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城市污水处理设备的国产化和成套化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配套相对滞后,欠账较多,大部分城市污水未经有效处理而直接排放,由此产生的水域污染已经成为最严重的环境问题之一。以“三河”、“三湖”尤其是以淮河流域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已经进入实质性突破阶段,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也随之受到高度重视。在建设部积极努力下,经国务院批准相继出台了一批政策,包括在淮河流域试行污水处理收费制度、为城市污水处理集中设施建设提供贴息贷款、对部分污水处理进口设备实行低关税政策等。西方发达国家及国际金融组织对城市污水处理项目也极为关注,表示出进一步提供优惠贷款和赠款的意向。与此同时,国内不少大中型企业结合产品结构的调整和资产的优化组合,把污水处理设备的开发、制造列入发展计划,并积极寻求项目和技术的支持。可以预见,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内,我国的城市污水处理业和污水处理设备制造业必将进入高速发展阶段。作为行业的主管部门,建设部组织完成了“三河”、“三湖”和50万人口以上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建设项目和污水处理设备发展的初步规划,对城市污水处理设备国产化工作提出了规划设想意见,下一步应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的力度,推动城市污水处理设备国产化、成套化的进程。考虑到目前的基础条件和可操作性等因素,近期拟采取的主要措施有:1.对利用外资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项目,建立审查机制。鼓励采取引进设备和引进制造技术相结合、部分设备在国内合作生产的外贷使用方式,提高污水处理设备的国产化水平我国政府最近对外承诺,对于环保设备将有条件地开放国内市场。污水处理设备极有可能实施低关税或零关税政策(这不同于1996年前凡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优惠贷款的项目一律免征关税的政策)是否予以减免关税取决于项目的性质、设备的用途和种类,相关的技术审查将成为关键环节。我部最近已向国家计委报送了建议减免关税的污水处理设备清单,并向财政部提出了对减免增值税的污水处理项目履行预审程序的建议意见。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应该在项目和技术设备审查程序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我们将尽快落实必要的职责和权力。以有效的手段,引导、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院在招标和谈判过程中尽可能选用国产设备或采用引进设备和引进制造技术相结合的方法,推动设备国产化进程。如上述职能予以明确、具体实施程序为:(1)建立利用外资项目预审报制度,在标书编制或设备询价前进行必要的宏观指导。(2)审查引进设备清单和相关的招标文件,必要时委托专家参与标书编制和对外谈判。(3)对采购合同提出预审意见,统一报有关部门申请减免关税和增值税。近期内,将筹划组织专家咨询组,以协助履行上述职责。同时,会同机械部等部门,提出需引进制造技术的设备清单。组织国内有实力的企业积极进行技术引进和开发工作。开展对外技术交流,争取有关贷款国外商的合作,在利用外资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中加大制造技术引进含量及国内供货比例,提高国产设备的整体技术水平。2.试行城市污水处理国产设备专项信贷计划,逐步建立规范化国产设备招投标体系,引导设备制造业向规模化、集团化、成套化方向发展以淮河流域为试点,在国家安排用于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的19亿贴息贷款中,划出30%~50%作为设备的专项信贷。城市(用户)以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作为担保,向承贷银行申请设备贷款额度,并以规范化的招投标方式优选供货厂家(工程公司)。厂家为城市污水处理厂提供成套设备,并直接从银行获得贷款。用户将用城市污水处理费逐年偿还贷款本息。具体实施程序为:(1)商请国家计委、财政部和有关承贷银行共同研究并争取同意设备信贷计划,确定额度。(2)以我部为主成立设备信贷管理办公室。(3)管理办公室接受并初审有关城市的设备信贷申请。申请应附有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明确的信贷金额和主要设备清单。由管理办公室根据项目需求和贷款总额平衡状况予以批复,并报送计委及承贷银行。(4)贷款申请城市应实施合理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并在承贷银行(或委托行)建立基本财户。承贷银行将进行项目评估,并尽快作出承诺。