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炼化公司7500Nm3/h制氢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言中国石油天然气华东勘察设计研究院1Tel:0532-83876391Fax:0532-83881445前言大庆炼化分公司是隶属于中国石油的地区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企业占地21km2,在岗员工11029人。企业固定资产原值111亿元,销售收入200多亿元,拥有主体生产装置30套,具有600×104t/a原油一、二次配套加工能力和20×104t/a润滑油,10×104t/a年石蜡,10×104t/a聚丙烯酰胺,3×104t/a腈纶以及亚洲最大的30×104t/a聚丙烯和1.1万锭毛纺能力,可生产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石蜡、腈纶、聚丙烯酰胺、聚丙烯、地毯等20类200多个牌号的石油化工产品,是集炼油、化工、化纤、轻纺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石油化工企业。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化函字〔2006〕2号《关于松花江、黄河流域炼化企业加快编制环境治理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股份公司油质字[2005]734号文件和油化字[2005]18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环保工作的通知》精神,大庆炼化公司依据《中国石油“十一五”计划发展纲要》和《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十一五”环保发展规划》,将努力杜绝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特提出建设《大庆炼化分公司异构脱腊装置排污达标治理工程7500Nm3/h制氢装置项目》。目前,大庆炼化公司的加氢异构脱蜡装置所需氢气由大庆石油管理局甲醇厂提供,由于甲醇厂氢气量严重不足且频繁波动,导致异构脱蜡装置无法正常运行。近半年来,因氢气波动造成降量或停工达39次。装置频繁开停工,造成设备疲劳损坏和贵金属催化剂活性迅速下降,且存在着含氢气体及装置物料泄漏的重大安全和环境隐患。同时,由于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对天然气价格进行了调整,由原0.25元/标立上涨为0.736元/标立,造成甲醇厂氢气生产成本的相应增加,由0.565元/标立上涨为1.15元/标立。因此,甲醇厂供大庆炼化分公司的氢气价格也相应的由0.73元/标立上涨为1.5元/标立(含税),致使该公司生产成本大幅增加。因此,新建以自产干气、兼顾天然气为原料的制氢装置,是保证大庆炼分公司加氢异构脱蜡装置平稳充足供氢,保证排污正常,确保安全生产,降低生产成本的必要途径。为切实贯彻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达到环境、经济、社会效益三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要大庆炼化公司7500Nm3/h制氢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言中国石油天然气华东勘察设计研究院2Tel:0532-83876391Fax:0532-83881445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委托中国石油天然气华东勘察设计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大庆炼化分公司异构脱腊装置排污达标治理工程7500Nm3/h制氢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我院承接任务后,依据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赴现场进行调查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建设单位、环保主管部门和设计单位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使我们的工作得以顺利完成,在此一并表示感谢!大庆炼化公司7500Nm3/h制氢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总则中国石油天然气华东勘察设计研究院3Tel:0532-83876391Fax:0532-838814451总则1.1评价目的与原则1.1.1评价目的通过评价,论证项目在环境方面的可行性,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为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及建成投产后的环境管理提供技术依据,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1.1.2评价原则(1)评价工作坚持政策性、针对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原则,实事求实和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价工作;(2)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3)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一控双达标”、“节约用水”的原则;(4)评价结果客观真实,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1.2评价依据1.2.1法律、法规与条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公布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修正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29日修订,2005年4月1日起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月1日起施行);(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18日);(9)《关于建设项目管理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家环保局(88)环建字第117号);(10)《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国家环保局环监(93)第015号);(11)《印发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水利部、建设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税务局,国经贸资源[2000]大庆炼化公司7500Nm3/h制氢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总则中国石油天然气华东勘察设计研究院4Tel:0532-83876391Fax:0532-838814451015号,2000年10月25日);(12)《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1998)5号文);(13)《国务院关于两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批复》(国函(2002)84号文);(14)“关于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宏伟、兴化园区规划范围的批复”(大庆市建设规划管理委员会,庆规委复[2001]4号,2001年8月17日);(15)“关于发布《大庆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分》的通知”(大庆市人民政府,庆政发[2000]20号);(16)《大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庆政发[1999]37号;(17)《大庆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的划分》庆政办发[2002]88号。