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林业年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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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林业年终总结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帮助和指导下,我市林业工作以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抓手,围绕打造绿色瑞昌和促进经济发展的目标,将林业建设与农民增收、改善生态、打造和谐林区结合起来,坚持造林绿化、森林防火和常规工作、其他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圆满完成了年度林业各项工作任务。一、狠抓造林绿化,夯实林业生态基础紧紧围绕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这个中心,加快生态瑞昌、绿色瑞昌发展步伐,按照“产业化发展、园林化建设”的要求,做到“五坚持五结合”,统筹山上绿化与山下绿化,实施造林6.29万亩,其中山上造林4万亩,山上造林2.29万亩;实施整地6万亩,其中山上整地2万亩,山下整地4万亩,圆满完成了年度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任务。1、坚持高位推进,做到组织保障与资金、技术保障相结合。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XX年,我市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造林绿化工作,专题部署造林绿化,市委书记、市长亲自部署工作,亲自检查调度。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快速跟进,主动参与,积极配合,狠抓落实,认真做好份内之事,为实施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政治和组织保障,确保了工程高速运转、快速推进。二是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市财政投入经费500万元通道绿化专项经费,用于购买通道绿化苗木、支付通道绿化租地和开沟等工程建设费用,确保了有钱办事。三是严格把关,狠抓质量。在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过程中,林业部门干部职工深入到村组,积极开展技术指导,城建、交通、国土、农业、公路等部门坚持重心下移,深入造林责任地段,做好租地服务、组织实施整地和造林工作。切实推行“四大一深”操作法,严格造林操作规程,确保了造林质量。2、坚持突出亮点,做主干道绿化与两侧可视村庄绿化、荒山绿化相结合。对照国省道两旁5-10米、县乡道3-5米、通村公路1米的绿化标准,全力做好补植工作。今年确保全面完成已硬化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绿化,推进主干道两侧可视1公里范围内的集镇、村庄及荒山造林绿化,力争用2年时间全面达到绿化标准。落实责任主体,国道、省道的绿化由公路部门负责,县、乡、村道绿化由交通部门负责,集镇绿化由乡镇政府负责,村庄绿化由新村办负责,荒山造林由林业部门负责,明确造林责任主体,并在技术保障、资金筹措、人力安排上一包到底,跟踪落实。全市主干通道及两侧可视村庄、荒山绿化规划造林2万亩,占全市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总任务的三分之一。3、坚持创新机制,做到企业造林、大户造林与群众造林相结合。把推进林地流转作为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突破口,开展政策宣传、利弊分析,引导和鼓励农民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将林地流转给企业和大户造林,办好林地流转手续,签订合同。截止目前,全市13个有林地流转任务的乡镇完成林地面积流转5万亩,解决了农民“有地无钱”与企业和大户“有钱无地”的矛盾,为推进企业造林和大户造林创造了条件。截止目前,参与林业建设的企业和大户达40余家,其中1000亩以上的造林企业和大户有9家,特别是江西省丰林公司建设光皮树基地达3万余亩,300亩以上1000亩以下的企业和大户有29家,XX年完成新造林3万余亩。4、坚持产业化发展,做到注重生态效益与提高经济效益相结合。在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过程中,我们按照产业化发展的要求,选择经济效益好、生长周期短的树种作为造林苗木,有效调整了林业种植结构,提高了林农经济效益,促进了林业可持续发展。荒山造林以种植光皮树、湿地松、油茶、杉木为主。荒滩绿化和农田林网主要种植杨树,目前,全市以杨树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基地面积达10万亩,其中500亩以上的杨树林基地有6个;生物森林防火隔离带以油茶为主树种,完成油茶造林1万亩。5、坚持城乡联动,做到推进平原绿化与城市、乡村园林化建设相结合。一是突出抓好城镇绿化。大力实施城市“增绿”工程,在长河沿线、城市主干道广泛进行补植常绿树种、高大树种,努力形成“城在林中,林在城中”的城市绿化新景象。二是突出抓好村庄绿化。按照“白天看不到村庄,夜晚看不到灯光”的基本要求布局村庄绿化工作,在新农村试点村庄和主要干道沿线村庄大力发展以杨树、泡桐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和以柑桔为主的经济果木林,在村庄外围建设环村林带。三是突出抓好农田林网绿化。结合土地、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在高丰、范镇等乡镇推进农田林网建设,田边、路边、渠边、沟边以栽植杨树为主,实现“林成网、树成行”。二、狠抓森林防火,维护林业生态安全以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各项森林防火措施,实现了森林火灾显著减少的目标,确保了森林资源的安全。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1起,过火面积为9亩,受害森林面积为零。与XX年相比,山火起数减少4起,过火面积和受灾面积显著减少,森林防火形势为近XX年来最好,被九江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评为森林防火目标管理先进单位。1、健全森林防火责任机制。市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落实“党政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制,并实行市领导包乡镇,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在重点防火期,市委、市政府领导及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分片带队深入到重点林区及山火易发地段,检查督导防森林防火。健全组级森林防火员组织,全市每个有林村民小组落实1名森林防火员,森林防火重点期每天开展森林防火巡查,管理野外火源,排除隐患。2、建立森林火险预警机制。通过气象灾害预警平台,利用移动手机号码,通过短讯提供森林防火气象信息服务。当森林火险等级为1、2级时,向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林业局班子成员发布气象预报。当火险等级为3级时,向全市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林业站工作人员和护林员发布森林防火高火险预警信息。森林火险等级在三级以上,向全市各有林行政村和组级防火员发送手机短信,发布森林火险高等级天气预报,提醒注意森林防火。防火紧要期,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确定防火戒严期,发布戒严令。