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13年3月目录申报须知………………………………………………………………1河北省科技支撑计划……………………………………………………10社会发展领域…………………………………………………10(一)新药创制与中药材规范种植…………………………10(二)医疗卫生技术…………………………………………12(三)资源与环境保护………………………………………13(四)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17(五)社会公共事业………………………………………18(六)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示范区)建设…………………20河北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21河北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24一、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24二、重点基础研究项目……………………………………31河北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35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35二、省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36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391申报须知根据“十二五”全省科学和技术发展战略重点,结合当前全省经济、社会与科技自身发展的重大需求,制定本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一、2014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和加快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按照全省科技创新大会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新要求,紧密衔接《河北省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紧紧围绕全省区域发展布局和打造两大增长极、深入推进“双百”工程、着力改善两个“环境”、加快扶贫攻坚等重大任务,以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和促进科技惠民为重点,加快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大力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为推动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新动力。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申报的指导原则是:1、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推动重点优势产业优化升级。围绕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改造升级,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攻克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高新技术产品,支持国家大院大所、高校、企业集团高水平科技成果在我省实现转化和产业化,打造科技支撑产业发展的亮点。2、强化创新基础建设,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引导全社会加大R&D投入,积极鼓励自主创新,加强研发平台建设,加大对基础研究支持力度,2着力培育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大力提升全省科技创新能力。3、突出企业主体地位,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面向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和引导,推进产学研合作,科技支撑计划、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以企业为主体承担,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协同参与。4、加强科技资源集成,努力实现重点突破。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财力办大事,鼓励科技项目与创新基地建设、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人才培育等有机结合,促进科技要素向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和重点园区集聚。本指南是归口管理部门、项目申请单位、项目申请人组织申报2014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基本依据。2014年重点实施科技支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应用基础研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国际科技合作、软科学研究及科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等科技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以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改善民生为主要目标,重点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关键共性技术、产品、标准的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以企业为实施主体,对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由中试或应用初期进入产业化开发、能较快形成较大产业规模,目标产品具有较强市场竞争优势、能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核心竞争力、在改善民生中具有重大意义的科技成果转化给予支持。3应用基础研究计划,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和重点基础研究项目,旨在支持优势学科领域和科学前沿领域的源头创新和原始性创新,培养优秀人才和团队,为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和科技持续创新能力的增强提供支撑。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重点支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发平台、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等建设,提升区域、产业、领域、学科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国际科技合作计划,支持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利用全球科技资源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和瓶颈技术难题,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软科学研究计划及科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为推进技术创新、科技成果产业化创造环境并提供政策引导和支持。二、申报条件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河北省所属的或者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省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项目。2、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大学、科研院所、医院的,须有开展研发活动的基础,并有研发经费投入,在项目申请书中须填写本单位上年度研发投入情况。3、项目申报单位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具4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4、项目负责人为在职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5、项目组成员、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三、限项要求1、拖期未验收项目组成员第一名不得参与申报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前三名)只能申报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目组前三名成员,最多同时承担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1项非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或只能承担1项重点基础研究项目。4、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多头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5、高水平科技人才少、科研基础条件较弱的企业在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省科技计划项目。6、归口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计划指南的具体限项要求择优推荐。四、申报程序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内容,不得通过网络传输,通过归口管理部门直接报送省科技厅。中央驻冀单位可直5接向省科技厅申报,也可通过属地归口申报。网上申报登陆“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业务大厅—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建议使用IE浏览器)。1、用户注册(1)申报单位注册。第一次申请省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需在“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点击“单位用户注册”进行注册。注册时,选择本单位上级归口管理部门,详细填写本单位相关信息,注册“单位管理员”。“单位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科技计划管理,一个单位只能确定一名“单位管理员”,应由固定人员担任。单位管理员用户名密码务必妥善保管,忘记密码请与归口管理部门联系解决。单位注册信息需经过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以申报项目。已注册过的单位,原“单位管理员”权限仍然有效,须补充本单位上年度研发投入情况。(2)单位管理员分配项目申请人用户名和密码。“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在“单位用户管理”栏目为本单位申请人创建登录用户,并将用户名和密码分配给项目申请人。2、填报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人在“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点击“申请人登录”,登录后点击“申请书在线填写”,首先选择要申报的计划类别,填报时请准确选择对应的“指南代码”,不符合指南内容要求的项目不被受理。申请书填写过程中可以多次保存,填写完成检查无误后提交单位审核。63、单位审核单位管理员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点击“单位管理员登录”,在“申请书在线审核”栏目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核。单位审核通过、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后,项目申请书内容不得修改。项目申请人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申报管理”—“申请书在线浏览”,打印项目申请书(PDF格式,有“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字样的水印,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打印份数以归口管理部门要求为准),加盖单位公章报归口管理部门。4、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点击“归口管理部门登录”,使用科技厅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归口管理部门可根据管理需要在“归口用户管理”栏目新建审批用户,并分配管理权限。归口管理部门完成审核、提交省科技厅后,通过“导出当前项目汇总表到excel”功能将项目汇总表导出,连同书面申请材料各一式两份报送省科技厅行政服务中心。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及管理说明1、项目实施法人管理责任制,承担单位是项目的责任主体,对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负责。2、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落实承诺的项目自筹经费及有关配套条件,加强经费的管理和监督。73、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专项经费、单位自筹经费以及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配套经费分别单独核算,专款专用。4、多个单位共同承担的项目,应明确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5、项目预算编制应当结合项目研究开发任务的实际需要,坚持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经济合理性的原则,并严格按照以下范围和标准同时编制经费来源预算和支出预算。来源预算:包括专项经费、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配套经费、承担单位自筹经费等,自筹经费必须是货币资金。支出预算:专项经费的支出预算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1)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它支出等。①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②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③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④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8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⑤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我省有关规定执行。⑥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我省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⑦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我省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发生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事先报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同意。⑧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⑨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⑩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标准参照国家规定执行。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科技计划项目及其项目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2)间接费用是指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合作单位在组织9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绩效支出等。其中绩效支出是指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的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间接费用使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并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项目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合作单位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项目经费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具体比例如下:1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不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