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民政侨务局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安排意见XX年,在县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我县民政工作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学习党的xx大会议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实际,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根据年初确定的XX年工作目标,强化与人为本核心理念,突出坚持与困难群众为本,认真履行民政部门的职责,开拓创新,依法行政,加强管理。一年来,通过全体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努力工作,民政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结合实际开展学习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成绩显著。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州、县有关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文件和领导的讲话精神,全局上下统一了思想认识,学习任务明确,部署周密,成立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织专人抓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各个阶段的学习任务。通过开展大讨论活动和四项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增强了工作凝聚力、战斗力,达到了增进团结、改进不足,学习达到了预期的目的要求:一是机关建设有所突破。努力营造积极进步的思想环境,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廉洁自律的意识。通过学习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二是服务发展有所突破。牢固树立忧患意识,进一步体现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三是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改善工作方法,转变服务理念,促进了各项民政工作的开展。二、加快城乡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力度(一)、城市低保工作健康运行,实现应保尽保。认真学习和宣传《低保条例》,《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及《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采取了不同形式进行宣传,深入到场、矿、企业进行调研、宣传、检查城市低保的救助工作,做到了管理有序,依法行政,服务到位。使城市低保政策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家喻户晓。严格城市低保对象申报、审批关,采取听、看、访、查、算的方式入户调查。严格规范城市低保申请、审核、审批、评议、公示等程序,实现了操作程序规范化;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城市低保实行按季审核、按月发放,动态管理,跟踪调查。低保对象实行分类管理,采取一类、二类、三类动态管理方式,即:一类是老、弱、病残人员,二类是下岗失业人员中年龄偏大、身体差的人员,三类是比较年轻,有就业能力的下岗失业人员;一类、二类属于长期施保对象,定期走访,三类变动较大,采取信息反馈制度,每季度需提出续保申请,季度入户调查,及时掌握情况,及时变更;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XX年全县共救助城市低保对象12480户次,29504人次,发放保障金436.22万元。城市困难户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二)临时困难救助工作力度加大今年以来由于消费品价格上涨对低保家庭生活带来的影响,我们及时采取了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安排好低保家庭基本生活。发放燃料补助每月每户10元、大米18325公斤、油733瓶,发放临时救助金共173.4万元,解决了物价上涨给城镇困难家庭生活带来的困难,稳定了民心,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三)农村低保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农村低保实施分类施保,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工作的通知》精神,农村低保扩面并提高保障标准,保障标准达到月人均50元。在实施工作过程中,加强规范化管理:一是建立低保评议制度。全县各村委会成立由村支书、村主任、村干部等组成的低保评议小组,对本村申请低保的对象进行评议和监督,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二是规范低保操作程序。乡(镇)低保工作人员严格做到“四清”、严把“四关”,坚持“三不批”。“四清”即家庭人口清、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清、贫困原因清、补助标准清;“四关”即村委会入户调查关、村民代表评议关、乡镇审核关、县民政局审批关。“三不批”即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不审批,不符合政策的不审批,群众反映强烈、没有进行入户调查的不审批;三是实行低保动态管理。针对农村低保“易进难出”现象,严格实行动态管理,区分不同情况,定期审核农村低保家庭人口和收入状况,做到“补助有升有降、人员有进有出”,防止“一保定终身”的现象发生。四是加大低保政策宣传。为增强农村低保工作的透明度,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进一步广泛宣传农村低保政策,使农村低保政策家喻户晓,真正把农村低保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确保农村低保工作的公开透明。五是强化低保监督机制。通过民政、财政、审计、纪检监督和群众民主监督及社会舆论监督等渠道,杜绝滥用职权、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和人情保等违纪违规现象。努力做到评审程序化、公示规范化、管理动态化、建档标准化、监督多元化,确保了农村低保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8459户XX0人,低保金924.19万元。(四)加快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全面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强政策的宣传,严格执行《××县城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和《××县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修改)实施办法》,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体系,严格操作程序,加大了城乡医疗救助的力度,我们针对全县城乡因病致贫的困难群众,尤其是身患重病的城乡困难家庭,积极实施大病医疗救助,对患病无钱医治的给予提前救助。实施救助工作中严格把关审核、审批程序,简化审批程序。XX年全县享受城乡医疗救助的困难群众达8972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95.84万元,其中:城市医疗救助75人,救助金25.04万元;农村医疗救助8897人,救助金70.8万元。三、抗灾救灾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一)抗灾救灾工作今年以来,全县年初遭受低温灾害,又先后遭受了“3·29”、“4·14”风暴灾和“7·17”、“8·09”、“9·26”洪涝灾害。10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造成农作物严重受损、民房倒塌、部分道路桥损坏,灾害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较大的影响。