1.2.2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HJ/T2.1-93);(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93);(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6)《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1.2.3其它相关资料(1)“大庆炼化分公司异构脱腊装置排污达标治理工程7500Nm3/h制氢装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四川省化工设计院,2006年5月);(2)大庆炼化分公司委托中国石油天然气华东勘察设计研究院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委托书;1.3评价标准1.3.1环境质量标准1.3.1.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2000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参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4.0mg/m3。大庆炼化公司7500Nm3/h制氢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总则中国石油天然气华东勘察设计研究院5Tel:0532-83876391Fax:0532-838814451.3.1.2水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1.3.1.3噪声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3类区标准。1.3.2污染物排放标准1.3.2.1废气转化炉烟尘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其它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1.3.2.2废水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1.3.2.3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Ⅲ类标准,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1.3.2.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1.4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现状调查,结合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对有关专家的咨询结果,确定出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因子为:(1)大气现状评价因子:SO2、NO2、非甲烷总烃;影响预测因子:SO2、NO2;总量控制因子:SO2。(2)地表水COD、石油类(3)噪声现状评价因子及影响评价因子:厂界等效声级LeqdB(A)。大庆炼化公司7500Nm3/h制氢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总则中国石油天然气华东勘察设计研究院6Tel:0532-83876391Fax:0532-83881445(4)固体废物总量控制: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放量。1.5评价工作重点与环境保护目标1.5.1评价工作重点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确定本次评价工作重点为:■工程分析;■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1.5.2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评价区域内的学校、村庄及地表水体,详见表1-1。表1-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序号名称方位相对于装置区的距离km保护对象重点保护要求1职业中专SSE1.51000环境空气质量、噪声2乘风庄SE3.5约65000人环境空气质量、噪声3乘二村SSE5.0约4000人环境空气质量、噪声4宏伟村NE2.0约1200人环境空气质量、噪声5马鞍山居住区NNE1.6除园区管委会约50人外,其它为临时居住环境空气质量、噪声6创新村NW3.5约1500人环境空气质量、噪声7东卡梁泡SW1.3GB3838-2002Ⅳ类水质1.6评价工作等级1.6.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是转化炉燃烧产生的SO2和NO2。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1993)第4.1节的规定,经初步计算,确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1.6.2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拟建工程产生的机泵冷却水、中变气分离器冷凝水和初期雨水通过含油污水处理场处理后,再送大庆油田采油二厂做进一步处理后作为回注水;压缩机、引大庆炼化公司7500Nm3/h制氢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总则中国石油天然气华东勘察设计研究院7Tel:0532-83876391Fax:0532-83881445风机循环冷却水送循环水场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含盐废水和净废水外排至东卡梁泡。由于东卡梁泡本身的水体功能为纳污水体,故本项目的水环境影响评价只作环境影响分析。1.6.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本工程噪声源主要有大功率机泵、压缩机、空冷器等,大部分设备置于室内,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第4.2.2节的规定,本项目的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1.6.4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4.2.3.1的规定及《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本项目天然气(或催化干气)和氢气均为管输,现场不贮存,管道和设备内的天然气量远小于临界量1t,因此不属于重大危险源。本项目所在地为宏伟化工区内,按照大庆市城市总体规划,宏伟化工区,将作为工业发展的重点区域,大力发展石油化工等油田替代产业,不属于环境敏感地区。因此,可以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1.7评价范围1.7.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根据评价工作等级,考虑到项目周围的自然和社会环境等因素,确定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为:以工程建设位置为中心,向四周扩展2km,边长为4km×4km的区域,共16km2范围。1.7.2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项目排污管道沿线,以及大庆炼化分公司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