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化验室管理制度(第一版)编制:成荣焕生效日期:2018-01-01第2页/共3页05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保证化验室分析工作的安全进行,保障化验室人员的人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都匀市宏泰嘉诚水务有限公司化验室;都匀市北控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化验室。3.危险化学药品的定义危险化学药品是指易燃、易爆及由公安机关所认定的剧毒、制毒化学药品。4.职责4.1化验室主任是本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第一责任人,药品管理员是本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主要责任人。4.2生产部负责对化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其药品管理过程进行考核。5.工作要求和内容5.1危险化学药品须严格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5.2危险化学药品经公安局批准,一旦购(领)回,必须立即存放在危险药品柜内,并在台帐上作好记录,不准私自挪用;5.3危险化学药品必须由专人管理,对经常使用和管理的人员加强安全教育,明确责任,确保安全;5.4化学危险品存放须有专门场地、室、柜,存放危险化学药品的专柜采用双锁管理,2名药品管理员各持一把钥匙,取用药品时2名管理员必须同时在场。未经化验室主任的同意,不得把将钥匙私自转给他人;5.5领用危险药品时,使用者须经化验室主任签名核准方可领出。并严格控制领用数量,严禁多领超领;5.6危险药品柜内危险化学品必须做到定期检查,认真核对数量与质量,做好数据统计,达到帐物相符,确保安全第一;第3页/共3页5.7一旦发现危险药品有丢失,被盗现象,应立即上报公司主管领导,配合公安处追查落实,并按有关规定严格整顿处理;5.8对违反化学危险药品管理的个人,视情节给予处理。6.相关文件《化验室岗位职责》《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7.相关记录《化验药品领用记录》《危险化学药品使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