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表设备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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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设备管理细则制度编号:DAC-2-PE文件版本:1.0制订部门:设备管理部实施日期:2016年09月23日编号:DAC-2-PE仪表设备管理细则第1页共16页版次:1.01.目的为加强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龙芳烃”)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以下简称“仪表设备”)管理工作,提高仪表设备管理水平,保障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热电部除外)。3.原则3.1本制度所称仪表设备是指在各生产部门生产运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在线分析仪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及其辅助单元等。3.2仪表设备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使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4.职责4.1设备管理部职责4.1.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4.1.2负责制定和修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定、规程和标准。4.1.3检查公司所属生产装置执行仪表管理制度、规定、规程和标准的情况。4.1.4参与新建装置、重点更新及技改技措项目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技术管理工作。4.1.5负责审核公司所属各部门上报的仪表设备零购、更新、报废计划及审批检修计划。4.1.6参与审查公司仪表设备及其系统的技改技措项目计划。4.1.7负责审批公司重要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参与重要仪表项目验收工作。4.1.8负责对强检压力表和固定式可燃有毒报警仪、以及对外贸易流量仪表、汽车衡等的定期检定工作的监督管理、对外联系发包工作。4.1.9负责仪表设备维修的发包工作。4.2HSE部的职责4.2.1负责各类仪表的安全监督工作。4.2.2HSE部是便携式气体检测仪的主要管理部门。4.2.3负责对便携式气体检测仪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仪器的台账建立,发放登记和使用管理等。编号:DAC-2-PE仪表设备管理细则第2页共16页版次:1.04.2.4负责对现有固定式报警器拆除、停用、移位、临时停用的审查和备案。4.2.5负责对报警器设计、安装、投用、管理、维修工作的监督。4.2.6负责本单位新建装置、新增报警器设置的审查。4.2.7负责本单位涉及报警仪的对外联络、沟通、汇报等工作。4.2.8负责对射线仪表射源的对外联络、沟通、汇报等工作,包括办理使用许可证、证书检定、拆卸运输线路规划,放置地点的指定等。4.2.9负责对射线仪表维护人员的资质进行监督管理。4.3仪表部职责4.3.1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4.3.2负责提报仪表通用备品备件的请购计划。4.3.3负责按公司总体规划制定仪表设备的检修计划。4.3.4参与公司仪表设备的重大事故调查,并协助生产部门及时提交事故报告。4.3.5组织公司各仪表班组建立健全公司仪表设备台账及档案。4.3.6协助生产部门提报仪表备品备件的月计划和仪表设备外委修理的申请提报工作,做好技术支持把关。4.4技术部的职责技术部负责对仪表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审查、审批,出具设计文件。4.5采购部的职责4.5.1采购部门采购的仪表设备、备件等要符合请购计划的技术和防爆等级要求。4.5.2采购部门选择的供应商要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资质和证书证明等。4.6生产部门的职责4.6.1所有现场安装的仪表设备采取属地管理原则,不得随意拆卸仪表设备及其附件。4.6.2生产部门要对本部门使用的仪表设备进行保护和检查,如有意外或故意损坏由属地管理部门负责。4.6.3生产部门不得未经允许私自使用仪表设备的接口进行其它工作。4.6.4生产部门负责所辖装置区的仪表备件月计划提报和设备维修申请的提报工作,仪表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完成。5.制度内容5.1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5.1.1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是指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全过程管理的重要部分。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编号:DAC-2-PE仪表设备管理细则第3页共16页版次:1.0视前期管理工作。5.1.2设备管理部与仪表部应参与新、改、扩建等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设计审查,依据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对设计选型的可靠性、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先进性、安全性提出要求。5.1.3仪表设备购置要坚持质量第一、性能价格比高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严格进厂质量验收程序,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设备部与仪表部应参与主要仪表设备的购置,并负责或参与技术协议的签订工作。5.1.4仪表设备施工必须按设计要求及SH3521-1999《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进行。在新、改、扩建工程中负责仪表设备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有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5.1.5设备部与仪表部应负责或参与仪表设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竣工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GB50093-2002《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3521-1999《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3503-2001《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进行。要做到竣工资料齐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1)工程竣工图(包括装置整套仪表自控设计图纸及竣工图)。(2)设计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3)隐蔽工程资料和记录。(4)仪表安装及质量检查记录。(5)电缆绝缘测试记录。(6)接地电阻测试记录。(7)仪表风和导压管等扫线、试压、试漏记录。(8)仪表设备和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9)仪表校准和试验记录。(10)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记录。(11)仪表设备交接清单。(12)报警、联锁系统调试记录。(13)智能仪表、DCS、ESD、PLC组态记录工作单。(14)未完工程项目明细表等。(15)仪表设备说明书。其中:(1)、(2)、(10)、(15)除档案部门外还应交给仪表设备维护部门、仪表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单位。