行。5.软件功能和技术特点只供软件首次登记填写a.硬件环境:指开发和运行登记软件的计算机硬件和专用设备;b.软件环境:指开发和运行登记软件的操作系统、支持软件的名称及版本号;c.编程工具及版本号:指编写登记软件的编程工具,如:VC6.0,VB6.0;d.源程序量(条数):指登记软件的源程序的总行数或者总条数;e.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简短明确阐述软件的创作目的、主要功能、用途和技术特点。说明字数限于500字之内。6.申请人信息6a.申请方式:选择著作权人或代理人;b.申请人详细信息:申请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填写单位全称、地址、营业执照号或者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mail,并指定专人作为联系人。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写出姓名、地址、身份证号(护照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mail。7.代理人信息a.授权委托:申请人委托代理的,在此栏填写委托代理范围和权限,以及代理授权期限;b.代理人详细信息:应填写代理人的单位全称(或个人的姓名)、地址、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mail,代理机构应指定一名专人作为联系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中名称或姓名应当与授权委托的单位全称(或个人的姓名)一致。8.申请人签章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承诺所保证条文;申请人为个人的签名或者加盖人名章;申请人为单位的请加盖公章,签章影印无效。五、办理时限自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核发《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六、申请费用申请费可以通过银行汇付。通过银行缴纳登记费时,应当在汇单附言栏中写明正确的申请流水号、缴纳费用名称及发票收据上的单位名称,有受理号或登记号的,应当注明受理号或登记号。1.缴费时间申请人提交申请文件时,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缴纳登记费,我局同时代收代理费。2.缴费标准收费标准:(1)登记费:300元;(2)代理费按我局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签订的有效协议确定并缴纳。3.交费方式(1)登记费由申请人自行通过银行转帐方式交纳,代理费由我局代收并开据票据,每半年度集中代交中国版权保护中心。7(2)登记费账户信息:单位名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银行行号711201)帐户名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央财政汇缴专户)银行帐户:7112010189800001174昆山市版权局二○一○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