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考试成绩报送流程打印成绩交开课院(系、部)教学秘书(一式三份)(任课教师,考后一周)教学秘书将其中一份成绩单报教学运行科期末考试成绩、重修成绩、公共选修课成绩教师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2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教务处行文办理流程处长审核签发拟文科室分管处长审阅,填写行文审批表处长审阅、校办核稿分管校长签发校办编号印发拟文科室打印、装订、分发拟文科室、处办归档拟文科室送发校内校外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教务处收文办理流程来文登记(处办)送处长阅处交有关科室执行执行科室阅办后向处办反馈文件整理、验收、存档(处办)4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教务在线”信息管理工作流程有关单位拟定需要上载“教务在线”的材料(含电子稿、纸质稿)交处办分管处长审批材料修改(有关单位)处办将材料上网5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教务处印章使用流程有关单位准备需加盖公章的材料有关单位领导审批盖章分管处领导审批处办登记处办用印6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课表编制工作流程接受教学执行计划编制教学任务书向教学单位下发教学任务书收回汇总教学任务书初审教学任务书、任课教师资格及开课特殊要求(运行科)审核教学任务书、任课教师资格及开课特殊要求(运行科)任课教师资格审查(主管校长)编排课表教学单位核对课表公布课表7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办理停、调、代课手续流程教师填写停、调、代课申请表教研室审核院(系、部)审核教务处审批主管校长审批教师到教学运行科办理手续填写调课通知单教师通知有关部门及教师、班级并交学生所在院(系、部)教学秘书存档二周以上二周以内8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教室使用申请流程校内临时使用教室校外单位借用教室填写借用申请表(申请借用教室者)校办、总务处审批填写使用申请表(申请使用教室者)主管单位审核(申请者所在单位行政领导教务处审批(教务处长审批)教学运行科安排教室一周以上一周以内9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毕业生成绩单打印、存档流程毕业成绩打印前审核(教学运行科)打印毕业生成绩单一式两份(教学运行科)成绩单盖章成绩单一份交学校档案室存档,一份交学生部存入学生个人档案10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补办毕业证明、学历证明流程图办理证明书学校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根据本人提供的情况进行查档核定由本人至所在单位出具介绍信,凭单位介绍信到学校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遗失结业证书、肄业证书遗失核定后由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填写《历届毕业、结业、退学学生补办毕业、学历证明登记表》申请人每年5月及11月下旬提交申请,每年6月及12月上旬办理行文至省教育厅高教处(教学运行科)打印、盖章通知领取办理证明由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出具毕业证明、学历证明11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专科生办理复学流程图注:《辽宁工大学籍异动登记表》到各院(系、部)教学秘书处或教务处教学运行科领取。学生因病休学期满后,应于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内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诊断书到校医院复查因事休学学生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在所在院(系)填写《辽宁工大学籍异动登记表》自费出国留学学生因出国不成复学,在保留学籍的一年内向院系申请复学,填写《辽宁工大学籍异动登记表》院(系)领导审批后,编班由院教学秘书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审核备案复查后,填写《辽宁工大学籍异动登记表》,于每学期开学一周内携带复查诊断书及登记表到学生所在院(系),院(系)领导签署意见后由院教学秘书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备案审核不合格的学生根据校医院建议需第二次休学的由学生本人办理继续休学手续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办理手续休学期已满二年仍不能复学者作退学处理通知各院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通知学生网上选课教务处审核后审核合格的学生12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专科生办理转专业流程图经负责教学的院长(或系主任)审核同意后填写《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专科学生学籍异动登记表》交拟转入院(系)负责教学的院长(或系主任)审批因特殊理由要求转专业的学生,书面向所在院(系、部)提出转专业申请(附家长意见及要求转专业的说明材料)拟转入院(系、部)应将签署意见后的报告退还学生所在院(系、部)学生所在院(系、部)教学秘书将经双方院(系、部)领导审批后的报告转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审核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审核后报教务处处长签署意见由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开出学籍变动通知单发至学生原所在院(系、部)及转入的院(系、部)转入院(系、部)教学秘书通知学生主管校长批准1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专科生办理转学流程图经拟转入院校审核同意转入后发文主送我校教务处我校教务处接文后通知学生所在院(系、部),通知学生填写《辽宁省转学登记表》凭转学证明转移户口办理离校手续学生将有充分转学理由的报告和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在院(系)递交转学申请,经主管教学院长(或系主任)同意并签署意见后,由院系教学秘书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进行初审送教务处处长审批主管校长审批由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发函至转入学校联系报省教育厅审批审批后教务处通知院系至学生14