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主要内容1政策解读转续业务流程详解23业务具体要求及常见问题解答政策依据城镇职工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2、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的暂行处理意见》(鄂劳社发【2007】59号2、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3、人社部《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0号未就业随军配偶、退役军人1、《关于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联[2011]3号)2、《关于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3]309号)3、《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2]547号)4、《关于做好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2]107号)解读一:政策要点及实施意义要点:•1、人员范围:未办理退休的跨省流动就业的城镇企业职工、农民工及在外灵活就业人员;未就业随军配偶;退役军人•2、转移基金组成:12%统筹基金+个人账户资金•3、办理期限:三个步骤,每步15个工作日完成意义:•1、打破了户籍限制增加了统筹基金的转移•2、更有利于维护参保人员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3、有利于促进城乡统筹,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解读二: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条件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2.返回户籍所在地的。3.经审批并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养老保险不在户籍所在地,且累计缴费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养老关系所在地与户籍地一致•由户籍地办理养老关系所在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为待遇领取地,如果有几个参保地都满10年的,由最后一个参保地办理•没有缴费满10的参保地,转回户籍所在地办理解读三:待遇领取地确定原则例一:参保人为孝感市户籍,依次在天津参保10年,上海参保10年,孝感参保5年,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哪里是其待遇领取地?例二:参保人为山东户籍,依次在广州参保11年,上海参保12年,孝感参保8年,哪里是其待遇领取地?例三:参保人为天津户籍,在广州参保8年,上海参保5年,深圳参保9年,哪里是其待遇领取地?一般账户养老保险跨省保险转入的流程分别递交养老保险转入材料医疗保险转入材料第一步养老:生成并寄出《养老接续联系函》医疗:生成并寄出《医疗接续联系函》第二步养老:根据《信息表》补填养老账户医疗:录入异地缴费年限第四步接续成功养老:邮寄《养老转移续信息表》并将转移资金转入社保转移机构递交养老保险转入材料《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申请表》第一步养老:生成并寄出《养老接续联系函》第二步第三步养老:根据《信息表》录入养老账户医疗:录入异地缴费年限第四步参保人/参保单位社保转入机构外地(转出地)社保参保人只需要提交材料,接下来由两地社保机构之间来办理转续手续。避免了参保人舟车劳顿一般账户养老保险跨省保险转入的流程异地养老保险转入流程:参保人员异地转入的前提是在转入市就业并建立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经办人员审核后,符合转移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经办人员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一般账户养老保险跨省保险转入的流程•收到原社保机构发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接续手续:•1.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2.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3.根据《信息表》及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4.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转入审核无误后,录入参保人部队期间的缴费年限及相关信息。办结后告知参保人持《关于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信息的函》,到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回执》收到《回执》后,将资金转入户籍地社保机构,同时将转移材料交给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在就业地正常参保并有实际缴费后,由参保单位准备所需材料并递交至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1、个人4、就业地社保机构2、部队财务部门3、参保单位退役军人办理流程:1、由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于每年8月底前,根据本单位军人退役安置及户籍分布情况,分别给有关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关于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信息的函》。2、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收到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将回执返回军队有关部门。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转入3、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依据军人退役命令或者复员命令,开具转移凭证,将退役养老保险补助通过银行汇至本人退役时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凭证和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一并交给本人。4、本人在新就业地申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按规定办理转移接续手续。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转入在系统中具体操作方法统筹外转入核对转入金额逐条录入基数个人将参保缴费凭证交至异地社保机构异地社保经办机构邮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至孝感社保中心孝感社保中心根据联系函信息向异地社保经办机构邮寄《信息表》并划转资金异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结转移接续手续孝感社保中心异地社保中心至孝感社保中心办理转出业务,孝感社保出具“参保缴费凭证”跨省养老保险转出的流程基本养老保险转出条件1、符合工伤、生育待遇申领条件的,已办结完各项待遇的申领手续。2、本人存在社会保险欠费的,已办结完还欠业务手续。3、申请转出之前有转入孝感的社会保险相关手续,已核实办理完毕。异地养老保险转出流程1.参保人员转出前,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核对缴费信息后,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经办人员为其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告知转移接续条件。异地养老保险转出流程经办人员收到新参保地发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手续:1.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2.办理基金划转手续;3.将《信息表》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4.终止该参保人员在我市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1.查看转出申请人缴费信息状态,是否缴清欠费并暂停参保。2.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在系统中具体操作方法打印《参保缴费凭证》2.打印《凭证》由参保人交于转入地社保机构。注意:左下角点击“仅养老”核对参保人姓名核对实际缴费月数及起止时间段收到对方社保开具的《联系函》后,系统中做转出统筹范围外,填写转入地基本信息。在系统中具体操作方法业务的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1.《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常见问题及规范。2.重复缴费问题。3.一次性预缴。4.不能正常转移的情况。5.经办时效。业务的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1.转移统筹基金(单位缴费)时,统一按本人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2.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时,之前的,按转移,1998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的,(含本息,下同)转移,年1月1日之后的,转移。《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的一些规范跨省转移时养老保险转移资金比例:业务的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关于一次性预缴1.申请人在转移时,之前发生过一次性预缴的,其中“年份”栏应填写预缴发生年份。余额部分按照【2010】70号文件规定,由转出地暂时保留封存,待本人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再按有关规定处理。2.对于曾经发生一次性预缴的,转出地社保机构在填写“养老保险基金转移信息”时,应根据预缴业务所属年月,确定基金转移规模;按预缴发生的年份,将各时段基金转移金额填入“养老保险基金转移信息”部分的对应栏目。业务的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关于不能正常转移的情况已按规定领取待遇的退休人员,不再办理转移手续。如果参保人前期申请过保险转入孝感的业务未办结,将不能办理将保险关系转往外省市的手续,必须在转入业务办结后,方可办理跨省转出业务。业务的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关于经办时间谢谢大家孝感社保原件一份样表原件一份样表原件一份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