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监督功能监督,即监察和督促。经济监督就是监察和督促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确定其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是否在合法的轨道上有效运行。具体而言,监督就是审计机关以法规为准绳,以行为标准为依据,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反映经济活动的相关信息资料及经济活动的实施效果进行审查,揭示其存在的问题,督促单位或个人遵守财经法纪,履行经济责任,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加强宏观调控和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确保国家经济安全。(二)经济评价功能评价,即评定和建议。经济评价是在审核检查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合理性、经济决策的科学性、计划方案的先进性、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有效性、各项财政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等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定,并就其不合理、不科学、不完善、效果差等问题的影响因素进行剖析,揭示其体制上、机制上和制度上的障碍,进而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的建设性作用。(三)经济防御功能防御,即预防和抵御。经济防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相关经济活动实施审查,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感知风险,提前发出预警,并针对揭示的体制上、机制上、制度上的障碍、矛盾和风险,发挥国家审计建设性功能的前瞻性、预防性和预测性作用,向宏观决策部门提出决策建议,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工作机制,完善制度措施,改除那些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不利于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和制度性障碍,从体制上、机制上、制度上有效防范各项经济活动的开展偏离市场经济发展的轨道,增强自我纠偏,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随着审计工作的不断发展,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功能与作用逐渐增大,国家审计通过有效制约权力,充分发挥预防、揭示、评价和监督功能,在维护民主法治,保障国家安全,推动落实责任、法治、廉洁、高效、公平等原则和理念的落实,不断完善国家治理,进而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一)发挥“预防”功能,发挥在国家治理中的服务促进作用国家审计的预防功能就是通过实施审计或审计调查,针对掌握情况和发现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帮助健全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经济社会管理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内容,由于我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进程和市场化、全球化的时代背景,注定了我国经济社会现象的复杂性,也给经济社会管理带来了困难和挑战。要使经济社会管理有效进行,一方面要能全面了解经济社会运行的情况;另一方面要能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和方法。国家审计的预防功能在此方面可以发挥服务促进作用,国家审计机关通过实施各类审计或审计调查,针对审计掌握的情况和问题,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由此及彼,进行综合分析,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和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然后对症下药、对号入座,提出解决问题、防止问题再度发生的审计意见建议,促进加强经济社会管理。(二)发挥“揭示”功能,充分发挥建设性作用推动深化改革温家宝总理曾指出,审计机关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刘家义审计长也指出“建设性决定着审计的生命力,决定着审计能够在多大程度上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国家利益,决定着审计能够在多大范围内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国家审计在揭露问题的同时,充分发挥建设性作用,通过揭示反映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和重大管理漏洞,开展从现象到本质、从个别到一般、从局部到全局、从苗头到趋势、从微观到宏观的深层次分析,提出改革体制、健全法制、完善制度、规范机制、强化管理、防范风险的建议,促进完善体制制度、深化改革,促进提高经济社会运行质量和绩效,才是审计工作最大的成果,才能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审计工作的实践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十一五”期间,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审计和调查72万多个单位,注重揭示和反映经济运行中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新情况,深入分析原因,并从制度、体制层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党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决策和管理提供了真实的信息和依据,为推动政策制度的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三)发挥“评价”功能,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和责任界定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过程中,如何作出正确地审计评价,是当前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问题。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是当前经济责任审计亟待解决的问题,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必须是从量开始,以量分析;同时针对具体经济责任问题,对被审计经济责任人来说应区别情况,进行直接责任或间接责任(即主管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定性分析。审计人员在使用评价体系时,一是应针对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较完善的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明确审计的范围、时限与方法,明确经济责任界定、评价的标准,明确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在审计中的行为规范以及违反规范的处理、处罚办法等。二是应注意将定性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在对具体事项作出评价的基础上,从总体上进行综合的评价。对于定性指标也要给以一定的权重,使其量化,以避免评价时的随意性或以偏概全。三是对发现的问题要结合客观条件进行分析,并透过现象抓本质。不能单从表象论功过、断是非。审计报告不用感情色彩浓的词语,应实事求是。评价要注意谨慎性原则,审什么就评什么,有针对性。审计证据不足或不太清楚的事项不做评价,超出审计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四)发挥“监督”功能,健全审计结果问责制度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一是从“问责无序”向“问责规范”转变。