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业废水治理技术规范中对应急事故池的相关要求(11个行业)序号行业规范要求1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12.4.1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应设应急事故池,以贮存处理系统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时医院污水。传染病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应急事故池溶剂不小于日排放量的100%,非传染病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应急事故池溶剂不小于日排放量的30%。2采油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41-2014)12.4.2采油废水处理厂(站)内应设置事故池,当采出水处理系统内有可用的事故池时,也可不另设事故地。3制革及毛皮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3-2010)12.5.1应根据生产及周围环境情况,制定各种可能的突发性事故的应急预案,配备人力、设备、通信等资源,治理工程具备应急处置的条件。12.5.2废水治理工程发生异常情况成重大事故,应及时分析,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12.5.3所建设含铬废水的事故贮池,制定相应的事故防控措施,杜绝事放排放。12.5.4应设置危险气体(甲烷、硫化氢)和危险化学品的控制与防护设施。4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2-2010)5.1.8电镀废水处理站应设置应急事故水池,应急事故水池的容积应能容纳12-24h的废水量。5酿造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575-2010)6.10.1酿造度水处理设施应单独设置事故池,调节池不得作为事故池使用。发生事故时,应水废水输送到事故池储存。6.10.4酿造工厂停产维修期间,如废水处理设施也相应运,应采用事收池收集处理设施停运期间企业所排放的生活污水和其水废水。6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564-2010)9.3.1应建立滤液处理厂(站)易发事故点和面的档案及事故发生的分布图,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配套相应的设备和设施。7染料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36-2013)5.1.5染料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应设置事故池。工程设计中,还应考虑发生操作失误、非正常工况,停电等情况时的应急防治措施。6.4.1事故池容积应按照一次事故的最大排水量设防。当无法获得一次事故的最大排水量时,可按照大于一个生产周期的废水量大于4h的废水量。8饮料制造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48-2015)6.3.7事故池a)事故池有效容积应能接纳最大一次事故排放的废水总量;b)事故池内应设置提升泵,宜将事故排放废水均匀排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中;c)事故池底部应设有集水坑,倾向坑的坡度不宜小于0.01,池壁宜设置爬梯;d)事故池宜设置混合装置;e)事故池宣设置液位控制和报警装置;f)当调节作池兼做废水事故池时,其容积计算应考虑事故排放的容量,至少保证1-2天的废水容量。9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30-2013)6.8.1味精废水处理工程应设置事故池,因废水治理设施操作失误,非正常工况,停电等事故造成废水故排放量和浓度异常时,应排入事故池。6.8.2事故池有效容积应能接纳最大一次事故排放的废水总量。6.8.3事故池内应设置提升泵,在生产恢复正常或废水理设施除故障后,应将事故排废水均匀排入综合废水处理工程的调节池中。6.8.4事故池宜设置混合装置和排泥设施。6.8.5事故池宜设置液位控制和报警装置。10制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18—2012)6.5.1制糖废水治理工程应设置事故池,事故池可以单独设置,也可与企业应急池合建。6.5.2事故池应设置废水排出设施。6.5.3当废水处理设施因故不能将废水处理达标时,制糖废水应排入事故池;当事故池充满时,制糖生产环节应停止外排废水。6.5.4废水处理设施排除故障后,事故池内的废水应逐渐送入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其流量应以不影响废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为限。6.5.5事故池的有效容积可按最大日平均时流量的8-12h废水量设计。11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09)6.6.1处理厂(站)内应设置事故池。6.62因操作失误、非正常工况、停电等事造成废水排数量和浓度异常时,应排入事故池。6.63事故池容积应大于一个生产周期的废水量,或大于4h排放的废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