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一、城市公共绿地、公园与风景区园林景观设计序号分类计费单价(元/平方米)备注1片景、风景林、大面积的生态绿地公园等工程3-82效野公园、森林公园等一般标准的公共绿地8-153城市中心区公共绿地、城市公园(除景观小品外的建、构筑物)18-35二、城市外部空间园林景观设计序号分类计费单价(元/平方米)备注1城市广场、城市大型公共建筑(含四星级以上酒店)、商业中心区道路、商业空间等28-562非重点城市广场、城市大型公共建筑(含四星级以下酒店)等15-25注:1、以上工作内容不包含公共艺术品、专项水景、广告标识、建筑灯饰等。2、城市外部空间园林景观设计基价为5万元。三、城市道路景观设计序号分类计费单价(元/平方米)备注1以绿化为主的道路6-10包含高速公路、非城市主干道、仅对道路进行标准段绿化设计2城市主次干道综合性道路12-18包含需综合考虑道路各种城市功能及其景观设施的设计注:四、居住区景观设计序号分类计费单价(元/平方米)备注1高等标准居住区25-50含别墅、花园洋房、高档高层住宅等景观工程单方造价在250元以上的项目2中等标准居住区15-25景观工程单方造价在150元-250元之间的项目3一般标准居住区10-15含经济适用房、还迁房、安置房等景观工程单方造价在150元以下的项目注:1、设计费单价可根据设计面积大小上下略做浮动。2、样板区域原则上按高等标准居住区计费。五、专项景观设计序号分类计费单价(按景观工程总价百分比取费)备注1城市景观设施、建构筑物、城市家俱等专项设计5-10%2喷泉、水景工程等专项设计6-12%3建筑景观照明、城市重要基础设施、标志性建筑景观照明工程、道路景观照明工程8-16%注:1、以上设计均不含艺术品设计。2、景观总价指甲乙双方认可的设计概算,并以此为依据签定合同,实际工程总价为设计费结算依据。六、其它类别景观设计序号分类计费单价(元/平方米)备注1私家园林100-180规模小于30平方米120-150规模在30-100平方米100-120规模大于100平方米2校园及企事业单位15-18规模大于15万平方米18-20规模小于15万平方米3厂区、工业园区18-22规模小于10万平方米15-18规模在10-20万平方米12-15规模大于20万平方米注:七、绿地系统规划序号城市规模(KM2)收费定额(万元)1≤108.022016.033023.444031.255038.066045.677051.888059.299064.81010072.011>100每增加1KM2增加7000万元八、风景区、森林公园规划序号分类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公里)备注1风景区规划大纲0.8≤10平方公里0.5-0.810-50平方公里0.3-0.5>50平方公里2风景区总体规划4-5≤10平方公里3-410-50平方公里2-3>50平方公里3风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35≤60公顷0.360-160公顷0.25>160公顷4风景区修建性详细规划1.5≤12公顷112-100公顷0.8>100公顷注:基价为18万元九、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咨询1、本计费指各类园林景观规划咨询的计费,工程咨询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2、园林景观规划咨询计费,按所从事的规划项目设计费的30%计取。3、专家咨询费为:教授级高工5000元/工日,注册一级景观设计师或主创人员3000元/工日,注册二级景观设计师或专业工程师1000元/工日。十、说明1、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为了规范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市场计费。重庆市风景园林学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意见》可作为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2、参照本《意见》计算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等情况做适当调整,根据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情况,乙级资质乘以0.85-1的调整系数,丙级资质乘以0.7-0.84的调整系数。项目涉及历史文化保护的按国家级、市级、区级分别乘以1.1-1.3的调整系数。当地形坡度超过25%为规划不可建用地项目(属地形特别复杂用地),设计单位可乘以1.12-1.25的调整系数。3、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如需要由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4、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方案设计文本四套;扩初设计文本三套;施工图设计文本八套。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5、园林景观规划设计版权归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所有。如委托方要求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6、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费。在设计委托合同签定后3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方案设计成果确定后3日内,支付50%的方案设计费(此阶段设计费应扣除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扩初设计成果确定后3日内,支付20%的扩初设计费,施工图设计成果确定后3日内,结清全部费用。后期设计服务费3-5%,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且在项目实施完成后3日内支付。如特殊项目仅分为方案及施工图两个设计阶段,则方案设计须深化至扩初设计深度,与施工图各占50%的工作量。如委托方须分期实施项目,则按以上比例同步支付设计费。7、凡投标项目原则上标的费不得低于应收取设计费的30%。8、景观面积计算公式:总用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市政道路路面面积+其它需做景观设计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