当前的审计结果问责主要有三种方式,即审计机关通过《审计报告》或《审计决定书》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直接提出处理意见;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直接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不构成违法违规的事件责成被审计单位自行处理。然而这三种方式的选用并无规范的程序可循,对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的处理结果没有及时反馈或不了了之,对被审计单位自行纠正或处理的问题因没有监督和跟踪机制而屡审屡犯,这些都威胁到国家审计的权威性。因此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有序的审计问责制度。二是从“政治问责”向“法制问责”的转变。我国目前的问责制度中普遍存在着以政治责任的承担方式取代法律责任尤其是刑事责任,逃避刑事处罚。这严重破坏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在建立审计结果问责机制时,应实现从政治问责到法律问责的转变。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促进审计成果转化利用。审计结果公开是一个双向的信息传播和沟通机制,传播的本质就是传播者与传播对象之间的一个相互交流、沟通和影响的双向过程。沟通的价值是在传播者和受众的相互作用中实现的。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有步骤地推行审计公告制度,既有利于公众对审计机关的监督,更有利于公众对各种腐败行为、滥用权力行为的监督。审计机关负责对国家财政、金融、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国家重要领域和行业的经济监督,而这些领域的审计信息无论对于立法机构、政府部门、消费者,还是国内外的投资者、债权人分析经济环境及发展状况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审计机关必须充分考虑各权力监督主体和社会公众的需要,注重审计信息的加工提炼,提供多种形式的、高效适用的审计信息产品,努力提升审计成果的利用层次,更好地发挥审计服务于宏观经济管理的作用。三、国家审计对国家治理的战略意义每个国家的国情不同,每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特点,国家治理的目标和方法也会明显不一样,但是良好的治理方法和取得好的国家治理的效果,是每个国家实施国家治理的终极目标。笔者认为,作为国家治理“免疫系统”的国家审计,其应该具有预防和防范国家风险的功能,应该发挥宪法赋予的国家职能,监督国家的经济发展运行情况,促进国家治理的完善和效果的增强。(1)发挥国家审计的预防职能,保障国家治理的安全国家审计的预防功能指的是国家审计凭借其自身优势,以及发挥特有的经济职能,能够起到防范国家经济风险,对国家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潜在问题进行预警的作用。当前的国际环境中,各方面的危机层出不穷,如自然环境恶化,金融危机以及国家安全危机等。这些危机和突发性的事件,是人们的玩忽职守和不重视所造成的,国家审计通过职能的发挥,及时揭示国家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和经济的隐性风险,起到了悬崖勒马的作用,促进了国家治理的有效发挥。国家审计过程中,国家审计部门通过审计职能的履行,全程监督和观察整个经济运行的情况和安全,并着眼于金融安全、环境安全、资产安全以及信息安全等方面,及时反映关系国计民生的、全局性的以及战略性的大问题,预警各种重大经济风险,以减少损害国家经济利益的可能性,促进国家的生存和发展。通过提前预警,把恶劣的问题控制在萌芽范围内,防止事态的蔓延和趋势性的发展,把一般违规行为控制在初级阶段,防止转化为违法行为,杜绝小范围内的问题演变成全国性的问题。(2)发挥国家审计的监督职能,提高国家治理方法的执行力国家审计机关的职能包括监督职能。我国的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审计机关对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监督,对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控。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依法治国战略的贯彻实施,审计监督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化,国家审计的职责进一步的强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内部和外部监督,外部监督包括人大的监督,社会团体的监督以及各民主党派的监督等,内部监督包括政府各部门的监督,如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和审计监督等建设,形成有效的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很好地起到监督权力的作用。”审计监督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审计监督要化被动为主动,破除权力的阻碍和干扰,所以,在国有资产使用的很多方面,审计监督通过职能的发挥,能够及时地发现各种经济重大违规甚至是违法犯罪问题,把国家经济损失降低在最小范围内。在国家审计的工作中,审计机关通过义务的履行,相继查处了很多经济违法犯罪案件,有力地惩治了腐败,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国有资产的流失,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有力地推动了国家的反腐倡廉建设,增强了民众的法律意识和党员的纪律观念。通过对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状况、宏观经济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独立的监督和评估,及时揭示和反映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严肃查处各种不作为的行政行为,确保中央决策和部署的执行力。(3)发挥审计的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国家治理方针政策国家治理涉及的面很广,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文体等各个方面,这些都影响着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国家体制的完善以及国家的廉政建设的成果。国家审计作为具有预警和抵御风险的国家治理的“免疫系统”,要服务于国家治理的各项工作,坚决执行国家治理相关的决策和方针,力求审计工作的创新,加快国家审计工作方式的转变和升级,服从于国家治理。在今年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指出,要认清当前的形势,做好下一阶段的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的大局观和整体功效。从国家的审计实践过程中我们看出,审计机关始终做到围绕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国家的大局出发,重点监督各级政府的重大决策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以及在实施决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审计的质量和效率,从而不断地完善国家治理。为了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国家审计参与国家治理,更好地发挥国家审计的“免疫”功能和治理作用,中国的国家审计宜立足于本国、着眼于世界,立足于民生、着眼于国计,立足于监督、着眼于免疫,立足于审计、着眼于治理,并应重视研究和解决国家审计的效率和实施效果、国家审计的成本与预算约束、国家审计的培训及审计能力、国家审计的宣传和信息沟通以及国家审计的责任及业务边界等审计理论与实践问题。(一)关于提高国家审计的效率和实施效果问题一般说来,监督包括事前监督、过程监督和事后监督。加强国家审计的事前监督,可以防患于未然,但会增加审计的工作量,降低审计效率,加大审计的法律责任。在国家机关均已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环境下,国家审计的重点放在内部控制的评价与审核方面可以提高审计效率,并发挥提前预防的作用。传统意义上的审计监督大多是事后监督。国家审计要想在国家治理中更有效地发挥作用,则需要考虑和实施过程监督,参与监督战略、安全政策的制定以及民主法治改革与建设的过程,但不应直接参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