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民政局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计划XX年,××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监督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帮助支持下,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理念,认真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XX年民政工作目标,坚持“上为领导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民政工作宗旨,充分发挥民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调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能,对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一、民政对象基本情况全县辖4镇1乡,32个村民委员会,785个村民小组,3个社区,112个居民小组(含集镇5个),共38795户159691人(农户31794户139340人)。有农村贫困户5151户21620人。其中特困户3229户12979人。有五保对象1883户1893人,其中城镇五保对象19户19人。有优抚对象2849户3667人。其中现役军人家属80户,义务兵家属74户381人,复退军人2643人,“三属”23户31人,伤残军人(含伤残民兵、警察)38人。全县“三属”定补84816元/年,伤残定补136992元/年,复退军人定补296444元/年,会辅定救6人5496元/年,老乡干部定救42人,每年92232元,精退职工定救210人,每年定救403200元。全县民政系统有在编职工33人,(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挂靠单位26人),临时聘用24人(乡镇敬老院服务人员17人)。二、救灾工作扎实有效推进XX年××先后遭受低温冷冻、风洪灾害的袭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严重受损,持续干旱灾害使××县5个乡镇,35个村委会(社区)68085户次274113人次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107315公顷,绝收22386公顷;损坏居民住房9451间;倒25户46间,干旱造成人饮困难34685户154350人,牲畜饮水困难31025头,因灾紧急转移人口24户104人,因灾伤病人口5人,死亡1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225.43万元。灾害发生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抗灾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抗灾救灾工作,并成立领导组,加强对抗灾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民政局把查灾、核灾、报灾、救灾工作放在首位,民政干部职工在第一时间赶赴受灾现场查灾、核灾、救灾,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向上级上报灾情数据和相关表册,为上级实施救助提供了可靠依据。民政根据受灾情况及时组织、协调落实救灾经费,核实粮食、衣物等救助灾民,保障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及时医治。1-11月,共发放救灾款74万元、救灾大米83吨、衣物685件、棉被267床、床单84套、寒衣587件,使1538户6533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证,让受灾群众思想得到稳定。三、拓宽思路抓住重点,全面做好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一)城市低保工作在规范中拓展,局面得到更新。XX年,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城市低保制度,并建立了物价上涨应对机制,根据物价的上涨提高低保标准,由原来的195元提高到250元。至XX年11月全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3141户5377人,累计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791.34万元。人均补差147.36元。同时加大动态管理力度,我县于5月开始对全县的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取消45人,7户20人降低补差标准,将符合条件的9户39人纳入保障范围。(二)农村低保工作在完善中获得了新进展。XX年,在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提标工作,保障人口为9913人,占全县绝对贫困人口19756人的50.1%,补差水平由原来的月人均50元提高到月人均60元,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540.77万元。(三)五保供养工作进一步落实。我县共有五保对象1825户1825人(城镇19户19人),纳入五保供养的1825人,全县共有敬老院5所,集中供养107人,集中供养率为6%,全县共发放供养金220.65万元。纳入重点建设项目占地8.3亩,预算投资600万元,300个床位,建筑面积4659.65㎡的县中心敬老院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附属工程正在建设中。(四)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在探索中取得了新成效。在全面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基础上,以加强指导,规范操作,方便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办事为基本原则。对全县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困难优抚对象等11738人资助参加新农合。1-11月共对96人进行了大病二次救助,累计支出救助金18.32万元。(五)城市医疗救助工作正常运作。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切实缓解贫困居民普遍存在的因患大病导致生活困难的问题,县委、县政府把城市医疗救助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民心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民政、财政、卫生等相互配合,及时制定管理办法,明确目标,采取措施切实做好城市医疗救助工作,资助城市参合4244人。1-11月共对4387人进行城市医疗救助,共发放救助资金52.88万元。三、各项优抚政策落实到位,优抚安置工作稳步推进。(一)建立优待抚恤长效机制,按时足额兑现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为进一步落实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巩固双拥成果,认真做好以“春节”、“八·一”为重点与经常性工作相结合的双拥工作。今年我县的义务兵家属共75户,优待金45000元在八一节期间,已全部兑现。支出“双拥”工作经费26万元。(二)、认真落实抚恤政策,及时兑现抚恤补助资金。为了使广大优抚对象尽享国家优抚政策,民政局精心组织,认真普查,反复审核,反复公示,做到不重、不漏、不错,使优抚对象满意,让群众公认。重点优抚对象及“两参”人员的抚恤补助,以银行代发方式,按标准每月发放。全年共发放各类抚恤定补150.26万元。其中“两参”人员631人,补助98.44万元。(三)、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巩固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成果。××县至XX年以来,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路子,实行一次性安置补偿,已得到上级肯定,安置对象接受。XX年我县城镇退役士兵(官)安置继续执行货币补偿自谋职业安置方式,自谋职业补偿金标准为基础金3万元,超期服役一年,每年增发0.5万元。XX年我县符合安置政策的城镇义务兵9名,转业士官1名,共计10名,通过政策宣传,安置对象培训等一系列工作,已发放自谋职业补偿金37.5万元,生活补助金1.3万元,安置工作于5月下旬圆满结束。四、依法办事,严格执法,积极做好社会事务各项工作(一)、积极推行殡葬改革,大力倡导文明丧葬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着力根除丧葬陋习。