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福建省消防条例》情况的汇报材料尊敬的检查组各位领导:首先我代表消防大队全体官兵对县人大调研组一行莅临我队开展“一法一例”工作调研表示热烈欢迎,对县人大长期以来以来对消防工作的关心和指导表示衷心的感谢!根据工作安排,我就全县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情况进行汇报。2009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以来,我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按照“一法一例”的规定和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目标,以建立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新机制为主线,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县火灾形势工作始终保持比较平稳的安全形势。一、我县贯彻落实“一法一例”的主要做法和成效“一法一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县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进一步建立完善消防工作责任制,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积极改善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加快推进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有效地提升了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消防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为我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一)主要成效1、火灾形势保持总体平稳。2005年以来全县火灾形势始终保持平稳,未发生一起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火灾事故起数、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各项指标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以内。2、消防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县、乡(镇)两级政府坚持把消防工作列为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加大投入,强化责任意识,把消防工作列入综治考评、政府绩效考评、平安创建等考评内容,形成了以落实消防联席会议机制、消防联合执法机制,制度上的保障确保了消防工作的有效开展。3、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成效初显。深入持久开展消防宣传活动,由点到面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广大群众的消防法制观念、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有了较大提高。广大群众消防工作观念有较大转变。4、整体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以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抓手,通过开展分步实施、分解立项、明确责任、分期达标的活动,有29个社会单位完成“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全县9个乡(镇)全部建立消防工作领导机构和义务消防队。(二)主要措施1、注重实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县委、县政府自觉把消防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把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坚持消防工作与发展综合决策,与经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一是落实领导责任机制。坚持和完善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09年以来,县政府12次专题研究消防工作;下发了19个专门文件,及时部署和指导工作;根据工作发展的需要,县消防联席会先后召开了4次消防工作座谈会、形势分析会等,定期分析形势,研究对策,及时解决本地区消防规划落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灭火救援力量发展、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同时,不断完善政府主导机制、政府督查机制、政府挂牌督办机制、挂点包片机制、部门联动机制等适应消防事业发展的工作机制。每年年初,县政府同各乡(镇)政府、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将消防安全责任制列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畴,明确年内的主要工作任务,并于年终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项考核,以全面掌握政府和主管、监管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评估城市消防安全状况。二是部门职能作用发挥明显。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县政府先后制定了《建宁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宁县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分工》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为形成消防执法合力建立了有效的平台。近年来,各部门在推动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工作方面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各部门均能将消防工作与本部门、系统、行业其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确保消防安全,消防一个部门单打独斗的现象也逐渐消除。在近年来开展的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部门联合执法的成效日益明显。切实推动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三是单位主体制度逐步落实。“一法一例”实施以来,我县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能较好地落实好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消防资金投入,完善消防设施,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机制。各单位都能够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健全了以法人代表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完善并落实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认真进行内部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广大职工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有了明显增强。四是城市公共消防安全得到进一步加强。2010年和2011年,我县消防业务经费均达到了50万元,消防执勤装备也得到了加强,2010年,我县新购置了一辆抢险救援车,2011年,县财政局于2月底将今年购置举高消防车和相应器材所需的280万元经费列入了年度预算,该预算已于3月上旬分别通过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同意。县委、县政府把新消防站建设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目前已完成选址工作,已进入设计和地块平整阶段。同时、县政府根据城市建设的规模和安全工作的需要及时新增、改建一批公共消防设施,为社会化火灾防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一法一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积极推动消防工作发展,全面提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火灾形势持续保持稳定,成绩来之不易。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消防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所取得的成绩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离预期的目标和形势的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2010年,全县共发生火灾16起,无人员伤亡,火灾直接财产损失293135万元,全年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同比2009年,火灾四项指数两降一升一平,其中直接财产损失上升了32.64%,火灾起数上升14.29%,亡人数下降100%,今年以来,我县已发生16起,直接财产损失232575元,与2010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上升433%,直接财产损失上升270%,火灾形势不容乐观。一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全县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不够完善,部分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不明显;一些乡(镇)、部门对消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消防安全责任存在层层弱化的现象;个别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齐抓共管机制尚不健全;部分社会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缺位。二是火灾防控面临的风险和压力加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三小”场所等急剧增多,大量火灾隐患不断出现,消防监督任务日益繁重;我县火灾防控基础不牢的状况仍未根本改变,农村、社区消防工作仍然薄弱,一些单位自主管理水平较低,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还不强,这些都是危及消防安全的潜在风险。今年第一季度我县火灾呈现高发态势,特别是春节期间,火灾集中多发,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三是公共消防安全基础不够扎实。全县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仍然相对滞后,市政消火栓欠账数和损坏数达24个,占应有数的21.82%;部分农村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基础设施严重不足,火灾相对多发。四是先天性致灾因素较多。全县地形多样、地域较广,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时有发生。作为这几年我县经济建设快速时期,高层、地下建筑,大跨度、大空间厂房及建筑大量涌现,在施工、生产、使用等环节存在大量不定性安全隐患。多种致灾因素交织,消防灭火救援难度大、任务重。三、贯彻落实“一法一例”的几点建议全县消防工作要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服务海西建设为中心,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省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统领,以贯彻落实“一法一例”为主线,以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抓手,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整治为手段,努力减少一般火灾、积极预防和控制重大火灾,坚决杜绝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扎实做好保民生、促稳定工作,为促进建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一)突出重点,深入实施构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全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总体目标是:以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为重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全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增强,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止。一着力抓好基层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各乡(镇)在完善县、乡(镇)两级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村庄、社区的消防组织建设,切实解决基层消防工作无人抓、无人管的问题。积极推动行政村、社区实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形成“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力量整合、条块结合、管理到位”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社区消防组织、工作模式和运行方式,将消防工作纳入农村社区服务网络,全面建立基层火灾综合防控体系。督促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整合保安、巡防以及社区民警力量组建农村社区消防工作队伍,确保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社区工作人员要成为城市居民住宅的消防宣传员,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二着力抓好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社会单位历来是火灾预防工作的重点和关键。按照《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确定的建设范围、内容和验收方式、方法,在社会单位大力开展以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宣传教育培训能力为内容的“四个能力”建设。针对不同对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四个能力”建设专题培训,使每一名消防监督人员和派出所民警都成为“四个能力”建设的“明白人”,使各部门、各行业的负责人都成为“四个能力”建设的“带头人”,使每个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都成为“四个能力”建设的“责任人”,提高社会单位参与“四个能力”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今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二)全力整治隐患、确保我县火灾形势总体平稳。始终保持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用足用好罚款、“三停”、强制执行、行政拘留等手段和措施,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等为重点,以提高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率、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技能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彻底整治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及“三合一”场所等突出的火灾隐患,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在层层排查的基础上,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进行集中攻克。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对设有双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年内完成与三明市城市消防设施远程监控中心联网,实现消防安全人防、物防、技防三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三)抢抓历史机遇、做好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深刻领会全省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照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全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建设的通知》结合制定“十二五”规划,科学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凡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消防规划及时组织修订,建设、水利、交通、规划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年内编制完成“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大力加强乡镇义务消防队建设。各乡(镇)要加强义务消防队伍建设,督促派出所加强日常训练、管理和奖惩,确保消防队伍稳定并充分发挥作用,为队伍建设提供每年度不少于5000元的工作经费,县消防大队年内至少要组织一次对义务消防队员的培训和演练,指导乡(镇)义务消防队做好灭火救援工作,确保基层消防组织的有效运行。(四)因地制宜、推进城市社区和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