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控制工程》过程考核一类型:论文_____________题目:历次《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差异与比较作者:孙小飞_____________学号:1402032026_________所属系(部):_____生物与环境工程系_____2016年9月历次《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差异与比较摘要: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评价和管理的重要规范。研究了环境空气质量国家标准的形成、现状与发展,重点分析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演变内容和背景依据及新标准与典型发达国家或组织标准的差异。结果表明,环境空气质量国家标准的污染物项目、标准形式不断更新完善,浓度阈值更加严格,标准修订的依据和程序更加科学完善。虽然在某些方面仍与其他发达国家标准有一定差距,但总体来说,新标准的建立以及实施有助于我国建立更加完善的环境空气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词:环境空气质量;国家标准;演变;比较我国快速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消耗了大量的能源,使发达国家现代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集中出现,尤其是空气质量问题已成为目前我国面临的重点问题之一。“十一五”期间我国281个地级及以上空气质量好的城市个数占10.67%,差的城市占75.80%,极差的城市占13.53%m。近年来,随着大气污染逐渐向复合型污染转变,PM2.5和O3污染加重,灰霾频发,能见度降低等现象较为凸显。公众的环保要求不断提高,国家也不断采取多种政策措施来控制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适应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控制及规划的形势,2012年我国发布了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以下简称为新标准)。根据空气污染特点和标准的实施状况以及国际标准基准的更新情况,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自1982年制定以来,先后经过2次修订和1次修改。目前标准的演变研究较少,且横向对比研究较多以我国旧标准为主,新标准发布后的研究较少并且多是污染物项目和浓度阈值的比较,很少涉及污染物项目设立的背景、浓度阈值选取依据等具体内容。该文对历年来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演变和新标准的国际化比较进行系统和详细的研究,分析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形成历程、污染物项目和浓度阈值的变化内容,分析各标准之间的差异,以期对我国新标准的后续实施或再修订提供借鉴和参考。一.形成背景与历程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形成、制定、实施以及发展与大气污染状况的变化形势、控制目标和国情相适应,并且是与我国环境立法与环境事业同步发展的。1972年参加联合国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标志着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开始,此后国家开始加强环境立法和环境标准的建设。从1982年发布第一个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开始,经过30余年的发展和完善,我国已形成了“两级五类”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其中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具体形成历程见表1。表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形成历程二.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演变1982年,制定标准GB3095—1982时考虑了大气污染状况、污染源排放状况及监测技术水平等因素。统计表明:SO2、CO、NOx和飘尘是当时大气的主要污染物,且70%的排放量源于燃料的燃烧。为了与国际标准接轨并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1996年修订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增加了二氧化氮(N〇2)、铅(Pb)、苯并[a]芘(B[a]P)、氟化物(F)等污染物项目。大气中N〇2的浓度是一氧化氮的2倍,毒性是其5倍。考虑到其浓度和毒性,标准中增加了NO2项目。光化学氧化剂(Ox)修改为臭氧(O3)是因为总氧化剂中〇3浓度相对含量最大,约占90%以上。国际标准也趋向于使用更具体的O3作为污染物项目,且当时我国测定O3的分析方法也已健全。另外,为了表达更加专业和国际化,总悬浮微粒更名为总悬浮颗粒物(TSP)、飘尘更名为可吸入颗粒物(PMW)。2012年,新标准增加备受关注的PM2.5污染物项目,PM2.5为灰霾天气的主要污染物。此外,新标准恢复了2000年GB3095—1996的修订单中删除的NOx污染物项目_。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演变过程中,氮氧化物项目的删除或者添加都有一定的理由,这次恢复主要考虑到我国部分地区NOx污染仍较为严重,且NO2监测点位的监测结果不能准确反映NOx的真实污染状状况。针对空气中重金属镉(Cd)、汞(Hg)、砷(As)和六价铬[&(VI)],新标准以附录形式给出参考标准,推荐制定地方标准。氟化物在我国属于局地大气污染物,是包头等地区的特征污染物,没有制定国家标准的必要性,因此调整为参考项目。至此,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所涉及的污染物项目达15项,包括6项全国实施的基本项目、4项国家指标区域实施的其他项目和5项参考项目,参见表2。年份标准及相关规范内容描述1973第一次全国环保工作会议通过了我国第一个环境标准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197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规定了环境标准的制(修)订审批和实施权限;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2014年4月24日修订)1982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82)[12]首次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项目共6项,包括1项参考项目1987大气污染防治法此法经过1995年的修改和2000年的修订得到扩充,法律条文增至66条;在新的污染形势下,2009年开始第三次修改工作1988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13]根据作物敏感类型给出了二氧化硫和氟化物的浓度限值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14]第一次修订质量标准,增加4项污染物项目200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改单对GB3095—1996进行部分修改,取消氮氧化物项目,放宽二氧化氮和臭氧[15]二级标准限值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16]该标准在不同地区分阶段实施,2016年在全国实施表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污染物项目标准基本项目其他项目参考项目GB3095—1982SO2、NOx、CO、总悬浮微粒、光化学氧化剂(O3)飘尘GB3095—1996TSP、PM10、SO2、NO2、CO、O3、Pb、B[a]P、F、NOxGB3095—1996(修订单)TSPPM!0SO2NO2CO、)3PbB[a]PFGB3095—2012PM10、PM2.5、SO2、NO2、CO、O3TSP、Pb、B[a]P、NOxCd、Hg、As、Cr(VI)、F注:空表示没有相关数据,下同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一个特点是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分区制定各级标准值。