针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改制企业职工、下岗职工、城镇居民、郊区农民等不同群体和不同对象,有的放矢地开展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文明、节俭、科学、规范的现代丧葬文化氛围,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接受、配合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2、落实殡葬改革管理责任,做好规范土葬管理工作。严格推行属地管理。建立以社区(村组)为主、街道(乡镇)负责、职能部门配合的属地管理机制,强化源头管理责任,推动丧事吊唁和集中安葬向陵园集中。通过民政、广电、宣传等部门的大力宣传、倡导,社会各界已逐步接受文明丧葬,入葬公墓,年内已按上级有关要求设定了火葬区,待条件成熟后规范火葬。按照上级安排积极做好殡葬管理制度建设,规范我县的殡葬管理制度。(二)、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开展姻姻登记和儿童收养登记。XX年的婚姻登记工作严格按照婚姻登记规范化要求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截至11月30日,共办理结婚登记1537对,离婚登记254对,补领结婚证130对,登记合格率100。积极配合县卫生部门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宣传工作,hiv检测563对。XX年度的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认真依照《收养法》办理弃婴收养登记,规范收养、寄养、送养审批程序,在办理中严格审查收养人资格,同时,注重了解收养家庭的情况和抚养能力,由中等以上生活水平的家庭收养,尽量避免困难家庭收养儿童,为儿童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今年共办理儿童收养登记6件。(三)、积极引导,依法做好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民间组织工作,长期坚持培养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创新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高民间组织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组织引导民间组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重点培育发展真正按市场经济要求建立的行业协会,为农民解决实际困难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广大群众急需的公益性民间组织和社区民间组织,尤其是各种类型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是联结农户与市场的有效组织、是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走向更高形态的联合的内在必然要求,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我们采取严格管理是手段,发挥作用是目的,紧紧围绕××的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给予大力培育和发展,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见效一个。对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坚持做到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大家建社区,社区为大家的发展思路,努力办好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使民间组织真正起到建一个组织,兴一个产业,活一方经济,富一批群众的作用,对违章运作,不按管理的予以取缔1个。截止XX年11月,××县共有34个社会团体,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民政部门的引导,他们都能依法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并组织指导各社团开展了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四)、不折不扣,认真做好地名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民政局克服人少事多,无专职地名工作人员的困难,开展了与毗邻县(含省际县)的边界资料数据认定工作,为创造平安边界作出了努力。六、切实加强领导老龄工作健康推进继续开展巩固敬老先进县、敬老先进村(社区)的先创建成果,做好高龄老人的调查统计工作和80周岁及以上高龄保健补助金发放工作。全县共发放高龄补助1581人,补助金37.9万元。在敬老节、春节期间开展了走访“五老”和慰问五保对象活动,共支出慰问金3.29万元。八、其他民政工作成绩明显XX年,在做好上述各项民政工作的同时,其他各项民政工作也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一)、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按照《云南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做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的巩固工作。机关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改善,民政干部队伍素质得到提高。民政部门把安全生产、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一是要求每个职工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二是坚持周末政治学习制度;三是局长与各股室领导签订单位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严禁黄、毒、赌进单位;四是在单位职工中开展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活动,采用专题学习会、民主学习会、心得体会、板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信息等多种手段,使得学习实践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声有色,民政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民政工作在社会保障中扮演的角色愈发重要,增强了民政战线干部职工责任心和使命感;五是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我为民政对象办实事,我为民政事业发展作贡献,创学习型组织,做知识职工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六是开展好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向全体党员干部发送廉政警示格言,牢固树立清正廉明的工作作风,在单位全面推进“十个一”活动,制作张贴了廉政书画、黑板报,邀请党校老师来机关讲授相关知识,警示作用效果十分显著。六是在抗灾救灾工作中,做到党员带头,民政干部带头深入灾情一线,及时了解查报灾情,为抗灾救灾出谋划策,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有效地促进了全县抗灾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民政宣传、信息工作有新的起色。一是按照县委办、政府办有关要求,规定民政局领导和机关各股室,乡(镇)民政所每月提供一定数量的民政工作信息和调研报告。二是将××民政工作的各种信息及时提供县委、政府信息科、《昭通报》、《云南民政》等,全年已办《民政信息》30期;办《农村低保工作信息》15期;办宣传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禁毒防艾、创平安××等黑板报10期;向有关部门和上级领导提供民政工作信息150余条,并邀请《昭通日报》记者专程采写报道我县的民政工作。(三)、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正常开展。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条例》,坚持自愿救助原则,民政部门严格实施救助管理,对到民政部门要求救助的人员均严格审查,根据实际予以必要的生活救助,并发给适当的车(船)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