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期安防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陕华施合第号)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发包方:承包方:安防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公司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电子监控系统工程工程地点:工程范围:详见本项目监控系统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承包方式、计价方式工程总价:1、承包方式:2:计价方式:3:合同总价:合同金额:人民币元整(¥元)。详见附件1(工程价格汇总表)本工程在本项目监控系统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书范围内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一次包干;超出本工程监控系统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书范围内的项目若甲方需要增加,由双方协商定价。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1.乙方须按附表1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4.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1)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要求的标准(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3)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4)乙方对监控布线、设备质保见附件1五、工程项目建设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天。(____________开工,____________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六、保修服务条款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投标书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甲方有权自己维修,但所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3.在验收合格后的年内,如乙方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4小时内没有响应或24小时内没有排除故障,甲方有权自己维修,但所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4.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七、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1、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应完整的验收资料。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10天内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2、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并签注验收结论。3、付款方式:(1)本工程无预付款(2)乙方施工人员及材料进场后付合同总价的%,线路及设备安装完成付合同总价的%,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后付合同总价的80%,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5%,剩余5%的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乙方。八、约定事项(1)为确保工期,争取提前竣工,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工程实施小组。(2)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3)招标文件、投标书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附件1作为本合同要件,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视为违约。九、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十、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十一、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直至提交法院审理。十二、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方执二份(存档一份,财务一份),乙方执一份,电教站备案一份。十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十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十六、附件附件一设备及材料表附件二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四工程项目廉洁承诺书附件五现场签证管理办法附件六进度审核管理办法附件七结算审核管理办法附件八变更签证管理协议签订时间:签订地点: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经办人: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一设备及材料表序号设备(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厂家及品牌备注附件二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陕西华岭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全称):为保证兰乔国际城楼(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卫生间及有水房间的防水及屋面防水工程、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及设备、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室外景观土建及绿化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安防工程为两年保修期。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5%,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60天内,将剩余保修金无利息返还承包人。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工程质量保修作书为施工合同的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订。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附件三安全生产协议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安全生产协议》如下: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必须达到安全事故控制指标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重伤、无死亡、无施工坍塌、无高处坠落、无滑坡、无火灾、无用电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即:1、因工死亡率为零;2、因工重伤率为零;3、因工轻伤事故频率不高于15%;4、不发生2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交通和火灾事故。二、本协议有效期限自承包人入驻施工场地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使用时止(同施工合同期限)。三、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权利1、监督检查乙方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对建筑工地现场实施日常检查和定期、不定期的巡查。2、在实施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建设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有权要求乙方暂时停止施工进行整改,直至消除安全事故隐患。3、根据本协议约定,甲方享有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约定的经济处罚权。4、查阅与检查、巡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测、拍照、录音、摄像等。四、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义务1、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2、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3、对乙方施工现场采取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根据乙方的请求,提供必要的审查。五、乙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与义务1、乙方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下承揽工程。2、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生产的标准、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工程施工,并对工程建设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因乙方安全生产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建立、健全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强化对基坑开挖、起重吊装、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的监控和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严防高空坠落、施工坍塌等安全事故的发生。6、随时接受甲方实施的安全检查、巡查、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7、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8、乙方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气象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确保雨季等特殊气候气象情况下的施工安全。9、对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自检,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10、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11、制定实施工程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12、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责任与义务。六、现场停工整改约定1、甲方在乙方施工现场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认为必须暂停施工的,应以书面形式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乙方对甲方的停工整改通知应予以执行,并按照甲方要求停止施工进行整改,妥善保护已完工程。2、乙方进行整改后,经甲方检查已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的,可以进行复工。3、若在一个月内由于乙方出现安全事故隐患,被甲方下达停工整改通知累计两次的,则乙方同意甲方暂停支付其当月的工程进度款,该扣款延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行支付。七、安全生产奖励约定若乙方在本安全生产期间,全面实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并且未违反本协议约定,未被甲方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单与经济处罚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安全生产奖励。八、安全生产处罚约定1、若乙方未能实现本协议约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