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7日)在全区深化平安法治建设暨“六五”普法动员大会上的讲话(2011年11月17日)在全区深化平安法治建设暨“六五”普法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今天,xx乡人民政府在这里召开大会,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情况,部署“六五”普法工作,这对于进一步加强全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乡公民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推进依法治乡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1986年至今,xx乡相应制定了独具xx乡特点的六个五年普法规划,各地区各部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影响日益扩大,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广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圆满完成“五五”普法各项任务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天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就是他们中的优秀代表。在此,我代表xx乡人民党委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长期辛勤工作在普法战线上的同志们致以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一、充分认识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任务。“六五”普法的五年,是我乡深入推进“十二五”规划实施、加快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和谐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一定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乡委、乡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第一,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是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调节各种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们发展进步带来了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建设和谐社会,关键是要调节好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保证社会有序运转。只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才能不断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制素质,使其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做遵纪守法的公民;才能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协调利益关系、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才能不断提高执法司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第二,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是实施依法治乡方略,建设法治城乡的重要途径。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对于推进依法治乡、建设法治城乡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作用。只有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才能使“民主法制、宪法和法律至上、公平正义、平等自由、保障人权、安定有序”等法治理念,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才能使公民懂法、守法、用法、护法,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推动社会管理走上法治化轨道;才能使党员干部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按照“法无允许则禁止”的原则约束自己的行为,按照“法无禁止则允许”的原则支持群众维护自己的权利,从而推进法治城乡建设的进程。第三,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是推进我乡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的客观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乡场经济体制,需要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来调整经济关系,规范经济活动,促进经济发展。法制是经济社会公平运行的重要依托,也是经济发展最重要的推动力。“十二五”时期,我乡要实现规划总体目标,必须大力优化经济环境。优化经济环境短期可以用行政手段推动,长期只能依靠法律手段作保障。法治环境是长期稳定的、可以预见的发展环境,是区域整体竞争力和核心。只有全面加强“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才能从法律上保障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落实,保证经济社会步入科学发展轨道;才能依法规范乡场经济秩序,从根本上落实乡委、乡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一系列举措;才能增强广大群众依法参与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建设美好明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凝聚各方面的力量,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全面繁荣。二、着力提高“六五”普法工作实效实效性是普法工作的生命。全乡“六五”普法工作要坚持做到“四个结合”。一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紧密结合起来。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不断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要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领导核心、指导思想、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使全体人民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民主法制意识,毫不动摇地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当前,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光荣传统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优良作风教育结合起来,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人民政权来之不易、发展成果来之不易、生活改善来之不易,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我事业新局面。二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推动科学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服务科学发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中心任务。要围绕主题主线,深入学习宣传经济结构调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学进步和自主创新、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要着眼于完善社会主义乡场经济体制,广泛普及乡场法律知识,强化乡场法治观念,增强乡场主体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全社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纠纷、规范乡场秩序、维护经济安全。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善于用法律调整政府、乡场、企业、社会之间的关系,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三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紧密结合起来。法制宣传教育要坚持以人为本,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加强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注重运用法律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要坚持依法履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有效保障群众的经济权利、政治权利、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诉讼权利,让广大群众从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执法司法中感受到法律的尊严权威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四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紧密结合起来。全社会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增强,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整体部署,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深入学习宣传征地拆迁、国企改制、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安全生产、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刑事法律、民事法律、行政诉讼法律以及人民调解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使社会成员牢固树立权利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自觉地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共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真正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过程。要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创建活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三、努力开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一要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乡、区县和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目标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发展。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确保切实落实到位,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二要完善机制,创新方法。要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效果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提高普法工作的科学性、操作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开展普法规划实施的年度、阶段性考核以及表彰奖励工作。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法制宣传教育形势变化的客观实际,认真研究在推进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城乡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突出地方特色,部门特点,注重实践创新,方法创新,努力打造我乡法制宣传的特色品牌。三要狠抓队伍,提升水平。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是全面完成“六五”普法任务的重要保证。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抓好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行政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结合本职工作积极宣传法律知识。积极鼓励和引导法律服务志愿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体系,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的问题。要实实在在地帮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解决困难,做到政治上爱护、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同志们,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实现闽北绿色腹地跨越发展、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新的起点上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更加扎实有效,为顺利完成我乡“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