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学前儿童的发展过程:是指学前儿童的心理和生理发展过程。学前儿童的家庭教育过程:是指学前儿童家庭内围绕着子女的成长而展开的家长和子女之间的双向互动的过程。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指导过程:是指家庭外的社会机构对学前儿童家庭进行的家庭教育指导的过程。学前儿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组织管理过程:是指指导单位组织指导者对学前儿童家庭进行指导并对指导工作进行管理的过程。情报研究:是一种研究方法而不只是一种研究手段。情报研究是通过了解家庭教育某一领域的研究课题、研究方法和研究结果,把握研究领域的基本情况、动态和发展趋势,为家庭教育指导和组织管理提供依据的一种研究方法。调查研究:是指研究者对家庭教育的已有事实进行研究。调查研究通过对已有事实的考察,了解家庭教育及其指导的现状,发现家庭教育及其指导过程中各因素之间的联系,是认识家庭教育及其指导的发展规律的一种研究方法。经验:是指人们通过实践活动获得的知识与技能。教育经验:是指教育者在教育过程中获得的对教育对象、教育规律的认识,教育的技能和体验。家庭教育经验:是指学前儿童家长在家庭教育的实践过程中积累的感性认识、具体技能和感受经验。家庭教育经验总结:是在拥有大量家庭教育感性经验的基础上,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总结提炼,将已有认识从具体上升到一般、从感性上升到理性的一种研究方法。实验研究:在教育研究中,实验研究是研究者根据一定的目的和计划,在控制条件下,对被试施加可操纵的教育影响,然后观测被测试的变化及教育效果,以此推断所施加的教育影响与教育效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联系的一种研究方法。实验变量:一般是指家庭教育机构怎样组织和指导家长。效果变量:一般是指家长的教育素质、教育行为和儿童的身体、心理有什么变化。无关变量:是指除了作为实验变量的组织、指导因素,除了作为效果变量的家长教育素质、教育行为和儿童身体、心理发展因素外,其他会影响效果变量的主要因素。质的研究:是指研究者对自然发生的事件或现象进行系统性的观察与记录,将观察所得的资料加以分析整理,并将结果予以归纳叙述的一种研究方法。质的研究也成为参与观察研究法。行动研究:是一种由实践者在自身的实践活动中,已解决实践中的问题为目标,以实践者对实践活动的反思为中介的、循环递进的研究活动。家庭:是以婚姻、血缘和收养关系为纽带的社会生活组织。家庭结构:是指家庭成员的构成及其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状态、以及由这种状态形态的相对稳定的联系模式。核心家庭:是指已婚夫妇与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主干家庭:是指父母和一对已婚子女组成的家庭。在一个家庭中有两代以上,而且每一代只有一对夫妇组成的家庭。残缺家庭:顾名思义就是不完整家庭。残缺家庭包括夫妻离异或一方去世,由父亲或母亲一人与孩子组成的家庭。隔代家庭:是指(外)祖父母与孙辈组成的家庭。联合家庭: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兄弟姐妹各自组成家庭后依然共同生活,即有一个以上核心家庭联合而成的家庭。家庭关系:所谓家庭关系,又称家庭人际关系,是家庭成员之间根据自身的角色在共同生活中形成的人机互动联系,是家庭的本质要素在家庭人际交往中的表现形式,是家庭成员之间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家庭功能:又称家庭职能。家庭功能就是指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家庭对人类生活和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固有的功能:指性爱、生殖和养育子女等功能,即满足人们的生理和生育需要,是任何时期、任何地区的家庭都普遍具有的功能。历史的功能:是指人们为保持正常的家庭生活所需要发挥的功能,如物质生产功能、教育功能、消费功能等。家庭教育:是指在家庭生活中,由家长即家庭里的长者(其中主要的是父母)对其子女及其他年幼者实施的教育和影响。家庭教育的性质:就是家庭教育区别于其他形式教育的根本属性。儿童社会化:是指儿童形成适应现实社会与文化的人格、掌握社会公认的行为方式的过程。家庭环境:是指家庭中对人产生影响的一切外部条件的综合因素。社会教育:就是社会对人的发展所起的影响作用。