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准确定位履职尽责宣教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准确定位履职尽责2016年11月主要内容江苏省环保厅苏北环保督查中心前言1、环保部门当前面临的工作形势(1)环境问题突出•--饮用水安全隐患较大,跨界污染纠纷增多江苏省环保厅苏北环保督查中心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备用水源地建设滞后,各地对农村生活污染、面源污染重视不够,造成饮用水安全事件频发(盐城、连云港)。前言•--化工园区环境问题比较突出江苏省共有省级化工园区54个,化工企业一万多家。虽经过连续几年的整治,但废水偷排、废气扰民、违法处置危废等环境问题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问题进展缓慢,环境信访不断。江苏省环保厅苏北环保督查中心前言•--区域性空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随着煤炭、石油等传统能源消耗量的持续增加和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工业企业、机动车、施工扬尘等污染日益严重,再加上夏秋两季秸秆焚烧等影响,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叠加上大尺度污染物转移等因素,区域性雾霾天气频现。江苏省环保厅苏北环保督查中心前言•--重金属污染问题成为焦点含重金属的废气、废水、固废一旦进入环境难以自行降解去除,会在环境中积累,并能通过呼吸途径或食物链进入人体,引起病变。如人们在铅污染的环境中就有可能血铅超标,所以人们对重金属污染十分敏感,谈“重”色变。虽然经过多轮涉重行业专项整治,情况有所好转,但仍未得到彻底根治。江苏省环保厅苏北环保督查中心含铬废水污染地表水前言•--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境问题难以解决有的项目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有的项目超期试生产,久拖不验,有的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默许违规产能建设、生产。此类建设项目不仅违法违规,污染治理设施也不到位,运行管理很差,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周围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江苏省环保厅苏北环保督查中心前言(2)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十八大报告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2015年,中央审议通过了“1+6”形式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相关配套方案。江苏省环保厅苏北环保督查中心前言“1”指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6”包括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通过改革,构筑起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江苏省环保厅苏北环保督查中心前言•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内外很多场合,都以“金山银山”和“绿水青山”的“两座山论”来阐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提出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建设美丽中国指引方向。江苏省环保厅苏北环保督查中心前言•随着环保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环保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的配合、联动也愈加紧密。•2014年8月,省环保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两部门相关工作进行规范、明确。•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环境保护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进一步加强了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之间的合作,通过打击惩处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环境质量改善。江苏省环保厅苏北环保督查中心2、正确处理6个关系环保与发展1公平与正义2当前与长远3个体与区域4守法与生财6被动与主动5江苏省环保厅苏北环保督查中心前言1、环保与发展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2013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江苏省环保厅苏北环保督查中心前言2、公平与正义当今社会环保形势严峻,环境破坏和退化是不争的事实,环境恶化的后果在社会中并非平均分布的。从理论上说,应该是谁享受最多好处或者造成最大破坏,谁就应该承担最大的责任;而现实是,弱势群体非自愿或者在根本就不知情的情况下,遭受环境问题带来的危害,且并没有享受到资源分配和使用带来的好处,这就是程序不正义和实质不正义的双重叠加。公平是指,无论何人不应由于政策或经济困难等原因,被迫承受不合理的负担,包含工业、市政、商业等活动及政策的实施导致的人身健康损害、污染危害和其他环境后果。环境正义多指的是分配正义,要求公平分担环境损害。煤老板获得采煤的巨大收益,那么也应该对环境破坏负责修复,对无辜受损的当地人做相应的补偿。江苏省环保厅苏北环保督查中心前言3、当前与长远一些地区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盲目追求高速度、高指标,盲目开发,盲目进行大规模工业化建设,不仅损害了当代人的生存利益和环境需求,而且阻碍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可持续发展,危害到下一代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这些都是短视行为。在资源环境方面,我国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资源总量高但人均低的现实,无疑会给经济发展的后劲造成影响;以往粗放式的发展方式给环境带来的损害,也需要我们付出更大的代价来弥补。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没有成功的当前就不会有理想的长远。政府、企业、公民应该认识到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做到可持续发展,做到环境与经济二者和谐统一。江苏省环保厅苏北环保督查中心前言4、个体与区域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必须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保护好我们美丽的家园。因此,环保法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分别规定了环境领域各主体的基本义务,旨在提出全社会共同治理环境的现代环境治理理念。