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定期巡检和维护责任制度1、为有效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健康安全及企业经济效益不受到危害,特制定本制度。2、车间负责人及各班组长负责生产作业区的环境安全巡检工作:(1)、车间负责任人每天不少于两次对生产作业区进行全方位巡检。(2)、各班组长当班期间每两小时对作业责任区进行安全巡检,同时做好巡检记录。(3)、巡检要求:①、作业区内所有生产设备、设施、管道、阀门是否存在跑、冒、漏、滴现象;②、物料包装桶、盛器物是否存在破损;是否按要求分类摆放;③、车间内、外引流沟是否通畅;应急收集池内积水是否超标(不得超过5%);④、尾气及烟气处理系统是否存在运行异常。3、设备部负责任人及污水处理站管理员负责污水处理站的环境安全巡检工作:(1)、每人每天不少于两次安全巡检;(2)、污水处理设备、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有效;(3)、各处理工段采样是否达标;(4)、各功能池蓄容量是否超出安全警戒位;围堰体是否存在开裂渗漏安全隐患。4、安环部负责人及仓库管理员负责仓储区环境安全巡检工作:(1)、每人每天不少于两次安全巡检;(2)、各消防设施、应急物资是否齐备有效,消防通道是否畅通;(3)、物料包装桶、盛器物是否存在破损;是否按要求分类摆放;(4)、各库引流沟是否通畅,应急收集池内积水是否超标(不得超过5%);5、设备部负责环境保护设施、设备的检维修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