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退学学生办理流程填写《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专科学生学籍异动登记表》学生所在院(系、部)主任签署意见教务处处长签署意见主管校领导批准学生到教学运行科办离校手续学生根据相关规定到运行科办理肄业证书教学运行科办理结果通知有关单位勒令退学、开除学籍15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专科生办理休学流程教务处教学运行科确认符合休学条件者,即开出学籍变动通知单至学生所在院(系)院(系、部)通知学生办理离校手续学生办完离校手续后,到教学运行科领取休学证明回家休养学生因事休学需填写《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专科学生学籍异动登记表》,因病休学需经校医院提出病情诊断意见和休学建议后,填写《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专科学生学籍异动登记表》并通知学生所在院(系)院(系)领导审批后,由院(系、部)教学秘书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科16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接受进修生流程各单位来函至教务处联系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发给《高校进修登记表》院(系)、教务处审核《登记表》教务处发给《接受进修生通知单》学生持《通知单》按规定日期到进修所在院(系)办公室报到凭单至校内有关单位领取出入证、借书卡并办理食宿至教学运行科办理课程听课手续凭单至教材科书库购买教材进修完毕,填写《进修学生考核成绩表》办理离校循环手续教务处寄发考核成绩表到财务处缴费(学生)17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毕业生毕业资格、授予学位资格审批流程图每年9月院(系、部)提出预计毕业生名单及学位授予名单每年10月各院(系、部)汇总报教务处审核每年11月教务处组织毕业生进行信息核对,并采集学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照片信息每年3月份审定毕业学生名单确定发毕业证、学位证学生名单6月下旬学生办理离校手续,7月初向所在院教务科教学秘书领取毕业生报到证及相应证书每年6月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各院(系、部)打印名单发学生审核每年5月教务处将预计毕业生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核填写《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18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公选课开课工作流程编排公选课课表(运行科)学生网上选课停开选课人数不足30人的课程(运行科)学生补选课程(选修了已停开公选课的学生)打印选课学生名单(运行科)公选课课表网上公布19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辅修专业管理流程向建设科递交开设辅修专业申请(院系)主管校长审批审批结果通知申请单位(建设科)组织报名(院系)报名资格审核(运行科)教务处长审批组织修课(院系)向运行科报学生修课成绩表,提出辅修专业毕业名单(院系)毕业成绩及毕业资格审核(运行科)发证及备案(运行科)20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专科生办理结业证书流程学生修完学制内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仍有不及格者可申请结业每年三月份填写结业申请表,申请结业的学生不得换发毕业证书经教务处审核同意每年11月教务处组织采集学生毕业证书照片信息次年5月教务处将预计毕业生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核打印结业证书校长办公室盖章6月下旬学生办理离校手续,7月初向所在院教务科教学秘书领取毕业生报到证及相应证书21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新生入学取得学籍工作流程新生报到教务处编制学号下发班级名单,学生网上填加核对本人信息招生部门、学生管理部门进行复审填写《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生卡片》及学生证按教育部下发新生数据进行核对12月公布具有学籍的新生名单招办提供新生报到名单新生采集照片22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专科生注册流程学生登陆“教务在线”选课财务处从缴费卡中划款财务处将缴费数据上传“教务在线”管理系统,网上注册学生登陆“教务在线”进入个人网页注册完成学生持学生证到所在院(系、部)加盖注册章贫困生按缴费规定时间到所在院(系、部)办理贷款等减免相关手续,经财务处批准2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生选课流程学生从网上查看全校开课目录及课表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安排自己所学课程在指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选课根据网上提示将选课费在规定时间前存入缴费卡中财务处按学生选课情况从缴费卡中划款财务处将缴费名单上传“教务在线”管理系统学生登陆“教务在线”查询自己的选课结果24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专科新生填写学籍卡片及办理学生证流程每年9月新生报到后由教务处提供新生报到名单各院(系、部)对新生名单进行认真核对各院(系、部)将核对无误后的新生名单报教务处,教务处将新生名单上网10月各院(系、部)根据上网名单组织新生填写学籍卡片及学生证教务处对填写的学籍卡片及学生证进行审核教务处安排时间,各院(系、部)派专人到校长办公室盖章25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专科生补办学生证流程学生证每双周补办一次学生可随时到院(系、部)教学秘书处申请打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生证补办申请单》携带身份证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生证补办申请单》到教学运行科登记教学运行科填写学生证到校办加盖公章及钢印学生每双周周三到教学运行科领取学生证26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重新选课学习流程编排、公布重新选课课表(运行科)公布拟开设重新选课学习课程及交费通知学生缴纳重新选课学习费(财务处)跟班修课学生到各开课班级上课按重新选课课表上课(学生)因某种原因不能上课的学生,在开课三周内到教学运行科登记退款,超过三周未声明者按弃选处理不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