编号:DAC-2-PE仪表设备管理细则第4页共16页版次:1.05.1.6仪表设备投用前,使用单位和维护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编制相关规程,开展技术培训、事故预案演练等工作。5.2仪表设备分类仪表设备按以下类别进行分类:(1)常规仪表。(2)控制系统仪表。(3)联锁保护系统仪表。(4)在线分析仪表。(5)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6)其它仪表。5.3常规仪表管理5.3.1常规仪表是指在线检测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辅助单元及其附件等。5.3.2常规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1)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仪表选型应综合考虑其安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经济实用性。(2)选用的仪表应是经过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合格产品。优先选用经GB/T19000或ISO9000标准认证的产品或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在工程设计中不得采用未经工业鉴定的试制仪表。选用的仪表须考虑外壳防护等级(IP)适应使用环境。(3)仪表选型应考虑企业的现状和发展规划,主流机种力求统一。(4)仪表选型应有利于全厂或区域性的集中控制和集中管理,有利于系统集成、信息集成、功能集成,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5)对于新建或改造装置的常规仪表配置、选型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3005-1999)之规定,设备管理部和仪表部应参与或组织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5.3.3防爆型仪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根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选择仪表的防爆类型并满足等级要求。仪表的安装、配线应按安装场所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类别、级别、组别确定安装、敷设方式。(2)防爆型仪表及其辅助设备、连接件、接线盒等均应有合法的防爆合格证,其构成的系统应符合整体防爆的设计要求。(3)防爆型仪表检修时不准更改零部件的结构、材质。(4)在爆炸危险区域对原有的防爆型仪表进行更新、改造时,必须审定仪表的防爆性能,编号:DAC-2-PE仪表设备管理细则第5页共16页版次:1.0不得降低防爆等级。(5)在爆炸危险区域新增仪表测控回路及其它回路,其防爆等级不得低于区域内其它仪表防爆等级。5.3.4放射性仪表现场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记,安置使用应符合国家规范。5.3.5常规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要求:(1)仪表维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2)仪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3)放射性仪表的维护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才能进行仪表的维护校准,须指定专职维护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射源的拆除、移位等其他管理工作按照公司射源管理规定执行。(4)严格执行仪表设备的定期检查、强制保养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备用仪表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5)仪表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6)常规仪表校准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7)仪表作业前应办理仪表作业工作票并落实HSE各项措施,当对参加联锁的常规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要求进行。(8)常规仪表的检修一般随装置停工检修进行,在检修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修计划,准备必要的备品配件、检修材料、工具和标准仪器,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检修网络图。需要外委的检修项目应办理外委审批手续。(9)仪表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07001~07008-2004)要求进行;在每个检修周期内,应对每台仪表进行检查校准。(10)仪表单机校准后应进行回路试验,参加联锁的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5.4控制系统管理5.4.1控制系统主要包括集散控制系统(DCS)、紧急停车系统(ESD)、安全仪表联锁保护系统(SIS)可编程控制系统(PLC)、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IPC)、数据采集系统(SCADA)以及在先进过程控制(APC)和优化过程控制(OPC)系统中使用的上位计算机等。5.4.2仪表部负责本单位控制系统的设计、选型、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设备部负责监督检查。编号:DAC-2-PE仪表设备管理细则第6页共16页版次:1.05.4.3新建、改造装置控制系统的规划和选型或对原有控制系统进行开发升级改造,设备部与仪表部应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控制系统的选型、配置,既要保证满足装置生产控制的要求,又要具有较高的技术先进性和灵活扩展性。系统运行负荷、通讯能力应有足够的裕量,以适应先进控制和管控一体化发展需要。5.4.4对已投入使用的控制系统,如需改变控制方案,或增加仪表回路,应办理审批手续。5.4.5控制系统机房的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1)进入机房作业人员宜采取静电释放措施,消除人身所带的静电。(2)机房环境必须满足控制系统设计规定的要求。(3)机房内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机房内堆放杂物,机柜上禁放任何物品。(4)机房内消防设施要配备齐全。(5)机房电缆通道要有防小动物设施。(6)在装置运行期间,控制系统机房内应控制使用移动通讯工具。5.4.6控制系统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管理要求:(1)每日应定时检查主机、外围设备硬件的完好和运行状况。保证环境条件满足控制系统正常运行要求;供电及接地系统符合标准;按规定周期做好设备的清洁工作。(2)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必须有双备份,并妥善保管;控制系统的密码或键锁开关的钥匙要由专人保管,并严格执行规定范围内的操作内容;系统软件和主要应用软件修改应经使用设备部批准后,方可进行;软件备份要注明软件名称、修改日期、修改人,并将有关修改设计资料存档。(3)系统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4)控制系统的大修原则上随装置停工大修同步进行。大修时要对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并对联锁系统进行确认;大修期间还要对系统外围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控制系统的检修应按SHS07008-2004《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要求进行。(5)应加强控制系统故障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