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接收新党员大会的讲话【2014年12月】接收新党员大会的讲话1、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1)到会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一半,方为有效。(2)支部书记主持会议。(3)入党申请人及介绍人必须到会。2、宣读被发展人名单(组织委员)(1)组织委员宣读支委会确定的此次党员大会讨论发展对象名单。(2)负责做好会议记录。3、申请人汇报(申请人)(1)申请入党者宣读入党志愿书中自己填写的部分。(2)根据需要,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4、发表意见(介绍人)(1)第一、第二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有关情况。(2)发表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意见。(3)表明自己意见。5、讨论(到会党员、申请人)(1)到会党员对申请人的情况充分讨论,发表意见。(2)入党介绍人、支部委员及申请人,对党员提出的问题认真解答。(3)申请人谈对大家所提意见的认识及今后的决心。6、大会表决(支部书记)(1)提议党员进行举手表决。(到会正式党员有表决权)(2)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7、闭会(组织委员)(1)组织委员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2)报送上级党组织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