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弱电系统工程合同书甲方:宁波可格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乙方:慈溪市力拓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日期:二0一一年肆月玖日2甲方:宁波可格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地址:电话:传真:乙方:慈溪市力拓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慈溪市浒山街道新城中心8-1电话:0574-63824554传真:0574-23689648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宁波可格家居新办公楼弱电系统。工程内容:监控系统、网络语音系统、门禁止考勤系统、机房地板、管线系统、设备安装及调试。二、工程总价:详见附件(工程价格汇总表)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肆万陆仟玖佰叁拾壹元叁角捌分)(小写:46931.38元)。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一次包干;超出本弱电系统工程内的项目若甲方需要增加,由双方协商定价。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1、乙方须按监控系统工程方案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当,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32、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3、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1)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B50198-94来执行。(2)乙方所提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3)乙方保证本项目所提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4)乙方对监控布线、设备质保见附件。五、工程项目建设期限:本合同签定后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为35天。(2011年月日开工至2011年月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若乙方在施工期间无工程过错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六、售后服务: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的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为一年。其中前三个月为更换期,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三个月后为维修期,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如果是人为损坏,乙方按成本计算进行设备维修。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48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甲方的正常运行。3、在验收合格后的一年内,如乙方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484小时内解决故障(每次售后服务,均要求有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记录)。4、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七、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付款方式:1.签定本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合同价的30%支付工程款;2.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给乙方的工程款付至合同总价的95%;4.余下工程结算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系统投入正常运行(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给甲方的次日开始计算)一年后,如未出现质量缺陷问题,在满一年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所余的质量保证金。竣工验收: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应完整的验收资料。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10天内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乙方与甲方共同组织验收。八、约定事项:(1)为确保工期,争取提前竣工,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组成工程实施小组。(2)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3)附件作为本合同要件,甲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视为违约。九、违约责任:5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移交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2、在乙方不能履行合同后,乙方保证按时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在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后,每违约一天,甲方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十、不可抗力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它的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按期履行合同,则合同执行的时间由于上述事件的发生可做相应的延期。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5天内,受阻方应尽快用传真和电话将有关当局出据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原材料和人力的缺乏将不被视为不可抗力。受阻方应尽快用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关于不可抗力的解除并以挂号信加以确认。如果不可抗力阻碍合同履行超过60天,双方应就合同的进一步履行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无法就合同的继续履行达成一致意见,合同解除。十一、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十二、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6员会解决,直至提交法院审理。十三、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由乙方执壹份,甲方执壹份。十五、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十六、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甲方:乙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2011年月日2011年月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