江苏省环保厅苏北环保督查中心前言5、被动与主动环保分为被动环保和主动环保。被动环保环由政府推动,使公众或企业的环保意识的被接受,有污染才治理。面对环境污染的严峻形势,国家对企业排放的标准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今年起开始实施的新环保法,更是加大了对企业违法排污的处罚力度。在这样一个形势下,如果仍像以前那样不重视污染治理,或者只是被动地跟在标准后面走,企业就会很被动。对于日益重视健康的人们来说,则会主动的去推行环保。这一由被动变为主动的过程会促使环保产业加快发展。企业应提升社会责任感,遵守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在环保治理上或主动而为,或变被动为主动,加大环保投入,采用清洁能源,从源头上去减少环境污染,主动为环保出一份力。江苏省环保厅苏北环保督查中心前言6、守法与生财“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依然是中国环保的现状。一些企业投巨资搞环保,推高生产成本,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境地。市场只认价格不认环保。一些企业只在应付上级检查时才开启环保设备,平日里设备闲置或不能持续稳定运行的情况时有发生。即便被逮个现行,一般也只处罚10万元上下,起不到打击作用。为有效遏制企业违法排污现象,新环保法加大环境违法执法和惩处力度,取消违法排污罚款最高限额规定,可采取“按日计罚”,对企业违规排污的,一经查实一罚到“死”,从而形成强大的法律震慑力,让保护环境成为企业的理性选择。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即创造了价值,也排放了污染物。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企业有责任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在当前国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企业只有守法,才能做到可持续发展,也才能“生财”。江苏省环保厅苏北环保督查中心前言一、新环保法、配套办法、“两高”司法解释及环境违法案例江苏省环保厅苏北环保督查中心一、新环保法、配套办法、“两高”司法解释及及环境违法案例新环保法主要内容(一)4个配套办法解读(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三)“两高”司法解释(四)江苏省环保厅苏北环保督查中心严重环境违法案例(五)这部法律的修订经历了两届常委会,四次审议(2012年8月、2013年6月和10月及2014年4月),最初是以修正案的形式提出,最后是以修订的方式出台,前后历经20个月,四次全国人大讨论,最终定稿,在我国的立法史上并不多见。修订后的法律共七章七十条,与现行法律六章四十七条相比,有了较大变化。法律增加了政府、企业各方面责任,加大了处罚力度,被专家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江苏省环保厅苏北环保督查中心(一)新环保法主要内容修订后的环保法条文从47条增加到70条,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2、明确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和基本原则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3、完善基本环境管理制度(1)完善环境监测制度;(2)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3)完善跨行政区域的联合防治机制;(4)完善防治污染设施“三同时”制度;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角度出发,第41条删去了关于防治污染设施验收的规定,为推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整合建设项目审批环节留有余地。(5)完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区域限批制度;江苏省环保厅苏北环保督查中心(6)明确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第45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第63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且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拘留。(7)增加生态红线保护规定;我省在全国率先完成生态红线划定,将不低于国土面积的20%重要生态功能区划入红线范围,加以保护。4、强化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地方政府是地方经济发展的推动者,部分地方政府为了发展经济,片面追求招商引资成绩,对企业环境违法监管不严,导致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严重。本次法律修订,一个重点就是强化政府环保责任,促使地方政府平衡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各级政府承担以下责任:改善环境质量;加大财政投入;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置;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准备;统筹城乡污染设施建设。江苏省环保厅苏北环保督查中心5、强化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保责任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是环境主要的污染者,因而也是环境保护法重点规范的对象。第6条第3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包括以下具体责任:实施清洁生产;减少环境污染和危害;按照排污标准和总量排放,包括按照排污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安装使用监测设备;缴纳排污费;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布排污信息;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6、公民的环境权利和环保义务权利:第53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义务:第6条第4款规定,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第38条规定,公民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7、强化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责任环境保护除了污染防治,还有生态和资源保护,涉及的领域比较广,不仅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一家的职责,其他政府相关部门也应承担相应的职责。第10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江苏省环保厅苏

1 / 178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