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呼唤环境事务中介邵立彦顾家君随着市场经济下产业分类的越来越明细化和专业化,人们的工作方法正在逐步改变。排污单位应履行的各项环保义务(如项目审批、排污申报、污染治理、缴纳排污费等)是一项集环保、法律、会计、统计、工程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一体的专业性很强的事务,排污单位受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局限和出于履行成本的考虑,就会有委托专业人士代为处理的要求。为满足这一需要,在社会中介服务市场上就应当建立相应的环境事务咨询代理行业,以推进市场经济的发展。从排污单位履行环保义务角度看,企业在处理经常性的排污申报登记、申请排污许可证、计算应缴排污费、申请环保补助资金等过程中,由于环保工作的复杂,必然占用企业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有时需1名专职管理人员,年需工资、差旅、通讯等费用数万元),且难以保证处理环境事务的准确性。而环境事务代理人精通环保法律、熟悉环保业务,委托其办理可发挥其专业优势,节约履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从环保部门管理角度看,随着环境管理进一步深入,环境事务代理人依照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代排污单位向环保部门申请办理有关环保事务,还可使环保部门减少某些具体的行政事务工作,减少或不增加环保事务性公务人员,降低了环境管理执法成本。从社会中介提供服务角度看,环境事务代理在国家环保机关与排污单位之间增设了一个依法公正办事的中介机构,它一方面依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代排污单位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又依法独立公正地执行业务,对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起到公正的监督作用,保护排污单位的合法环境权益不受行政机关及社会各界组织的侵害,从而有利于环保政策、法律顺利贯彻实施。当前,各地的县乡机构一些已在环保系统内工作多年的编制外人员正面临下岗失业的处境,而他们大多在从事环保业务工作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环保业务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和经验,一些有志于从事环保事业的毕业生又苦于无法进入环保系统工作。对照国家鼓励发展环保产业的政策精神(一些地方在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时都制订了相应的鼓励措施,如盐城市环保局、阜宁县环保局在2001年工作要点中都明确提出了“大力支持发展创办环保中介机构”的要求),各地环保部门应大力扶持他们创办环境事务咨询代理中介机构,努力开拓出一片崭新的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