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木材电子交易市场中国木材电子交易市场入市协议甲方:乙方:北京奇峰乾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条甲方自愿作为交易商进入乙方大宗木材电子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乙方”)进行交易活动。甲方在入市交易之前已仔细研读了:1、《中国木材电子交易市场交易管理办法》2、《中国木材电子交易市场风险控制管理办法》3、《中国木材电子交易市场现货挂牌交易规则》4、《中国木材电子交易市场中远期现货交易规则》5、《中国木材电子交易市场货物交收规则》6、《中国木材电子交易市场结算规则》7、《中国木材电子交易市场交收仓库管理办法》8、《中国木材电子交易市场交收仓库操作细则》9、《中国木材电子交易市场会员手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乙方已就相关问题作了全面细致的解释,甲方认可和理解上述文件的全部含义及其法律后果,并承诺会严格按照该办法和乙方公布的文件规定进行交易活动。第二条甲方不可撤销地确认:1、上述规则中所取定的交易模式和所赋予乙方的权力实为确保交易达成和履约,甲方承诺愿意接受并自行承担因此可能发生的全部风险;2、上述规则中赋予乙方的权力(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和调整交易规则和程序、资金出入及管理、调整履约保证金、涨跌限幅、临时停牌或休市、强行减少订货量、强行转让合同、取消或撤销交易、风险警示、指定质量检测机构、交收撮合配对、违约和禁止行为的认定处罚等等)实为维持交易秩序和控制市场风险之必需,甲方承诺愿意接受并自行承担因此可能发生的全部风险。3、甲方登录网络或交易系统从事进行交易、查看记录等行为时,甲方的点击确认/同意/确定或具有类似意义的对话框,即视为甲方完全接受相关合同/条款/数据/金额等内容并认可其效力,甲方特别承诺此类行为不能否认或反悔或撤销。第三条甲方应当保证交易资金来源合法,保证不通过本市场从事洗钱等任何违法活动;甲方不得利用交易系统漏洞、错误等牟取非法或不正当利益;同时,甲方应当保证所出售货物的品质至少达到国家级质量要求、标准,并完全符合市场规定的某一品种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否则,甲方应当承担向乙方或相关当事人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第四条乙方尚未接受任何形式的经纪或代理,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自己的名义代理其它个人、企业或经济组织从事交易。第五条乙方为甲方提供甲方与其它交易商进行交易的电子交易系统、席位及其它相关交易交货设施,并为甲方代收、代付相关款项。甲方同意乙方办理相关的资金收付、扣划和管理事宜,具体办法按《中国木材电子交易市场结算规则》及相关规定执行。甲方可以自行使用乙方提供的交易系统,进行即期现货挂牌交易、中远期现货交易,并按乙方规定的标准支付手续费、服务费等交易佣金。第六条甲方自愿采用乙方提供的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保存及修改密码。席位代码和密码一经使用,即为甲方行为。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席位代码和密码的保存、保密。第七条乙方对甲方的委托事项和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法定权力机关或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第八条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任何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黑客攻击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上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因上述事故造成交易或交易数据中断,恢复交易时以故障发生前电子交易系统最终记录的交易数据为有效数据。第九条出现上述第八条所述情形或其他任何异常交易时,乙方亦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最终取消或撤销相关交易,无论甲方对此是否存在过错均应服从乙方统一安排并承担相应的后果。第十条甲方同意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或地方的政策、规定,或根据市场运行的实际情况,对交易规则或制度进行不时地修订和调整,而无需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应当及时通过网络发布有关公告或提示。同时,甲方亦同意乙方在此后合适时机可以将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或将中国木材电子交易市场,或市场/交易系统转让给其他第三方继续运营,而无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变更事宜。第十一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参考,而不能作为甲方做出最终判断或行为的实质性依据,甲方自行承担交易风险及损失。第十二条任何情况下,一方的赔偿责任以对方的实际损失为限,不包括任何形式的可得利益损失。第十三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通知均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递方式送达。《中国木材电子交易市场风险说明及客户声明书》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甲乙双方若发生纠纷的,提交至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负责审理。第十五条本协议采用书面文本时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采用电子文本时,自甲方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点击“同意”起即为签署生效。甲方:(盖章)乙方:北京奇峰乾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中国木材电子交易市场《入市协议》附件:中国木材电子交易市场风险说明及客户声明书第一、风险说明部分中国木材电子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市场”)已向本公司就进行现货挂牌/竞买竞卖/中远期现货等交易(以下统称“交易”)存在的各种风险,以及可能发生巨额损失和市场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各种情形进行了明确的提示、说明,本公司清楚地了解到从事交易至少有以下风险:1、损失的总额可能超过本公司所存放的全部可用资金;2、假如市场产品价格走势对本公司不利时,市场会通知追加保证金,以使本公司能继续持有合同。如本公司未于规定时间内存入所需保证金,则所持有的合同将可能在亏损的情况下被强行转让,本公司必须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3、本公司必须认真阅读并遵守市场的各项业务规则。如果本公司无法满足任何某一业务规则的相关要求,则所持有的合同将可能根据有关规则被强行转让,本公司必须承自行担由此产生的后果;4、在某些市场情况下,本公司可能会难以或无法将持有的合同转让掉。出现这类情况时,本公司的所有交易资金有可能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同时本公司还必须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5、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及交易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本公司所持有的合同可能无法继续持有,本公司必须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6、由于非市场所能控制的原因,例如,地震、水灾、火灾、台风、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互联网系统、电力系统故障等,完全可能造成本公司的指令无法成交或者无法全部成交;而由于系统本身的问题,也可能会造成本公司的市价指令无法成交或无法全部成交,本公司必须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7、所有的交易结果均须以闭市之后交易市场的书面确认为依据。本公司利用口头确认的结果或当时系统显示的结果作进一步的交易,本公司可能会承担额外的风险;8、本公司知道实物交割亦存有风险。例如交割实物无法按时运达指定仓库、实物质量与交割标准不符、数量不足等,市场无法控制也不能担保这种风险,本公司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第二、客户声明部分本公司经慎重考虑后,决定以自己的名义参与交易,现如实声明并不可撤销地保证:1、本公司所提供的证件、资料、资金和货物全部是真实、合法、有效的;2、本公司认可并遵守市场的全部现行及此后修订的交易规则,认可市场的管理权和监督权,并积极给予配合;3、本公司参与交易的人员不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4、本公司符合国家和市场所规定的从事相关交易的资质、资格;5、本公司将严格地履行自己在市场内签署或自动达成的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自行承担相应的亏损,享有相应的收益;6、在本公司不能履行合同或有其它违约情况时,市场有权利根据有关规则及/或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要求,直接处分本公司已经向市场缴纳的保证金及/或已经在市场办理入库手续的货物;7、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会就交易亏损、市场强行转让合同或采取其它控制风险措施、市场依据有关规则进行管理和处罚,而向市场主张任何权利。如果本单位的以上声明全部或部分不真实,应由本公司承担因此而导致交易无效或被撤消所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此种情况下,本公司确认市场有权立即终止、撤销或取消交易,结清或转让本公司所持合同,并采取一项或多项风险控制措施及处罚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均由本公司承担。交易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