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社保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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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社保工作总结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到6月底,全区帮助342人成功创业,完成市政府下达指标500人的68.4%。城镇登记失业人员4734人,控制在市政府下达指标6500人之内。新增就业岗位19365个,完成目标任务25100个的77.2%,其中非农就业岗位6934个,完成目标任务5000个的138.7%,残疾人就业安置岗位360个,完成目标任务400个的90%。青年职业见习350人,完成目标任务600个的58%。中高层次技能培训2498人,完成目标任务4000人的62.5%,外来农民工培训3988人,完成目标任务8000人的49.9%。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职工175398人,完成市政府下达指标224000人的78.3%。外来从业人员参加综合保险263422人,完成目标任务230550人的114.3%。二、主要工作措施1、就业创业工作认真落实就业优惠政策。不断完善创业扶持机制。积极搭建就业供需平台,召开各类就业、人才招聘会38场次,其中区级规模大型招聘会9次,联合街镇召开20次。共组织用人单位918家,提供就业岗位1.5万个,达成意向录用4500多人次。加大就业援助帮扶力度,上半年认定就业困难人员118人,已安置103人;认定零就业家庭1户,已全部安置。积极推进青年群体就业。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联合区总工会组织开展以“提升职业技能、服务转型发展、建设一城两翼”为主题的“XX青浦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有近300名选手报名参赛。2、人才发展工作强化各类人才队伍管理。完成XX年度区拔尖人才(学术带头人)考核工作,按农业、教育、卫生、工程、综合等不同系统与专业分别召开5次座谈会,加强交流总结专业工作。开展领军人才选拔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统一要求,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领军人才的推荐工作。启动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计划,。举办了第一期青浦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班。3、社会保障工作调整各项社会保障标准。结合本区实际,对农保、征地养老人员、原乡镇办企业原居民户口退休(职)人员养老金进行了调整。制定新型农保实施办法,上报市政府审批。认真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不断加强医疗保险管理。.稳妥做好镇保综保工作。4、劳动关系工作大力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拟定并由区委区政府转发了本区贯彻落实集体协商的实施意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上半年,共上门监察用人单位711户,立案260户,处理处罚34户(其中处罚6户),追缴欠薪欠保等款项567.3万元。强化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上半年,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380件,同比上升23%,办结案件1375件,为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工伤待遇等563.5万元。加强劳资纠纷调解工作,上半年,各街镇共受理劳动争议调解案件2534件,同比上升52.4%,经调解成功2203件,调解成功率86.9%,同比提升了8.7个百分点,为劳动者追索各类劳动报酬等895万元。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以“双服务”和“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扎实推进,通过全局同志的共同努力,我市社会保障各项事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社保业务开展正常有序,经办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基金监管有力,社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并顺利实施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将XX年度工作简要回顾如下: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基金收支情况XX年度,我市社会保障各项指标均已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年度考核任务。其中社会保险覆盖率58.98%,完成台州市“两个社会”考核指标的109.7%(指标53.75%);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总数191991人(其中企业184060人,事业7931人,退休人员21911人),新增1964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63.7%(指标新增1XX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22658人(其中在职97786人,退休24872人),新增16520人(指标新增1000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65.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64175人,新增42748人(指标新增2XX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94.3%;生育保险参保人数75605人,新增5984人;被征地农民参保23548人,其中11301人已享受待遇;XX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3万人,新农合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1.2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市16-60周岁参保15.26万人,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15.22万人。本年度共办理企事业人员退休手续1255人次,复退军人军龄核定2505人次(其中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军龄核定1949人次),工伤认定3100人次,劳动能力鉴定201例。XX年度,共收缴企业养老保险费总额4.72亿元,拨付养老金总额3.50亿元,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5.97亿元,净支付能力20个月。基本医疗保险费收缴17016万元,支出11781万元,基金滚存结余25643万元。收缴工伤保险费3107万元,支出1453万元,基金滚存结余6964万元。收缴生育保险费1531万元,支出1336万元,基金滚存结余1519万元。XX年度农医保基金收入15601万元,报销支出10327万元,当年结余5274万元(其中提取风险基金3293万元),基金滚存结余12998万元。城医保基金收入869万元,报销支出651万元,基金滚存结余1657万元。本年度共收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2.34亿元(包括各级财政补助1.23亿元),拨付养老金1.21亿元,滚存结余1.13亿元,月均拨付1008万元。二、主要工作情况(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政策法规。一是按照浙江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关于XX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浙劳社老[XX]3号)的文件精神,我局于年初完成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月人均调整额150元,超出全省平均水平;二是在4月份,我局和财政地税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XX年对部分企业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集中减征的通知》,落实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减征工作。