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执法局广告科年终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广告科在局党支部的正确领导和热心关怀下,在其他科室中队的支持与配合下,按照“以人为本、热情服务、长效管理、规范高效”的工作宗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落实长效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制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共办理户外广告设置申请74件,征收户外广告有偿使用费664978元(去年去除公交车车体广告使用费后为569835元)同比增长16%,拆除立柱式大型广告牌4块,取缔其他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及设施52余处,总面积约1700余平方米。现就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强化理论学习、提高科室人员业务能力为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学习,我们组织全科队员参加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曲阜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曲阜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专业性文件培训学习,并请法制科的同事为科室人员讲解了广告管理相关执法文书的书写。很好的组织了每次由局办要求的周末学习活动,及时做好笔记。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组织人员修改了《曲阜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中法律责任内容。按照收支分离,将所开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用全额上缴代收银行,并及时向局财务科做好汇报统计,定期与财务科做好季度核对工作,确保了所开票据的无误性。对2011年至今2011年的开具的法律文书、所报广告效果图等资料文档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归档,建立了广告审批备案档案由专人管理。同时我们还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安排专职信息员坚持报送每周、每月工作计划,方便局办编辑《城管信息》。二、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工作,成绩更加突出;一)、做好原设置广告设施的续审工作年初,我科列出了详细的2011年工作计划,制作了2011年广告设施审批明细表,明确了审批广告设施的“续审时间表”。确定了全年的“总体目标”为:把广告设施的美化与资源的开发有机结合起来,把户外广告管理一抓到底、抓出成效。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力量。切实加强了户外广告有偿使用费得征收管理,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共为原审批的22处广告设施办理了续审手续,征收户外广告有偿使用费478345元。续审率为95%(公交车车体广告因特殊原因未能续审)。二)、严把设置关、控制新广告设施的审批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曲阜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曲阜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我科组织全体科室人员认真学习办法细则,在户外广告的审批工作中严格执行办法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联审联办制度。户外广告审批工作坚持做到科学、规范、高效,按照“高标准设计、高标准材质、高标准安装”的原则,提升户外广告设置档次。一年来,共受理行户外广告审批项目103件,办结74件,共开具《曲阜市广告设施使用协议》167份,新设置大型广告设施13处,征收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182833元,同比增长12%。三)、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取缔违法广告设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市户外广告业发展迅速,为城市增添了色彩,同时也出现了户外广告设置杂乱、档次低劣、特色不鲜明、破坏城市景观效果等突出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形象。我科对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设置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所有广告位登记造册。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广告设施,组织强制拆除。一年来共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47份,拆除面积达1700余平方米。特别是今年8月份拆除了杏坛路西首总面积达350平方米的大型落地式广告牌。孔子文化节期间,根据领导安排,联系160吨大型专业吊车,历经5个小时,直至深夜11点,拆除了京福高速20号口处三面大型立柱式广告牌。今年5月份,联系墙体粉刷式广告运营商组织了全市墙体粉刷式广告整治活动,利用半个月时间,将市区和各乡镇主要街道沿线可视范围内设置的粉刷式广告进行了涂盖。共用粉刷涂料300桶,粉刷面积达4300余平方米。今年7月份组织了城市规划区立柱式大型广告牌整治活动,撤除未审批商业广告画面6处,撤除面积达800余平方米。加强了对立柱式大型广告牌的整治宣传,今年以来关于立柱式大型广告牌审批同比增长180%。通过一系列的户外广告整治活动,净化了城市的视觉环境。我科在总结整治工作经验的同时,明确了日常巡查工作中的监管力度,强化了户外广告牌的安全检查,确保了全年户外广告无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四)、配合重大活动安排,增加公益广告按照《曲阜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充分发动广告经营企业利用现有闲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发布公益广告。