社区教育:是社会教育化、教育社会化的现实模式,就是以一个街道、一个乡或一个区为范围,将这个社区里的机关、企业、学校等组织起来,共同关心这个社区内的年轻一代的教育,支持社区内的各类学校,为他们提供帮助,而这个社区内的学校等教育机构则一起参与社区的各种精神文明建设,实行双向服务,起到既教育少年儿童又改造社会的作用。终身教育:顾名思义就是一个人的一生都处在教育的过程中。学习型家庭:是以终身学习为理念的,是一种家庭文化,它塑造着家人彼此期待的行为模式、共同愿望,并提出新生代社会化的基础;学习型家庭也是家庭成员之间互动的过程,尤其是家人进行共同的学习分享与活动。职责:主要指角色地位和责任。祖辈家长:是指比父母长一辈的家长,如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家风:就是指一个家庭在历代的繁衍过程中逐步形成的较为稳定的生活作风、生活方式、生活习惯、道德规范等。反向社会化:即指子女对家长反过来施加影响,向他们传授社会文化知识、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亲子关系:顾名思义就是家庭中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以血缘关系和共同生活为基础的。互动:是社会学、社会心理学、社会教育学中一个重要的概念。互动也称相互作用,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心理交互作用或行为的相互作用,是一个人的行为引起另一个人的行为或改变其价值观的任何过程。亲子间的要求及地位:是指在亲子关系中对父辈与子辈双方提出的要求及在双方相对另一方面来说的地位。观念:是指一个人的看法、思想,是思维活动的结果。是人对外部事物的一种比较稳定的看法,属于主观意识的范畴。教育观念:是指人对教育的一种比较稳定的价值标准和认识。家长教育观念:是指家长在怎样教育子女的问题上所形成的比较稳定的价值标准和认识。学前儿童家长的教育观念:主要是指学前儿童家长在教育子女问题上所形成的比较稳定的价值标准和认识,它包括学前儿童家长的儿童观、教育观和人才观。它规定着家长对子女教育的态度和行为。学前儿童家长的儿童观:是学前儿童家长对学前儿童的认识和看法。主要指学前儿童家长对儿童期的意义、儿童期的权利和地位、儿童的特质和能力以及儿童发展规律的认识。学前儿童家长的教育观:是学前儿童家长基于对儿童发展的认识形成的对儿童教育养育的理解及家长角色与职能的看法,它直接支配着学前儿童家长对儿童进行教育的目标、方向、手段、行为及方式方法,对儿童身心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学前儿童家长的人才观:主要是指学前儿童家长对子女成才的价值取向,包括人才的标准、人才的价值等。学前儿童家长的受教育程度:主要是指学前儿童家长受教育的年限、状况。方式:是人们说话做事所采取的方法和形式。家长教养方式:家长在教养孩子的过程中所采取的方法和形式,就可称为家长教养方式。家庭教育方式:一般是指父母在对子女实施教育和抚养中通常运用的方法和形式,是教育观念和教育行为的综合体现。学前儿童家长的教养方式:是指学前儿童家长在教育、抚养子女的日常活动中表现出的一种行为倾向,它是对父母各种教养行为的特征概括,是一种具有相对稳定性的行为风格。权威父母:这种既高度控制,又积极鼓励儿童独立自主的方式是有权威父母的一种控制,这类父母可称为权威父母。专制父母:有些滥用家长的权利,不鼓励儿童提出与父母不同的看法,这类父母可称为专制父母。不负责任的父母:对孩子没有要求,奖惩不明,不训练儿童的独立性和自力更生精神,家庭管理也不好,这类父母是不负责任的父母。家长教育能力:是家长在一定的教育观念指导下,运用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解决在家庭教育实践中遇到的种种问题,培养使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机智、策略、技能和技巧。家庭教育知识:是家长在教育子女的实践中,所获得的关于子女教育方面的认识和经验的总和。评价儿童发展的能力:主要指在家庭教育中,学前儿童家长对孩子的发展水平进行评价的能力。游戏规则法:是学前儿童家长利用游戏的规则,向孩子提出问题,要求孩子回答的一种方法。故事难题法:是学前儿童家长在给孩子讲述故事时,向孩子提出有关道德的难题,要求孩子作答的一种方法。投射测验法:又称故事续讲法,是学前儿童家长在给孩子讲故事时,当讲到主人公的行为以后,让孩子接着讲故事的结局的一种方法。移情测验法:是学前儿童家长设计能够引起孩子移情的情景,来测量孩子对他人情感的各种体验的一种方法。自然测验法:是学前儿童家长在自然环境中测量孩子自然发生的社会行为的一种方法。情景测验法:是学前儿童家长在预先设计好的情景中对所要评价的孩子的某种行为加以诱导,并进行观察、记录与分析的一种方法。等级评定法:是父母等人对孩子的社会行为进行概括性的等级评定的一种方法。