减征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统筹部分,涉及全市参保企业2447家,减征社会保险费2229万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二)制定和完善我市一系列社会保障政策。一是起草并提请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了《临海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临政发〔XX〕51号)和《关于调整临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临政办〔XX〕194号),这两项政策均已于XX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临政发51号文件使我市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临政办194号提高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二是完善XX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9月份,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印发了《临海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修订稿)》(临政发[XX]54号)、《临海市农村居民医疗保障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临政发[XX]55号),新政策大幅提高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和保障水平,住院补偿比例平均达到60%,封顶线提升50%以上,80周岁以上免缴个人保费。三是印发了《关于调整XX年度临海市农村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补偿封顶线的通知》(临政办〔XX〕169号),本年度农医保住院累计最高补偿金额从原来的4万元提高到6万元,连续参保三年以上的,从5万元提高到7万元。(三)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的一项重大惠民举措,也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今年1月1日,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正式实施;1月19日,在杜桥镇和白水洋镇同时召开了养老金首发仪式;1-6月份,全市近15万名60周岁以上符合发放条件人员的基础养老金已均按时、足额发放到位;6月份,参保缴费阶段工作正式启动,涉及全市城乡居民65万人。为确保今年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开门红,我局大力做好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等服务工作,抽调骨干人员组成五个工作组深入各镇街道对机关干部以及村主要干部开展经办人员、系统操作人员、协理员政策讲解和业务培训会,讲解我市居保政策和经办规程。同时印制了通俗易懂的《业务经办流程图》、《政策咨询》、《温馨提示》等宣传资料40余万份,发到各家各户手中,做到45周岁以上人员宣传资料签收确认,确保不留宣传死角。截止今年底,全市16-60周岁参保15.26万人,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15.22万人。(四)大力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即征即保工作。为及时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即征即保”,根据《关于全面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截止今年底,我局为已为全市23548名被征地农民参加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其中11301人已享受待遇。(五)加强稽核监督,规范基金管理。为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监督管理,我局加强稽核和监督力量,公开举报渠道,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查处各种违规行为。今年6月份,我局专门部署开展对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进行专项检查工作,并联合市纪委纠风办、财政、药监、卫生、物价等部门对部分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重点抽查。通过专项检查,对全市各定点单位开展了一次全面的宣传教育,以促进其增强依规经营的自觉性,减少违规现象的发生。在日常工作中,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店主要以明查暗访和网络监控为主,重点查“挂床住院”、“冒名住院”,此外,还聘请了医保定点药店监督员,对各药店不定期进行暗访,查处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处违规医院一家,卫生院(所)3家,均按规定暂停了医保定点业务或限期要求整改,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六)做好两会提、议案的答复和信访工作。局领导十分重视“两会”代表提案、委员议案的答复和信访件的处理工作,专门指定由分管局长直接抓,并有专人负责。今年共接到提案、议案7件,信访信件64件,我们都能主动上门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交换意见,同信访人打电话或面对面沟通。对今年所有的“两会”代表提案、委员议案和信访件的答复处理工作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七)做好退管工作,加强企业退休干部管理。本年度共办理企事业人员退休手续1255人次,复退军人军龄核定2505人次,完成了两年一次的企业退休干部健康体检工作。此外,今年我市还实施了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新办法,取消了临海户籍退休人员、遗属、精简人员及失土保障人员到社保现场认证的办法,改由通过与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进行核对来确定退休人员的生存情况,使退休人员安坐家中便可领取养老金。户籍不属临海市的人员,也可通过网上填写认证表,并由现居地社保部门协助认证的方法办理养老金资格认证,免去了来回奔波的麻烦。今年,我局被评为台州市XX-XX年度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八)提升社会保障信息化水平,解决监管难题,方便群众办理业务。一是在年初完成了社保信息化系统升级,新系统基础数据更加完善,业务流程更加简便,同时创新工作措施,通过统一信息化平台,整合各险种人员数据资源,解决了全省各地医疗保险重复参保、重复报销的难题。此项创新工作获得了陈加元省长和台州市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二是完成了社保网络系统完成向镇(街道)一级延伸,建立了与各镇(街道)一体化的社保业务网络平台。各镇(街道)实现了农医保、城医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险种的即时查询、维护参保信息和参保群众办理结算业务等,方便群众办事社保业务。(九)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狠抓效能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今年以来,以全市作风效能考核和关键岗位重点监督效能考评工作为契机,把效能作风建设作为贯穿全局工作的一条主线来抓,制定了“创先争优”活动、“机关服务基层干部服务群众”双服务活动和争创“巾帼文明岗”活动方案,始终把“创建优质服务窗口”作为争创和服务活动的主题,以推动作风效能工作的开展。通过创新工作措施,改进工作作风,取得了良好效果。三、XX年度工作计划我局将围绕台州市、临海市“两个社会”考核指标及“为民办实事任务”中涉及到我局的工作项目,竭尽全力确保各项任务指标的圆满完成。同时内抓管理,外树形象,进一步发挥社会保障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一)以《社会保险法》的宣传贯彻为契机,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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