(5)用户和相关设计院编制设备招标文件,并由管理办公室委托的专业技术单位审核、补充、完善。商务部分宜采用承贷银行认可的标准条款。(6)管理办公室组织公开招标。(7)供货厂商投标。(8)管理办公室组织用户、设计院和专业技术单位(必要时)评标,并审查评标结论。(9)用户与供货厂商草签设备购销合同。(10)管理办公室和承贷银行审查购销合同并确认。(11)用户和承贷银行签定贷款合同。设备购销合同同时生效。(12)供货厂商按合同履行义务。(13)经用户确认后,承贷银行按规定向供货厂商付款。(14)用户按贷款合同还本付息。上述计划如能实施,将能支持、引导一批有实力的大中型企业转入到污水处理设备制造中来,培育并发展我国的工程公司行业,提高污水处理设备的技术和品质,遏制设备采购过程中的腐败行为,制约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引导污水处理设备制造业向规模化、集团化和成套化方向发展。3.适当资助重点流域中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加大对设计院的指导力度,优选数种适用的主导工艺和成套设备,逐步开展系列化、标准化工作。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是项目建设最重要的阶段,它确定项目的建设规模、工艺路线、主要设备选型,并作出相应的投资估算和经济评价,对项目的工程设计和施工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近年来,由于多种非正常原因,污水处理设计市场较为混乱,编制可行性研究的单位水平参差不齐,不少项目欠缺高水平的优化分析,工艺选择失误,设备选型杂乱,如加之评审工作匆匆过场,必将严重影响工程建设质量。由于项目前期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国外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往往以赠款方式提供资助,以加强其指导和控制作用。这种做法值得我们借鉴。我部应积极与国家计委商讨并取得共识,利用极少部分地方城建补助资金,定向资助重点流域中部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采取用户选择和建设部推荐相结合的方法组织一流水平的市政设计院,编制一批高质量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这一过程中,将加大行业主管部门的调控指导力度,引导专家们研究并优选数种适合国情、高效经济、利于设备国产化、成套化的主导工艺,并以此为基础,逐步开展工艺和设备的系列化、标准化工作。按我国现行的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如用于可行性研究的费用为800万元,其项目总投资为100亿元,其中所含设备的投资约为30亿元。可见,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供适当资助,在宏观调控方面必将发挥较大的杠杆作用。4.协调设计、制造、贸易、施工等诸方面力量,以设备成套供货为起步,培育我国的水处理“工程公司”行业。在大规模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中,传统的单机采购方式由于技术和经济上的诸多弊端,已逐步被摒弃。越来越多的用户趋向于选择国际通用的设备总包--即所谓“设备交钥匙”工程方式。设备总包商将承担系统的二次设计、设备集成、安装调试、操作培训等多方面义务。这是国际通用的供货方式,以此为主要业务的“工程公司”在国外和香港已成为一个重要行业。近年来,国际工程公司大举进入国内市场,并在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项目中频频得手。我国的设备生产厂家一般缺乏这种综合能力,设计院因缺乏必要的资金实力也难有所作为,一些经贸公司试图进入这一市场,但工艺技术处于空白,也难以取得用户的信任。事实上,我国尚没有真正合格的“工程公司”。建设部有必要利用行业内技术的优势,结合工程项目的建设,开展组建股份制“工程公司”的试点工作。例如,天津市在北方环保产业基地建设中,筹组了水处理设备产业集团,它的结构模式和运作机制可供借鉴:集团分两个层次,第一层次:由3家一流的市政设计院和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联合组成“工程公司”实体,集工艺、设备、营销、商务、进出口贸易等多方面专业人材为一体,具备工艺设计、系统集成、销售服务综合竞争能力。第二层次:以机械总公司所属的30余家企业为主,形成半紧密型的生产制造联合体。工程公司面向市场,以技术和资金的优势争取项目合同,并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同时进行持续的工艺、设备开发研究工作。生产企业负责设备供货和新产品试制工作。在市场推动和内部机制的约束下,企业必须为项目竞争提供最好的质量和价格支持。污水处理设备系统化、成套化的市场需求,促使以工程公司为龙头的企业集团的组建,由此可以发挥规模效益的优势,提高整体技术水平,加速污水处理设备制造业的发展。在这一方面,建设部应发挥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