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学术交流Feb.,2013总第227期第2期AcademicExchangeSerialNo.227No.22012-12-11“”DL11AC05“”11534020“”125140231980-、、。张镝150040我国的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建立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而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当今,各国的环境立法趋势是不断扩大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范围,而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仍然将公民个人排除在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之外,使得许多环境公益诉讼因资格不合而无法正常启动。个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虽然会有滥诉、浪费司法资源等弊端,但从我国公益诉讼的实践来看,赋予公民个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是大势所趋。因此,深入理解和分析公民个人作为原告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优劣,赋予公民个人环境公益保护的起诉权是合理的、更是必要的。环境公益诉讼;公民个人;原告资格D912.6A1000-8284201302-0059-04、。。、。2070。。。。“、、。”。。。、。。·95·。。、1。、1.《》6“。”。。2.2011《》、。。2012“”。2。、1.。。。。。2.。。。3.。、、。。3。4.《》6。。。。。·06·5.。。。、。1.。。。2.、。、、、。3.。。。“”。。。。。4.。。。。。。5.。。。4。、2012《》·16·。。、、、。。1.。。。。。2.。。3.。。4.、、。。5.、。。。。。1.J.2011116.2.J.2011392-93.3.J.2011213.4.J.20113159.〔责任编辑:张毫〕·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