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乡镇防火值班室在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市森林消防队和乡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要到岗在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迅速出动,实施扑救。3、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力度。建立野外用火许可证制度,需野外用火的,必须报告村两委及村级信息员,报林业站审批,重点防火期内的生产性用火由市防火办审批。元宵、清明节等森林防火高发时期,以乡镇为单位组织护林员进山巡查,在重点区域、重要地段、坟山墓区、林区主要进出道口设立临时火源检查站,加派流动巡查人员,落实巡护责任,进行重点监控,对进入林区的火种和燃烧物品一律收缴,做到见烟就查,违章就纠,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4、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准备。进一步加大扑火队伍建设,备足预备扑火力量,市森林消防大队、大德山和青山森林消防中队全面组建到位,各乡、村逐步建立了森林消防半专业队伍,各有林村民小组均落实了一名森林防火员,基本形成了“四位一体”的森林防火队伍体系,加强了扑救力量。抓好森林防火指挥员、森林消防队长和扑火队员等重点岗位人员的分级业务培训,组织森林扑火实战演练,提高组织指挥能力、扑火技能和安全自救能力,投入森林防火经费2万余元,用于购置风力灭火机、油锯、防火服等,保障了森林防火工作需要。重点防火期内,集中食宿,严阵以待,一旦发现火情能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努力减少火灾损失。5、强化森林防火设施建设。以挖“区间”为重点,按照“先规划再实施”的要求,完成森林防火隔离带110条,共计360公里,实施造林10227余亩。XX年,我市森林防火隔离带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统一采用挖掘机实行全垦作业,提高了建设质量。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夯实了森林防火基础,提升了火灾防控能力。森林防火阻隔带工程建设实施一年来,发挥了显著的作用,年初发生在乐园、南阳等几起山火,就是由于阻隔带的作用,把火势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确保了山火在短时间内被扑灭,减少了灾害造成的损失。三、狠抓常规工作,实现林业全面发展XX年,林业局立足工作实际,统筹安排业务工作,坚持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全面做好了林政管理、依法治林、二类清查、林业宣传等业务工作,实现了林业业务工作面发展。1、做好林政管理,加大林业管理力度。认真落实“严管林”措施,在规范木材采伐、木材运输、木竹经营加工、林地征占用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上下功夫,理顺了林政管理关系,保护了森林资源。一是狠抓“源头”管理,严格控制木材采伐。认真执木材采伐限额管理措施,做到下达木材采伐指标不超标、有节余,实行“两榜”公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指标落实到户,明确了护林员在实行采伐过程中必须到场监督,做到了伐前有设计、伐中有监督、伐后有验收,有效遏止了超砍树木行为。XX年,九江市下达我市的木材采伐指标为10300立方米,其中国有部分3000立方米,集体部分7300立方米,实际采伐8300立方米。二是坚持“源尾”不放松,减少木材非法流失。强化木材运输、木材加工等领域的管理,做到山上与山下一场抓,既管林场,又管市场。开展木材经营加工清理整顿,取缔非法加工户5户。木材检查站实行24小时值班,林业稽征队实行流动巡查,依法制止乱收购和偷运木材行为,查获无证木材28车次,补征育林基金2.5万元。三是强化林地管理,规范林地使用。实行林地限额管理制度,做到征、占用林地要审批,办理林地征占用7起,涉及林地面积50公顷。9、10月份,重点对XX年以来非法占用林地行为进行了清理整顿,依法查处了违法占用林地案件2件。四是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维护动植物资源多样性。以“09护绿行动”和“绿盾三号行动”等行动为契机,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和打击破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接群众举报48次,处理案件5起,放归各类野生动物82只。2、做好依法治林,提升林业法治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林业法律法规,以创建“祥和林区”活动为载体,推进依法治林,营造了良好的林区治安环境。一是开展林业严打活动。按照“滥伐必破、涉火必惩、占地必究”的要求,整合森林公安和林业行政执法力量,先后开展了“09护绿专项行动”和“绿盾三号行动”等系列行动,先后出动执法人员90多次,车辆30余次,共受理并查处各类森林案件129起,其中立刑事案件28起,破刑事案件29起(其中积案5起),当年案件破案率86%,刑拘9人,逮捕9人,追逃5人;移送起诉刑事案件28起,移送起诉34人;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100起,治安案件1起,处理各类违法人员121人次。重点打击了乱砍滥伐林木、乱收滥运木材、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行为,有效遏制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较好保障了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和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市森林公安局被国家林业局、公安部评为“绿盾三号行动”先进集体。二是规范林业行政审批。按照“该取消的取消、该调整的调整”的要求,对现行的林业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明确了办结时限和收费标,公开了办事程序,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全部进行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通过林业局窗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方便了群众办事。三是规范林业执法行为。严格按照“依法、廉洁、文明”的要求,坚持做到未经允许不进入外资企业进行检查,不以检查为由向当事人收取检查费用,不索取和无偿占用当事人商品和物品,不对相对人故意刁难或打击报复,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发生。3、做好二类清查,摸清林业发展状况。为全面摸清林业资源家底,掌握资源现状,科学考核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成效,按照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我市自5月份开展了第六次森林资源二类清查工作,作为林业部门的一项重要业务工作,林业局高度重视,把“二清”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全局中心工作同谋划、高部署。一是明确分工定责任。成立了“二清”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森林资源二类清查工作由局长新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抓工作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分组实施定任务。此次清查涉及全市436个固定样地,小班14000个,林地面积140万亩,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按按时按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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