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沼气工程规模分类NY/T667-2003Classificationofscaleforbiogasengineering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沼气工程规模分类指标和分类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与改建的沼气工程,不适用于农村户用沼气池的分类。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厌氧消化装置anaerobicinstallation在厌氧状态下,利用微生物分解有机物并产生沼气的装置。2.2沼气工程biogasengineering采用厌氧消化技术处理各类有机废弃物(水),并制取沼气的系统工程设施。2.3单体装置容积individualinstallationvolume一个厌氧消化装置的容积。2.4总体装置容积totalinstallationvolume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厌氧消化装置容积的总和。2.5配套系统counter-partsystems发酵原料的预处理(沉淀、调节、计量、进出料、搅拌等)系统;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或进一步处理系统;沼气的净化、储存、输配和利用系统。3规模分类指标3.1沼气工程规模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沼气工程。3.2沼气工程规模分类宜按沼气工程的厌氧消化装置容积、日产沼气量、以及配套系统的配置等综合评定。3.3沼气工程规模分类指标见表1。表1沼气工程规模分类指标工程规模单体装置容积V/m3总体装置容积V/m3日产沼气量/(m3/d)配套系统的配置大型≥300≥1000≥300完整的发酵原料的预处理系统;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或进一步处理系统;沼气净化、储存、输配和利用系统。中型300V≥501000V≥100≥50发酵原料的预处理系统;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或进一步处理系统;沼气的储存、输配和利用系统。小型50V≥20100V≥50≥20发酵原料的计算、进出料系统;沼渣、沼液综合利用系统;沼气的储存、输配和利用系统。注:日产沼气量指标是指厌氧消化温度控制在25℃以上(含25℃)总体装置的最低日产沼气量。4规模分类方法4.1表1沼气工程规模分类指标中的单体装置容积指标和配套系统的配置定为必要指标,总体装置容积指标与日产沼气量指标定为择用指标。4.2沼气工程规模划分时,应同时采用两项必要指标和两项择用指标中的任意一项指标加以界定。——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