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方买卖合同卖方:海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买方:为明确买、卖双方权利、责任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合同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龙桥高级旅游服务区西区爆破的石方买卖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地点:龙桥加油站旁二、范围:1、本合同石方工程量约为__________吨。2、卖方在**高级旅游服务区西区爆破后现场指定区域内石头,买方购置至所需场地。3、劳动力及技术装备的组织,土石方的爆破后开挖,装车、石方外运,现场运输的临时道路平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同政府单位包括村、镇、环卫、城建、公安、交通的协调等任何问题,均由买方负责,如需卖方协调,费用由买方负责。四、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2年月日;竣工日期:2012年月日完成石方运输的90%,2012年月日竣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五、合同价款:本合同采用单价包干合同,即卖方承包范围内龙桥高级旅游服务区西区爆破后现场指定区域内石头和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以及环卫费、工程周边社会关系协调等全部费用组成,买方付给卖方购置单价为:元/吨。六:双方责任(一)卖方责任1、卖方负责石方爆破工作,并协调爆破与买方关系,共同配合做好履行合同工作。2、卖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石方运输的计量有关手续等工作.。3、由于卖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应相应顺延工期。4、合同一旦签订,未经买方允许,卖方不得将石方处理给任何一方(除甲方预留自用外)。(二)买方责任1、买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应负责施工时的人身安全责任及民事责任。如发生事故应由买方全权负责。2、买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3、买方应服从卖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4、买方应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及协调与周边村民及政府管理部门的关系,费用由买方负责;买方因处理与周边村民及政府管理部门的关系不当造成工期延误不予顺延工期,且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责任自负。5、卖方给予买方的石料,经买方加工后,优先供应卖方(数量约为2-3万立方碎石和2万立方石粉),价格按照双方认可的价格为准(即碎石:元/M3,石粉为元/M3)现金付款。七、结算:1、买方运输石方应按照购置单价,每天双方共同计量,最终以双方认可的实际石料吨位,每天下午18.00进行结算当天购置数量,并以现金的方式给予卖方支付。2、计量方式以双方确认的厂家或第三方计量为准。八、违约责任:1、合同已经签订,买方应在两天内付卖方20万元保证金。本合同工期不允许拖延,如有违约,应付卖方10万元违约金。2、合同已经签订,卖方如有违约,应付买方10万元违约金。3、合同已经签订,买方应按照合同要求每天结算,如有违约,卖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应付卖方10万元违约金。4、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双方协商解决。九、本合同一式四份,买方贰份,卖方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卖方单位:买方单位:法定代表:法定代表:201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