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A《商法》教学大纲及教学要点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MBA《商法》教学大纲及教学要点官波二○○四年九月该学科特点该学科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许多抽象的民商法律理念和原则贯穿于具体的法律制度之中,这些法律制度规制着社会的经济活动。因此,如何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增强应用能力是该学科教学和学习的核心。该学科在MBA课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该学科是MBA基础课程之一。企业的运作离不开法律的规范,交易的安全取决于法律的保障。一个高效率的企业必定是在法律的规制下运作,一个成功的管理者必定要具备良好的法律观念,因而,以培养管理者为目标的教育,必须注重学生在经营管理中减少法律风险,提高企业效率能力的培养。课程的教学与要求通过该课程的学习让学生了解一定的民商法和公法知识,形成良好的法律观念,构建完善的知识结构,培养预防和解决经营管理中出现的法律问题的能力。教学方法、学时及学分★教学方法:本门课程采用讲授与案例讨论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学时:40学时;★学分:2学分。★案例讨论40%,考试60%。教材◆《民法》魏振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商法》覃有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参考书目◆《公司法学》赵旭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合同法(修订本)》崔建远主编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知识产权法(第二版)》刘春田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经济法律概论(第三版)》立信会计出版社1999年版◆《今日说法案例精选》1-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一章民商法概述一、民商法的概念民商法(CivilLaworCommercialLaw)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特征:第一调整的主体地位平等;第二调整的内容为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商法实质上是以法律的形式反映市场运行的规则。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而制定的调整全局性、社会公共性的、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或者简而言,经济法是干预经济的法律。二、民事法律关系概念特征三、代理(一)含义(二)种类1、委托代理2、法定代理3、指定代理(三)代理关系中几种特殊的责任(四)无权代理(五)滥用代理权(六)表见代理(七)转托代理第二章合同法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1、概念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ContractAgreement)2、特征(1)双方或多方民事法律行为(2)以设立、终止、变更民事关系为目的。(3)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4)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自由原则3、诚信原则4、公序良俗原则三、合同的分类1、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3、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5、主合同与从合同6、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四、合同的订立1、要约(1)概念(2)条件(3)要约的失效2、承诺(1)概念(2)条件(3)承诺的生效(4)承诺的撤回3、订立合同的竞争程序(1)招标投标方式概念适用范围: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投标定标合同成立生效时间(2)拍卖方式概念拍卖拍买拍定4、强制缔约五、合同的生效1、概念2、条件3、缔约过失(1)概念(2)条件六、合同的内容和形式1、合同的主要条款2、合同的普通条款3、格式条款(1)概念(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义务。(3)格式条款争议的解决七、合同的担保1、保证又称人的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1)保证人的条件(2)一般保证(3)连带责任保证(4)保证责任的范围(5)保证的期间一般保证的场合连带责任保证的场合(6)保证人的追偿权2、抵押(1)概念(2)抵押物的范围(3)抵押物登记3、质押(1)质权的含义(2)动产质押(3)权利质权(4)登记4、留置(1)留置权的概念(2)留置适用的范围5、定金(1)概念(2)定金数额的限制(3)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八、合同的解除、变更、无效和撤消1、解除(1)概念(2)合同解除的方式(3)程序(4)合同解除的效力2、变更3、撤销4、无效5、合同撤销和无效的法律后果九、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则1、实际履行原则2、全面履行原则3、协作履行原则4、经济合理原则5、情事变更原则十、合同履行中应该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1、同时履行抗辩权2、先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3、不安抗辩权5、债权人的代位权6、债权人的撤销权十一、违约责任1、违约金2、定金3、赔偿损失4、其他形式第三章公司法一、企业的概念和种类二、法人1、概念2、条件3、分类三、公司设立的原则1、特许设立原则2、许可设立原则3、准则设立原则四、公司的分类1、有限责任公司与无限责任公司2、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3、母、子公司4、中国公司与外国公司5、总公司和分公司五、公司的资本制度1、资本确定原则2、资本充实原则3、资本不变原则六、有限责任公司1、概念、特征2、设立条件:程序:3、组织管理机构(1)股东会(2)董事会(3)经理(4)监事会(5)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资格七、股份责任公司1、概念和特征2、设立(1)条件(2)方式(3)制定公司章程(4)设立的程序3、组织机构(1)股东大会(2)董事会(3)经理(4)监事会八、国有独资公司九、上市公司十、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十一、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与清算、破产第四章合伙企业法一、合伙企业概念二、合伙企业设立三、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四、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五、入伙与退伙六、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第五章个人独资企业法一、个人独资企业概念二、个人独资企业设立三、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及事务管理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第六章外商投资企业法一、中外合资企业法二、中外合作企业法三、外商独资企业法第七章票据法一、票据概述1、票据的含义特征:(1)是有价证券,(2)是无因证券;(3)是要式证券;(4)是文义证券;(5)是流通证券。