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xxxx分行会议纪律规定的通知(2011年11月21日)为完善我行会议制度,加强会场纪律,全体员工在参加会议或培训时应当遵守如下规定:1、参会人员应当在开会前准时到场,做好会前准备。2、需要组织签到的会议,办公室提前做好签到签到登记簿,参会人员到达会场后应当在签到簿上签到,不得由他人代替签到,否则视为未到。3、参会人员如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的,应当事先向部门负责人、支行长提前请假,并告知办公室;部门负责人、支行长需向分管行领导请假,并告知办公室。4、参加会议人员应当着装整齐,原则上应着行服,所辖支行可适当放宽,但会议通知明确要求着行服的,应遵照会议通知要求。5、会议期间应当关闭手机或将铃声调为震动,除重大事项外,不允许接听手机,如确需接听,应当走出会场外接听。6、会议期间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发言,发言时应当做到表达清晰、声音洪亮,使全体人员都能够听到发言内容。7、会议期间不得随意在会场内走动,不得无故中途退场。8、办公室负责组织签到管理和会议纪律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会议纪律的要进行事后通报。8、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会议和培训。9、本规定于下发之日起执行。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