不同等级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浓度阈值列于表3。环境空气中污染物剂量与效应的关系,是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各级浓度阈值确定的核心依据。其中,GB3095—1982的背景浓度参照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推荐的“大气中污染物的天然来源和背景浓度”和我国12个城市调查所获得的清洁对照区的最低浓度值。GB3095—1996参考了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动植物危害的研究资料和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另外,最终标准值的确定会考虑到我国相关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经济能力以及达标可行性等因素。新标准的修订除了依据国际上最新的环境质量基准和新的科学证据外,程序上增加了9个环节,增加了标准修订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表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浓度阈值污染物采样时间GB3095—1982GB3095—1996GB3095—2012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二级任何一次30010001500TSP日均150300500120300500120300年均8020030080200任何一次150500700PM10日均501502505015025050150年均401001504070PM2.5日均3575年均1535任何一次150500700SO2时均150500700150500日均501502505015025050150年均206010020601002060任何一次100150300NO2时均120120240200200日均5010015080801208080年均4040804040任何一次100001000020000CO时均1000010000200001000010000日均40004000600040004000600040004000O3时均120160200120160200160200最大8h100160标准形式而言,GB3095—1982中的“任何一次”的取值形式所代表的时间周期不确定,概念较为模糊,以后的标准中不再使用。GB3095—2012取消了作为过渡性管理标准的三级标准。为了与国际标准接轨,新标准还增设臭氧的日最大8h平均浓度限值。颗粒物标准浓度阈值的确定,最初是根据“限阈”模型确定。新标准PM2.5。的标准采取PM10与PM2.5存在的比例关系确定。其中,PM2.5的二级标准为WHO过渡期目标1的浓度,一级标准为过渡期目标3的浓度,初步与国际接轨,符合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要求。SO2的日均浓度限值一直沿用了1982年的标准,1996年增加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根据调查和实验研究,长期暴露于SO2质量浓度为100~250µg/m3的空气中,儿童呼吸道疾病发病率会增加。CO标准的一级限值和二级限值相同,且一直严于WHO的准则值,修订中没有调整。NO2的标准在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大,其浓度阈值变化可参见图1。新标准中NOx的限值是按照NO2在NOx中80%的比例制定的。GB3095—2012中铅的季平均质量浓度由1.5uµg/m3调整为1µg/m3,年平均质量浓度限值由1µg/m3调整为0.5µg/m3,苯并芘的24h浓度限值由0.01µg/m3调整为0.0025µg/m3。汞、镉、砷的参考限值是依据欧盟的标准制定的,六价铬的参考限值是依据WHO的健康风险-浓度关系和10-6可接受风险水平确定的。图1MO2空气质量标准浓度阈值变化情况总的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1、GB3095—1996适用于环境空气质量评价,GB3095—2012适用于环境空气评价与管理;2、GB3095—2012中增加了HJ539环境空气铅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度法(暂行)、HJ618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HJ/T193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4环境空气质量手动检测技术规范;减少了氯化物的测定的国标方法;3、GB3095—2012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PM2.5,即环境空气中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2.5um的颗粒物;8小时平均;24小时平均;4、GB3095—2012功能区分类中将GB3095—1996中的三类区(特定工业区)并入二类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并分别实行一级、二级标准;5、GB3095—2012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O3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减小了PM10、二氧化氮、铅和苯并[a]芘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6、GB3095—2012监测中增加了监测点位布设、增加自动监测分析方法;7、GB3095—2012监测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中,将有效数据要求由50%-75%提高至75%—90%;8、GB3095—2012中明确了标准实施时间。规定新标准发布后分期分批予以实施三.总结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经过30多年的发展演变,由于经济的发展、污染状况的改变和监测技术的进步、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等因素,标准的污染物项目、标准形式、浓度阈值等随着国际标准的升级而不断更新。标准修订的依据和程序更加科学和完善。其他标准中所涉及的污染物(如苯、二噁英、挥发性有机物等)暂时未纳入标准。我国标准缺乏固定的标准评估修订机制,而发达国家或地区(如美国、欧盟和日本)都建立了完善的空气质量标准管理体系,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方面已经取得一定成效。总体来说,新标准更加突出保护人体健康的首要目标,强调空气质量监测和评价规范及标准在执行中的法律效力,其制定和实施有助于在新的国情下,进一步完善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管理体系。今后在标准的实施与监管方面需要进一步借鉴国际经验,切实改善我国的环境空气质量,缓解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