据统计,全县今年各种自然灾害累计受灾人口达159265人(次),因灾倒塌房屋47间,损坏房屋3877间,农作物水稻、旱稻、橡胶、茶叶、玉米等受灾27384公倾,绝收1020公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652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7672万元。灾情发生后,我局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核查、上报灾情,安抚灾民,及时调运救灾物资发往灾区,并指导群众生产自救。全年下拨救灾资金397万元;其中:用于恢复建设资金292万元,修复民房3877间;用于灾区和困难群众生活救济105元,救济人口12640人;为受灾群众、困难群众发放棉被2600余床、衣物15000余件,救济人数15000余人;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结合实际,制定了《××县民政局抗震救灾工作预案》及《××县民政局应对自然灾害工作规程》。规范了抗灾救灾工作。(二)社会捐助工作社会捐助工作管理有序,组织严密。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开展年初南方雪灾和四川汶川“5·12”地震的捐赠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县城设点开展捐赠活动历时7天,共募集社会捐款193588.59元,其中:向南方雪灾募集捐款48424.5万元;向四川汶川地震募集捐款1887457.09元,参与接收老挝政府向四川汶川地震灾区捐赠木材1000立方(价值50万美元),所募集到的捐款及物资全部汇往灾区。11月份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共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款8.2万元,物资3643件,接收某捐赠物资衣被等物资共1.5万件。捐赠款物已发往全县灾区和困难群众手中。四、双拥优抚安置成绩突出(一)双拥工作我县党政军领导高度重视双拥工作,把双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建立了长效机制,确保双拥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和完善双拥工作活动计划、考核检查、评比表彰等各项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双拥工作创新发展的意见》,广泛开展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活动,积极支持部队的建设。全年接收安置转业干部4人,安置随调,随军家属3人,解决了56名驻军子女入学入托问题和11户军人住房困难问题。党政军把双拥工作做到思想到位,领导到位,投入到位,责任到位,有效地保证了双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全县51个军警民共建点有81被国家、省、州、县评为先进单位。为全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二)优抚政策全面落实到位根据全国双拥办、民政部、财政部等11个部门《关于开展“关爱功臣活动”的通知》(国拥办XX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关爱功臣活动的通知》(云办通XX31号)精神,积极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工作,拨款10万元为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三难”问题。组织优抚对象参加全省巡回医疗检查371人,免费发放各种药品7万余元。全年共发放伤残保健金146952元,“三属”定补36420元,在乡老复员军人定补63408元。积极开展拥军优属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欢送退伍老兵活动,向退伍老兵赠送价值2万余元的纪念品,进一步抓落实义务兵家属的优待政策,全年共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257553元。积极做好“春节”慰问、“八一”走访座谈的活动。组织部份烈士家属到金平、河口为××籍烈士扫墓和××籍援老五支队的部份退伍老兵到老挝进行扫墓活动。建国后参战退役人员调查落实工作稳步推进。根据《民政部关于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规定,对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并参战的退役人员进行摸底调查,经核实上报我县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共有394人,并对这部份人员进行了信息录入,现已核实发放315人参战人员,发放补助金15.75万元。工作进展顺利,参战退役人员的思想稳定,政策得到贯彻落实。(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稳步推进××县的安置工作,得到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劳动人事、民政、财政、公安等部门组成的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全县共接收XX年度退役士兵82名,安置回农村37名,安置回农场29名,城镇退役士兵16名。现已接收XX年度退役士兵69名,安置回农村30名,安置回农场28名。通过审查,符合安置的16名城镇退役士兵,“双考”安置1名,其余15名城镇退役士兵全部纳入自谋职业安置,发放自谋职业安置补助金32.2万元,并及时将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档案移交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圆满地完成了年度的安置任务。五、进一步加强完善民主管理工作、村务公开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一)村民自治工作积极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努力加强村委会建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参与愿望增强的要求,紧密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村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制度,不断丰富基层群众自治的形成和内容,引导群众在基层民主实践过程中提高自我管理的水平。加大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建设力度,不断提高村(居)务公开程序化、制度化管理水平。制定下发了《××县深化村务公开办法》和《转发村务公开目录模版的通知》等文件,全县51个村委会4个社区居委会、516个村民小组都实施了村(居)务公开,办事程序更加规范。援建了全县55个村(居)委会(包括磨憨村委会)图书室,不断丰富和满足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对村委会干部、农村“五大员”待遇的调研,并提出可行性方案报县委、县政府决策。(二)社区建设工作加强社区基层力量,不断深化和谐社区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州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指导全县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召开全县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协调各部门,较好地解决了社区办公经费和社区建设工作者补贴及社保问题。积极探索推行社区干部竞争上岗、考核评议等制度,提高社区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做好农村社区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今年已安排勐哈、勐满、勐伴3个村委会作为试点,实施方案已上报。六、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老龄政策取得实质性的成果老龄工作我们始终坚持学习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以及《云南省老龄事业发展纲要》按照“六个老有”目标要求,为老年人服务。一是抓好老年人“便民”工作,严格按照法定年龄,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