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指学前儿童家长针对孩子的具体情况,实施一定的教育方式和方法,采取一定的教育措施和手段,促使孩子的思想转化,发扬成绩,克服缺点、错误,不断进步。家庭教育过程:实际上是针对孩子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各样问题,采取适当的教育方式方法,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过程。后喻文化:是指年轻一代将知识文化传递给与他们生活在一起的长辈的过程。反向社会化:即受教育者对施教育者反过来施加影响,向他们传授社会文化知识、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的社会化过程。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目的:是指家庭对所要培养的孩子的质量规格的总的设想或规定。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原则:是根据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及个性、品德形成的规律,根据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任务、家庭教育过程的规律制定的,是学前儿童家庭经验的总结和概括。孕妇敏感期:妇女受孕后3个月是胚胎发育分化的关键期,胚胎机体对通过母体传递的外界刺激十分敏感,对有害刺激的抵抗力十分微弱,因此,这个时期被称为孕妇敏感期。胎教:是指妊娠期间,在外环境上、母亲自身的精神情绪上对胎儿生长发育施加影响,试图通过这两方面的因素,促进胎儿身体与智力方面的良好发育。家庭教育方法:是指家长未为到家庭教育的目的、完成家庭教育的任务和内容所选择和运用的具体措施和手段。学前儿童家庭教育方法:是学前儿童家长在对学前儿童实施教育时所选择和运用的策略和措施。行为:是指生物(人)以其内部和外部活动为中介与周围环境的相互作用所表现出来的一些类活动。非期望行为:是指孩子所表现出来的活动不合乎父母所认定的社会要求,出现行为偏差。榜样示范法:是指在家庭教育中,家长以自身良好的思想行为品德以及典型人物的优良道德风范去感染、教育孩子的教育方法。正面说理法:就是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来启发、引导和提高他们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和思想认识,从而使幼儿心悦诚服地接受家长的教育,进而养成良好的期望行为的方法。暗示提醒法:是父母用含蓄、间接、简化的方式对幼儿心理、行为实施影响,并能迅速产生效能的一种家庭教育方法。间接暗示:即父母借助于一定的行为或其他媒介,将自己的意图、对幼儿的要求与期望间接地提供给幼儿,使幼儿迅速而无意识地加以接受。批评惩罚法:是父母对幼儿不良的观点、行为作出否定评价,以帮助孩子改正缺点与错误的一种家庭教育方法。自然后果法:就是在家庭教育中,通过让孩子亲自体验由于自己不良行为造成的后果来纠正其行为的方法。家庭教育指导:是社会和儿童教养机构根据家庭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家长的困惑和家长自身的需要,向家长提供帮助的过程。家庭教育指导是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的一个组成因素,它是主要以家长为对象的一种成人教育,但必定又是一种业余教育,作为向家长提供对子女进行有效教育知识和方法的家庭教育指导又带有师范教育性质。家庭教育指导:是家庭外社会机构与团体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家庭教育指导原则:是指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指导者应该遵循的基本要求,是家庭教育指导规律的反映和实践经验的科学概括,它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共同成长:是指在家庭教育指导的整个过程中,随着指导工作的推进,使参与其中的组织管理者、指导者、家长和学前儿童四类对象都得到发展并一起成长。家庭教育指导的形式:是指指导者有目的、有计划地直接指导家长,影响家庭教育的做法。个别指导:是指个别指导者与个别家长之间通过对对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手段,围绕着儿童成长的问题进行的“一对一”的沟通方式。园内交谈:是指幼儿园和幼儿所教师利用家长接送幼儿园(所)、离园(所)的时间与家长面对面交流幼儿在家和园(所)的情况,交换对家