二、票据行为1、出票2、背书3、承兑4、保证5、付款三、追索权四、票据权利五、我国银行结算中的票据1、汇票2、支票3、本票第八章知识产权法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内容1、概念2、内容:Trips(Trade-RelatedAspectsof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协议中知识产权包括:(1)版权与有关权利(2)商标(3)地理标志(4)工业品外观设计(5)专利(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7)未披露过的信息(8)协议许可证中对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3、基本原则Trips重申的原则:(1)国民待遇原则(2)保护公共秩序、社会公德、公众健康原则(3)对权利合理限制原则(4)权利的地域性独立原则(5)专利、商标申请的优先原则(6)版权自动保护原则Trips新提出的原则:(1)知识产权为私权原则(2)最惠国待遇原则(3)透明度原则(4)争端解决原则(5)对行政终局决定的司法审查原则二、知识产权的特征1、地域性2、时间性3、独占性三、商标1、含义是指商品的标识。根据《商标法》第8条规定,是指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2、注册商标是经过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后具有独占性。(1)商品商标(2)服务商标(3)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标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4)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的质的标志。3、商标权的客体条件:(1)商标的标识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2)不得使用的标志和名称:A、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棋、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B、同国外的国家名称、国徽、国旗、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是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C、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D、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E、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F、带有民族歧视性的;H、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I、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J、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4、商标权的内容(1)专有权假冒行为反向假冒行为(2)转让(3)许可(4)禁用(5)收益5、义务(1)使用(2)交纳费用(3)保证质量(4)其他义务6、驰名商标(1)含义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并由政府相关机构认定的优质名牌商标。(2)我国商标法第14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A、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B、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C、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D、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纪录;E、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四、地理标志1、地理标志(geographicalindications)是指识别货物原产于一个成员方境内或境内区域或地方的标志,且该货物的特定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基本归属于这一原产地。2、对葡萄酒、烈性酒地理标志的额外保护3、例外五、专利1、含义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一种独立权或专有权。2、授予范围:(1)发明(2)使用新型(3)外观设计3、授予条件(1)新颖性(2)创造性(3)实用性4、我国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的:(1)科学发行(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4)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规定授予专利。5、专利权的主体:(1)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2)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3)共同发明和委托发明6、专利权人的权利(1)实施权(2)许可权(3)转让权(4)标记权(5)阻止权7、义务(1)实施专利(2)按期缴纳专利年费8、专利的实施(1)专利权人自行实施(2)许可他人实施(3)转让(4)强制许可9、保护六、商业秘密1、概念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专有技术、贸易联系、购销渠道等。2、特征(1)不为公众所知晓(2)价值性和实用性(3)商业秘密的秘密性和保密措施3、措施(1)物理性保护(2)制度性保护(3)技术性保护(4)法律保护(5)救济性保护七、著作权1、概念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等作品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作品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2、关于著作权主体的规定(1)一般规定(2)作者(3)其他规定3、客体我国著作权法中的作品主要指:(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4、内容(1)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2)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出租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5、著作权的保护期6、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1)图书报刊的出版(2)邻接权第九章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反不正当竞争法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1、假冒2、滥用独占3、商业贿赂4、虚假宣传5、侵犯商业秘密6、低价倾销7、搭售8、违法有奖销售9、诋毁他人商业信誉10、串通招投标二、产品质量法1、产品、产品质量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该法所指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产品质量是指产品在正常或规定条件下,满足或符合特定用途或需要所必须具备的性能的总和。产品质量性能主要

1 / 45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