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普法工作要点一、围绕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开展“法律六进”,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工作,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一)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学习宣传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思想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注重法制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弘扬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在民政系统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不断提高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二)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针对民政系统存在的涉军维稳、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集中的热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矛盾纠纷化解和普法教育相结合,打牢预防化解矛盾的法制基础,按照“处理一件纠纷,上好一堂法制课,教育一片群众,稳定一方民心”的目标,促进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三)抓好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切实加强民政系统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创先进活动。(四)深入学习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做好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保障民生的法律法规和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帮助各类民政管理和服务对象学习了解相关法规政策,增强其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今年重点开展农村低保、农村五保等新颁布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全省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开展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二、围绕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推进民政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采取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等形式,在各级领导干部中深入学习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各级民政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各级民政部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二)认真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各级民政部门要全面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和依法行政培训工作,重点开展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和培训工作,提高各级民政干部职工依法管理和服务的能力,更好地为各类民政服务对象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各直属事业单位也要健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认真组织开展职工学法用法活动和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依法办事、依法服务的能力。(三)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为载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农村“两委”成员和村民代表的法制教育培训,指导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制度。(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为载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指导社区开展社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五)继续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推进各项民政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提高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各直属事业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社会性、公益性法制宣传,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实现科学、依法、民主管理。(六)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各级民政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能,建立健全社会组织行为失信惩戒制度,指导各类社会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社会组织管理法治化、制度化水平,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三、围绕“五五”普法总结验收,认真开展自查总结和表彰推荐工作。(一)做好检查验收的动员部署。根据各级法制宣传部门的统一安排,各地要参照《全省“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地方评分标准》,结合民政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实际,制订“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检查验收标准,明确工作要求和安排,认真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二)加大“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指导力度。各地在开展“五五”普法的检查验收时,要对照“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查漏补缺,制定整改落实措施,确保民政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全面落实。7月底前各地要完成自查并上报自查总结,省厅将适时抽查验收部分市州。(三)认真总结宣传“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经验。各地要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在服务民政事业发展中取得的成效及“五五”普法的成功经验,在各级法制宣传部门的指导下,研究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并做好民政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推荐工作。四、切实加强机制建设,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取得实效。(一)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建设。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机制,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总体工作部署。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队伍建设,积极调整充实法制机构和工作人员,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切实推进普法工作制度化。(二)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机制。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本部门本单位各种资源和条件,积极建设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充分利用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制宣传栏、宣传册、法制咨询、网络媒体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倡导和推进法制宣传志愿活动,组织志愿者面向基层社区、农村开展多种形式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三)注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效。要充分利用“12.4”法制宣传日、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契机,组织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宣传内容要与阶段性工作重点和社会关注点保持同步,宣传形式要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要加强督促检查,务求取得实效。请各地于7月底前和XX年1月底前,分别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半年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报省厅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