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乡镇创建交通安全示范单位评选总结根据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我乡于12月4日、5日对所辖的乡直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进行了考核。考核通过查看台帐,检查责任状的签订情况,义务协管员的设置情况、宣传教育活动情况以及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情况,按照交通安全示范单位评选评分标准逐单位进行量化评分,评分结果为:国土所:82分国税所:83分实验中学:86分林业站:83分工商所:82分胡家中学:84分财政所:81分司法所:84分法庭:83分派出所:85分卫生院:80分粮管所:82分地税所:80分中心学校:92分农机站:86分烟叶收购站:87分供电所:83分邮政所:80分信用社:82分电信所:80分建筑公司:80分石墨电极厂:85分红砖厂:84分通过考核,发现各单位普通存在义务协管员履职不到位,永久性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未设置,有待在今后的创建活动中加强。结合量化考核成绩,**中心学校创建工作各方面都完成的较好,因此我乡推荐**中心学校参加区级交通安全示范单位的评选,推荐杜国洁为优秀交通安全义务协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