一年来,共设置高炮式公益性广告画面6块,落地式公益性广告画面5块,led电子显示屏3块,对城区所有路灯杆挂旗广告规定了50%的公益广告资源,公益广告面积达2700平方米。同比增长17%。充分利用市区有限的户外广告资源,对户外公益广告资源实行了统筹安排,宣传了城市管理的重要性,完成了第十届中国专利高新技术产品博览会曲阜会场、文博会济宁会场、孔子文化节等重大节庆活动期间的广告宣传任务。特别是孔子文化节前,按照市宣传部和孔子文化节办公室关于宣传氛围的要求,积极与灯杆广告经营企业联系,克服困难,自掏经费联系施工人员加班加点整改灯杆挂旗公益广告画面。拆除陈旧灯杆挂旗800余块,更新灯杆挂旗396块,圆满地完成了孔子文化节前的灯杆广告设置和画面更新工作,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气氛。五)、科学运筹、市场化运作广告资源在继续巩固市区户外广告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规划、规范管理、总量控制、有偿使用”的原则,合理开发设置户外广告资源。进一步完善户外广告市场化运作机制,全面推行户外广告的公开拍卖和公开招标工作,为广告市场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今年3月成功组织了曲阜市首次墙体粉刷式广告资源经营权拍卖会,规范了墙体粉刷式广告设置管理。开创济宁地区关于墙体广告管理的先河,并一次性为市财政缴纳户外广告使用费3.6万元。今年4月份,按照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指挥部安排联合市招投标办公室组织了城区空调外机罩安装工程招标,完成了对神道路、大成路、鼓楼大街静轩路(东起京福高速20号西止神道路)等主要道路两侧空调外机的规范设置和外机罩统一安装工程,共安装空调外机罩600余个,移转空调外机400余个,成为一道新的城市风景线。六)、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我科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按照局领导的安排,积极参加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城市亮化工程指挥部督导通知工作等综合整治活动。与市沂河公园管理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配合法制科制作了《曲阜市大沂河公园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城区河道的巡查管理,有效制止了在大沂河公园内钓鱼、捕鱼以及损坏公园设施行为。劝离钓鱼人员260余人次,收缴渔网、地笼等捕鱼工具40余件,捕渔船2艘。在今夏、秋两季秸秆禁烧督导行动中,我科服从指挥,克服人员少等困难,坚持早上班、晚下班,不休息,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小雪街道办事处区域的禁烧督导工作。确保小雪境内未着一把火,得到了禁烧指挥部领导的表扬。三、管理工作存在的困难和不足总结一年来的广告管理工作,有以下存在的困难和不足:1、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现有主要街道的广告资源过于贫乏,不符合城市发展的需要,致使广告征收对象过少。妨碍了户外广告资源使用费征收额度的提高。2、市城乡客运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底对城区50辆公交车车体广告,单家自行组织了招标。并约定广告发布时间为3年。2011年7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广告管理中队提前与市城乡客运有限公司领导联系车体广告事宜,因市级领导签批将其户外广告使用费20万元减免。3、广告收费依据,不适应当前的户外广告管理需要。当前我们执行的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都与当前的环境不适应,收费标准相比已经偏低,收费范围太小,下一步建议协调财政、物价等部门,修改现行收费办法,制定符合实际的收费标准。四、为进一步开展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建议:1、申请户外广告联审联办工作小组对《曲阜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法律责任中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更改。对《曲阜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特别是城区主要街道的划分范围进行修改,如有朋路的区域划分。2、申请市户外广告联审联办工作小组,对城市规划区内的高炮式立柱广告牌做出明确性意见后,报请市政府出台高炮式立柱广告牌专项指导性文件,申请组织高炮式立柱广告牌专项整治。五、2011年工作计划和思路1、路名牌广告设施是由民政局路名办,在XX年报经市级领导批准后市场化运作设置的,广告公司现还未收回成本,明年结合灯杆拍卖成功经验,联合民政局组织统一组织拍卖,做到公平、公正、透明、高效。2、针对灯杆挂旗广告管理工作,将进一步规范设置,加强管理力度,转变工作方式,变被动为主动。提前做好孔子文化节公益广告宣传更换工作,于7月份城区主要街道灯杆公益广告效果图报送市主要领导、宣传部同意后,于8月份进行调配、更换,做好国际孔子文化节的社会宣传。3、因其他原因,今年未能审批应收未收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如春秋路移动公司楼顶广告、鼓楼大街鼓楼门东工商银行设置的附着式广告、高速公路收费站附近的立柱式大型户外广告牌)。建议加强以上设施的专项整治,纳入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整治活动,与市工商局、公路局联合执法,加大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破损、陈旧广告设施的拆除力度,确保应收尽收。4、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户外广告精品工程,拟进行试点,设置高档次多彩式电子显示屏和仿古灯箱,打造户外广告设置靓点工程,提高城区户外广告设置档次水平。5、对城区已安装的空调外机罩,加强日常巡查维护。配合市容中队增强市区严管街安装空调标准,尤其在鼓楼大街新安装的空调室外机坚持“不裸露”原则,规范空调外机罩安装。6、加大对城区空置广告资源的征用力度,增加公益性广告的设置。充分利用好公益性广告资源。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